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有别
2020-09-29易中天
易中天
当一个人站在本位主义立场上时,他就在心理上和逻辑上把“本单位”和“外单位”区分开了。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征:内外有别。
国内任何一个中等规模的单位,差不多都会有自己的围墙,以防“闲杂人等”混入。一些稍有条件的单位,既非“军事单位”,又非“保密单位”,也要煞有介事地安排门卫。门卫们对本单位的熟人含笑点头打招呼,对外人则严加盘问、冷若冰霜,本能地表现出一种防范心理。当然,单位上的种种好处,比如单位自己盖的住房,自己的澡堂和幼儿园,自己弄来可供分配的物质和额外收入等,也只有内部职工才能享受,外人是没有份的。
不过,我们有时候有搞不清楚被称为“内部”的东西,究竟是好呢还是不好。比如“内部通报”的情况,有一些并不那么光彩的事,却只有“信得过”的自己人才有资格去听。另外,我们也常常弄不清何谓“内部”何谓“外部”。比如“内部文件”,当然许多人都不能看,然而“内部刊物”却又人人可看。“内部刊物”上的文章,水平一般要差一点,而“内部文件”的内容却又往往重要和实在得多。又比如,单位上的“内部招待所”(简称“内招”),外国人是不能去住的。他们只能住“外招”。但“外招”的设施、服务较之“内招”,却又好得多(当然价钱也要贵得多)。对待他们的态度,也是客气而不亲热,因为他们是“客”,不是“亲”。
显然,“别内外”是为了“定亲疏”,而“定亲疏”则是为了界定人情的大小和面子的尺寸。一般来说,内则亲,亲则近,叫作亲近;外则疏,疏则远,叫作疏远。疏远者为“客”,必须客气,也必须装门面;亲近者为“家里人”,不必客气,可以不留情面。所以,自己人犯了错误,就可以狠狠地批评;外人犯了错误,则只能委婉地指出。同理,外宾和外单位的人来参观时,便一定要打扫卫生,布置会场,拿最好的东西给他吃,腾最好的房间给他住,平时有意见、闹别扭的同事,也都要做一團和气状,以免家丑外扬。而本单位的问题和情况,则只能在“内部会议”上通报。可见外人的有面子,完全是假象,是门面,自己人才真有面子,而且还有实惠。比如有事要求情,自己人准比外人有面子;那些被客客气气地打发的,则准是“老外”。反之,一个人如果和你说话随便,不怕揭自己的短,不怕家丑外扬,则多半是已把你当作了自己人。总之,“丑”的(同时往往是真实的和实在的)留给“家里”,“美”的(同时往往是虚假的和空洞的)展示给“外人”。因为“外人”就是“外面”,岂能让他看见了“里面”?
在这些“原则问题”面前,是不允许有什么“个人意见”的。一个人在外面,如果不为本单位争名誉、争地位、争好处,而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自己怎么认为就怎么讲,怎么做(比如把票投给外单位的人,在会上揭本单位的短等),那就是吃里扒外,就会“吃不了兜着走”。因为你只顾“私意”,不讲“公益”,当然要引起公愤了。
其实,这个“吃里扒外”的人,其所作所为,反倒很可能是出于公心,或者是实事求是。可惜,中国人不吃这一套。他们从来就不相信,一个连家庭、单位、小团体的“小公”都不顾的人,会有什么“大公无私”可言。要知道,世界上并没有什么空洞抽象的“公”或者“公家”,只有一个个具体的家庭、家族、单位、团体。一个人的公心,就体现在他对这些群体的态度上。所以,你不为小团体说话吗?那你就一定是“有私心”!
于是,公与私,就首先并直接地体现为内与外。然而,“吃里扒外”固然是“私”,“本位主义”又何尝是“公”?结果自然更加分不清公私。实际上,正是因为不能公开地和明确地区分“公私”,便只好代之以“内外”——公为外而内为私。公事公办之所以等于不办,就因为那是“外”;内部之所以可以通融,则多因其“私”,只不过这“私”往往被说成是“公”而已。
其实,家庭的特点,就是“公私不分,内外有别”。一家人,分什么公私,分什么你我呢?但“我们家”和“别人家”,却又不可不分。因此,当家庭成为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普遍模式时,“公私不分”和“内外有别”这两个基本原则,也就确立起来了。
(摘自《闲话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