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画图辅助解决问题现状调查报告
2020-09-29高阿曼
高阿曼
摘要:在数学问题解决策略中,画图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策略。学生可以通过各种图形将抽象的问题形象化和、具体化,并通过绘画在图像思维和抽象思维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学生能够理解问题的含义并从图中分析定量关系,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本文通过对侨乐小学的学生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出教学策略,希望对以后的教学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画图;问题;调查;策略
在小学数学中,有许多解决问题的策略。画图策略应该是学生解决问题的非常重要的策略。它通过图形将抽象问题具体化和形象化,以达到使学生理解问题的含义并正确解决问题的目的。因此,对学生来说,掌握数学教学中的画图策略非常重要。从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规律来看,画图是数学学习不可替代的优势。为此,我们作了本次调查研究[1]。
一、调查对象与过程
本次调查共涉及二至六年级400多位学生。共发出问卷427份,收回427份,调查率达100﹪。本次调查问卷拟定了12个题,题型设计全部是非题,让学生根据平时数学学习情况,解决问题能力,画图意愿和画图能力如实完成答卷。采用的方法家长和小孩共同评估的方式答卷,避免学生个人过于自我感觉良好,过于主观的不真实答卷[2]。
二、调查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共收到427份,其中男生213份,女生214份,也就是性别公平。7-8岁的218份,占比51.05%;9-10岁的209份,占比48.95%,说明年级基本公平。觉得数学容易的有140人,占比32.79%,觉得数学有一定难度的有258人,占比60.42%,觉得数学很难得有29人,占比6.79%,说明在小学阶段,有大部分同学觉得数学学习有一定难度。觉得解决问题很容易理解的有166人,占比38.88%,觉得解决问题有一定难度的有230人,占比53.86%。觉得解决问题很难得有31人,占比7.16%,说明了大部分同学觉得解决问题有一定的难度。
遇到不会的题会主动画图的有164人,占比38.41%,另外223偶尔画图,占比52.22%,还有40人从来不画图,占比9.37%,也就是学生遇到问题只有很少一部分同学会想办法,画图辅助解决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对画图的意识还不够强。 如果有图,会觉得解决问题更容易的有338人,占比79.16%,觉得有一定影响的有67人,占比15.69%,觉得没有影响的只有22人,占比5.15%,说明图形能帮助大部分同学更好地理解题目,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学生的画图能力方面,一道解决问题能很容易画图的有189人,占比44.26%,画图能力一般的人有200人,占比46.84%,还有38人完全画不出图,占比8.9%,说明学生的画图能力不是很好,有超过一般人需要加强画图能力的训练。希望老师教授更多画图技巧的有387人,占比90.63%,有34人无所谓,占比7.96%,说明学生学习的欲望比较强,希望学习画图解决问题的策略,帮助自己更好地解决问题。
老师经常提供图例帮助学生理解问题的有324人,占比75.88%,老师只根据需要提供图例的有97人,占比22.72%。说明还有近1/4学生觉得老师提供的图例不够充足,也就是学生需要更多的图例,老师需要更强的画图意识辅导后面的这部分同学。
三、调查的结论与策略
通过上面数据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数学的学习中存在很多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对数学的学习存在一定困难,觉得增加图形可以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但是自己画图的意识和能力却有待提升,需要老师进一步提供图例教学和画图策略的指导。首先,教学中,教师必须不断的渗透和培养学生通过借助画图帮助理清题意的意识和能力,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看懂图示语言,体会到提炼出的图形既简洁又形象,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的优点,让学生对图示语言产生好感和画图的愿望,培养“几何直观”的意识。其次,教学过程中要保证让学生有时间尝试画一画,这样不仅让学生发现画图策略的清晰明了,看到几种情况的画图的相似与不同,而且使学生画图的意识加强,技能也上一个台阶。也只有掌握熟练画图的技能,才会在解决问题中发挥它的价值[3]。
画图策略贯穿于整个小学数学解决问题的教学中。教師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多加引导,适时渗透,使学生掌握“画图策略”的数学技能,逐步具备运用有效策略的意识,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理解能力和创造力,提高灵活运用策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参考文献
[1]张爱群.画图搭桥把抽象问题具体化[J].新课程教学(电子版),2017(12):2.
[2]龚勇.借助数学画图培养解题能力[J].小学教学参考:数学版,2016(6):74.
[3]吴珊.巧借“画图”为哪般,点亮“思维”促提升——浅谈“画图策略”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渗透与运用[J].南北桥,2018(16):111,116.
[4]杨姝.“画”出来的精彩——浅议画图策略在小学数学中的应用[J].小学教学参考:综合版,201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