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农业种子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09-28赵洪波
赵洪波
摘 要: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也加强了种子执法的力度,本文根据现阶段基层农业种子执法所存在的市场管理薄弱、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大力度宣传《种子法》、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等结论。有效的执行种子市场管理制度,才能保证种子市场长期稳定地运行下去。
关键词:基层农业;种子法;存在问题;对策
引言:种子市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执法团队积极开展种子执法管理对农业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待解决的状况,因此,基层农业必须做好种子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先解决种子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基层农业种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种子市场管理薄弱
首先是市场管理人员对市场的放松管理。受疫情影响,去年政府各部门实施弹性工作,种子执法部门也不例外,没有必要情况不能到种子市场工作,于是,一些基层市场管理者就放松了对种子市场的监管,时间一久,种子市场又出现售卖混乱的情况。其次,购买者对市场管理所增加的难度,购买者法律意识淡薄,基层购买者并不具备专业的购买知识和识别能力,一旦经过不真实的诱导,很容易买到假冒伪劣种子。从而为黑心商贩提供便利。
(二)缺少专业执法人员
一方面,很多地方受到编制影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种子管理机构,都是由农业部门所代替组成相关的种子市场执法人员。农业部门本身任务繁忙,承接种子市场执法管理工作更加增加其负担,这就导致农业部门对种子市场执法工作的忽视,投入的人力、物力并不能支持现有的市场执法任务。另一方面,现有的种子执法工作部都是由其他工作人员兼职,执法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水平不能得到保障,并没有执法资格,导致执法仅有表面形式,无法科学执法。
(三)执法资金短缺
资金投入不足也是无法进行有效执法的问题之一,种子执法工作很难开展,尤其一些地区需要下乡监管对市面上出现的一些转基因种子进行检测,开展监测工作需要检测仪器、出行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只好在有限的情况下进行简单的检测,比如只能观察种子标签、是否备案等表面问题,无法进行深入检测,没法保证出现在种子市场上的种子质量。
(四)执法强度有待提高
种子管理团队中有经验的执法人员因为升职原因多半不愿意在执法队停留,新的执法人员虽然有执法证,但缺乏执法经验,面对一些突发情况通常不知道从何下手,导致有案件却无人辦理的情况。在一些纠纷案件中,导致案件双方都不满意解决结果,影响政府公信力。
为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应加快构建一支权责分明、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
二、关于基层农业种子执法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宣传《种子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种子市场逐渐呈现开放的状态,种子公司也越来越多,所以代销点也逐渐变多。由各个分散代销点所形成的种子市场中,市场管理并不严格,造成了市场混乱,缺乏管理的现象。此外种子的经营方面也存在着问题,市场上种子出售渠道的增加导致市场出现恶性竞争的现象。而大力宣传《种子法》可以增强群众对种子市场的管理概念,《种子法》作为维护种子经营者、使用者的权益,保护合理资源、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农业而制定的法律,在种子市场管理中应该大力推广。加强种子市场中尤其是基层农业市场中经营者对《种子法》的认知。
一方面加强种子市场中经营者的法律概念,增强法律知识,培养在购买种子时进行备案、开发票等意识。提高经营人员辨别能力的同时守法经营。另一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加强建设种子执法管理队伍
例如,据2020年统计,山东省德州市执法人员共有537人,但实际在岗的只有425人,人数最少的县仅有7人。落实到种子执法的人数可能只有2-3人,这2-3人还要负责走进市场、种子检验、处理相关案件等工作,根本无法将种子执法有效率的进行。对此,要求种子市场加强执法队伍的人数,目前,基层执法团队人员配置较少,可以通过增强待遇、提高利益等方式为团队增加人员。还可以在建设执法团队的过程中,加强县级与县级、乡级与乡级执法团队的相互交流,分享执法经验,达到执法队伍相互熟悉的目的,以激励的方式获得更好的执法效果。既能及时了解各个种子市场的情况,又能在人手不够时得到帮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德州市农业农村系统聘请了法律顾问,但是法律顾问不参与具体执法过程,只是在涉及重大处罚决定作出前参与法制审核[2]。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为了打造更加专业的执法队伍,各执法单位不再从其他农业部门调配人员组成执法团队,而是建立选拔一批专业知识过硬,熟悉种子法律法规的专业执法管理队伍。执法部门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其相关的考试和培训,在自我专业能力提高的基础上,既带动了执法部门能力的提高,又使自身的专业技能得到提升。
(三)保障执法经费
执法环节的资金通常来源于上级拨款,除了扩大政府财政支持以外也要争取其他地方企业的扶持。设立种子培育专项资金,种子培育工作需要许多专业机构和社会企业支持,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为种子管理获得更多资金。
重视执法团队的执法任务,不可挪用资金用于其他工作。基层种子管理者的政策补贴也要落实,用来调动其相关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级财政部门需设立执法团队的专项执法经费,一方面用来购进相关执法设备,另一方面设立专项种子抽查质量检测费用,加大对市场上种子的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市场上的种子质量问题,减少群众因种子问题而产生损失,维护购买者的利益。
(四)完善执法装备与技术
应该大力扶持基层种子队伍的建设,完善执法设备,例如市面上出现的高技术检测工具,提高执法工作的技术含量。针对各地不同种子市场条例,制定合理执法技术规定,将种子执法工作归于其相关种子站和执法大队。实行双面配合,种子站负责市面上种子的行业管理等;执法大队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双方相互配合,建立起完整的执法体系。还可以与上级种子执法部门上下联动,对下级执法团队实时监督配合,形成良好的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团队的技术。
在春秋两季对种子市场进行常态化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对经济价值较高的农作物种子进行专项检查,严格保证种子质量;对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经营等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严厉查处[3]。
(五)加大执法强度,开通举报政策
针对随时变化的种子市场,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作出调整。首先,对于未经审批或备案流入市场的种子进行严查,严厉打击不良售卖者,确保种子来源渠道正确。其次,执法团队可以通过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政策,做到全民监督。对于每一起举报事件,做到反应及时、快速出动,处决干脆利落,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对于举报人员,无论情况是否属实,都予以嘉奖政策;同行对其身份进行保密工作,只有相关执法团队知晓,坚决避免举报人员遭到打击报复的情况。最后,农业部门可以修订相关种子市场条例规定,对于未经规定流入市场的种子经销商进行严惩,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还原一个绿色的种子交易市场。
结论:综上所述,基层农业种子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相关部门要重视其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改正。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内容和方式,确保基层种子市场的规范和正常运行,以达到基层农业种子市场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俊.凤城市种子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种子科技,2020,38(17):25-26.
[2]李文燕,王运智,石刚.从执法案件角度分析德州市种子执法现存问题与对策[J].中国种业,2021(04):52-54.
[3]刘建,楼坚锋,姚丹青,顾芹芹.浅谈我国种子执法工作的法律依据及推进建议[J].上海农业科技,2019(0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