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爹妈210万
2020-10-09芦之
芦之
在中國,买房是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父母资助孩子买房也变得越来越常见。然而在广州,陈年征夫妇为儿子陈浩买房后不久,就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浩返还210万元购房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并非身为父亲的陈年征冷血,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2015年,陈年征一家期盼已久的事落定——陈浩拿到了广州市户口,这意味着他们家终于可以在广州买房,摇身变为城里人了。因广州是限购城市,只有陈浩有购房资格,所以陈年征和妻子便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172平方米的房产,房本登记时也仅留了陈浩一人。
“购房目的是为了共同居住,共同拥有,只是借他的名而已。况且是亲生儿子,这套房子也早晚是他的,就没算计那么多。”陈年征夫妇先是付了首付150万元,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多次不等额转账付款给儿子60万元,用来偿还贷款。
房子交付后,陈年征夫妇又开始忙装修,里里外外花了30多万元,折腾了大半年才住进心心念念的新家。这时,爱情长跑多年的儿子也和女友修成正果,儿媳妇还检查出怀了宝宝,陈年征夫妇乐开了花,深觉是新家的风水好,让他们家好事连连。
陈年征万万没想到,好事却变成了坏事。2016年圣诞节这天,陈年征夫妇早早准备了一桌子饭菜,等儿子儿媳下班回家,结果只等到儿子一人,站在门口甩下一句“我想卖了这套房,你和我妈把房让出来,回老家吧”,饭也没吃就走了。
陈年征愣在原地,妻子一边哭一边给陈浩打电话,在无数次被拒接后,她收到儿子一条微信:“这是我单独所有的房子,既然决定卖了,你俩就别住了。”此后便再无消息。
无奈之下,陈年征只得将儿子陈浩诉至法院,表示陈浩要求卖掉这套房产,损害了他们夫妻的权益,并说明购房情况,购房款也非赠予,而是借款,如果陈浩执意出售房屋,则需要返还210万元的购房款。
“借款?那你把借条拿出来看看!”面对儿子的要求,陈年征夫妇哑口无言。
“我跟父母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父亲从未向我表达出资是借款,也没有告知和催促还款。父亲支付210万元的行为属于赠予,是为了让我和妻子婚后美满地生活,主动在我婚前出资购置房产。”陈浩义正词严地表示,即便自己提出要出售房屋,那也是对个人权利的处分,并没有损害父母的利益,“况且现在父母在我妻子怀孕期间要求我归还210万元,情理上也不妥当……”
几轮“辩论”下来,陈年征越想越气,当场突发心脏病进了医院。不过好在等他醒来的是个好消息——法院判决陈浩向他们夫妻二人返还210万元款项。后来,不服一审判决的陈浩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依然维持原判。
虽然陈年征的房子保住了,可萦绕他心中的疑惑却未解:父母出资帮孩子买房,究竟算赠予还是借款?
(文中人物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