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2020-10-09
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 2020年109期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认真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节奏,确保平稳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要坚持公益属性、分类管理,坚持分级审批、属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費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
《意见》强调,要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民办教育收费分类管理,完善学校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完善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政策和国际学生收费政策。
(摘自“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