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免税进口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路径研究与实践
2020-09-26苏醒,伍扬,雷霆
苏 醒,伍 扬,雷 霆
(华侨大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福建 厦门 361021)
高校免税进口设备的使用存在潜能未完全激发、运行管理重视不够、异地监管沟通不畅、海关监管要求与共享需求冲突等先天不足,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利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和各级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推进免税设备全面开放共享,是新形势下摆在高校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1]。2018年10月,科技部 海关总署印发《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2]。这是国家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的又一重大举措[3],这也标志着我国免税进口仪器设备(指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贵重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免税设备”)管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然而,如何推进免税设备开放共享仍是高校仪器设备管理中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是指导国家各项事业建设发展的理论旗帜[4-5]。国家推进免税设备开放共享的宗旨与新发展理念紧密契合,因此,本文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探索推进免税进口仪器设备全面开放共享的创新思路和实施路径,使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真正服务于师生、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使免税进口这一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1 高校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的基本现状
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流程见图 1。相较于普通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免税设备更具特殊性,其管理责任更大,采购流程和使用监管程序都更为复杂。一直以来,从免税设备的申购需求和预算申报、可行性论证、进口论证、招标采购、减免税办理、入关以及到货安装验收、运行管理及处置的全过程,物资采购中心和设备管理部门都起着重要作用,在强化程序规范管理的同时也不免存在一些问题。
图1 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流程图
1.1 设备运行管理重视不够,潜能未完全激发
部分单位对免税设备存在“重买轻管”的现象,即对购买流程较为重视,但是出于科研设备的使用断续、管理技术队伍薄弱以及后续运行经费缺乏等原因,往往对验收过后的日常运行管理重视不够。加之主观意愿原因,跨单位间存在使用壁垒[6],因而部分免税设备使用效益不高,还存有较大潜力可挖。
1.2 异地监管沟通不畅,部分设备采购停滞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采取“一校多地多校区”的办学策略。出于学校实际需求,高校会针对分校区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质上仍是同一单位、同一法人、使用同一招生代码。相应地,学校进口科教产品一般是采用在主校区归属地海关进行免税审核并办理异地监管的方式。但一旦各地海关对此举和政策的解读不一致,就不可避免地影响免税手续办理,甚至导致进口设备无法正常入关,不仅影响学校相关教学科研项目的进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额税款和合同违约金还会使本就不充裕的学校办学经费产生额外支出。
1.3 海关监管要求制约,开放共享力度不够
200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中规定,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保管、使用进口减免税货物,并依法接受海关监管,每年的第1季度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该管理办法对减免税货物的使用做出严格要求。受其制约,多数免税设备无法对外开放共享,仅仅能服务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辐射周边社会中小企业及科研院所的支撑相当有限。
2 高校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思路
近年来,随着国家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免税进口仪器设备购买数量急剧增加,但验收过后的管理情况不甚理想。以我校为例,2015年至2018年就有218台(套),进口设备总金额达1.5亿元。遗憾的是,由于减免税资质问题,部分设备未能如期入关;部分处于海关监管期内,无法开放共享;部分设备由于“私有制”思想作祟,服务范围不够广,设备总体使用效益不高。基于此,推进免税设备开放共享势在必行。
2.1 顶层设计渠道畅通,开放共享合法合规
随着国家关于免税进口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一系列政策出台,顶层制度层面基本理顺,开放共享与海关监管要求不再互斥,合法合规,这也是国家对高校对免税进口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需求的支持。
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精神,与主管海关充分沟通,在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前提下,对所辖免税进口仪器设备实施开放共享,在满足本单位教学科研的基础上,服务学校所在地区其他兄弟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社会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是高校的必行之道。
2.2 共享平台实时对接,强化落实异地监管
依据办法要求,向主管海关申请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前,管理单位应建立设备开放共享台账,在不涉密条件下,按照数据报送规范如实向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报送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信息[2]。2014年以来,各高校陆续建立了校级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贵重仪器设备实施开放共享,同时也按上级要求将校级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对接。故而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平台,推进免税设备在各级平台上进行开放共享,是满足各直属海关对高校免税设备开放共享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强化落实海关异地监管必行之路。
2.3 高端资源配置优化,全面激发设备潜能
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是高校国有资产中的重要组成,是教学科研的重要物资[7]。如何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好这部分高端资源,一直是高校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是国家盘活科技资源的重要举措[8],利用共享平台实施开放共享,不仅有利于破除壁垒,大幅提升设备使用效益;也有利于管理部门强化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现象。因此,推进免税设备开放共享,是全面激发设备潜能的重要措施,也是适应新形势下的国家法令和相关规定新要求的必行之事。
3 新形势下高校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路径
新形势下,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我校推进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5个方面:创新免税设备管理体制、协调海关监管方式、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推进免税设备的全面开放,以及开展全方位共享。
3.1 创新免税设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办法对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程序作出明确规定。高校应坚持以创新发展为第一动力,优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免税设备的运行机制。我校一直注重管理体制建设工作,除了出台配套的设备共享
管理制度,由物资采购中心和设备管理科负责免税设备的申购审核、论证、招标采购、减免税及异地监管办理、设备验收和不定期抽查等基础工作外,我校还成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小组,负责统筹规划设备共享工作的开展;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设备绩效考核和购置论证等技术咨询;用户委员会则负责完成用户体验的追踪反馈工作;此外还自创建立了责任教授制度,由仪器管理员和责任教授共同负责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9]。最关键的环节是,由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承担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日常管理和上报数据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等工作,并负责办理海关监管规范程序工作,涵盖开放共享申请、简易程序申报及服务记录上报等手续。保障管理体制和理顺运行机制,为免税设备的开放共享夯实基础。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流程见图2。
图2 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流程
3.2 协调海关监管方式,执行异地监管措施
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一般都要接受海关为期 3年的监管。在监管期限内,学校要对免税设备进行动态跟踪抽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做好使用记录登记、是否有违规操作(如出售、转让、移作他用、转移监管地点或处置等)以及是否按海关要求进行使用等[10]。我校目前拥有泉州和厦门两个校区,主管海关为泉州海关,为保证设备有效运行,从2002年开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积极推进学校与海关监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相关工作得到两地海关的大力支持:厦门校区进口科教产品都是采用在泉州海关进行减免税审核并办理异地监管的方式,为服务两校区的教学科研起到积极助推作用。但2017年,署税发〔2017〕153号文下达后,泉州、厦门两地海关对我校厦门校区的免税资质的认定发生变化,认为我校享有免税资质,而我校厦门园区不享有免税资质。因此在实际减免税办理中,两地海关暂停了我校减免税及异地监管业务的办理。该事发生后,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向主管部委提请汇报,经过与海关总署积极协调,本着推进创新协调、区域协同发展原则,现已基本达成一致,依旧采用原有的监管方式。卓有成效的协调打破了两地办学存在的壁垒障碍,为学校推进免税设备的开放共享创造了有利条件。
3.3 以绿色发展为方向,实现设备可持续运行
绿色发展决定高校推进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方向,是师生对免税设备开放共享需求的重要体现。众所周知,仪器设备资源的运行、维修、维护甚至闲置都会发生成本[11],但高校在经费预算中往往偏向于免税设备的购置费用测算,并未将设备运行、维护维修、机组人员绩效激励和耗材等后续经费全盘统筹起来。因此,我校以成本核算为原则,构建了合理的非盈利性收费标准,将免税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所得费用的70%返还机组主体,用于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服务激励等[12],这不仅有利于将使用和维护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以机养机”的良性循环,实现设备可持续运行;而且有利于克服管理人员“懒怠”粘滞力,同时也有利于缓解日益增加的运行、维护和维修经费需求的压力。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抓手,为免税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指明了方向。
3.4 充分利用各级共享平台,推进免税设备全面开放
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任务,近年来国家各级、各高校自发建立了多层次的共享平台,为免税设备开放共享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更是免税设备实现全面开放的重要依托和桥梁。我校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设备开放共享台账(模板)等,并将已建立的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制度等报送主管海关,申请对已验收完成的免税设备实行开放共享;此外,还将积极申请简易程序适用单位,方便免税设备开放共享;同时以校级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为媒介,将新进免税设备及时入网开放共享,并实时向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推送免税设备共享信息,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主管海关,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形成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充分利用各级共享平台,为免税设备的开放共享给予合法有力的保障。
3.5 以全方位共享为核心,服务校、政、所、企科技需求
全方位共享是免税设备开放共享的最终目的和核心目标。学校将确保在遵守海关要求的前提下,借助校内其他贵重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的良好经验,妥善利用学校与周边诸多兄弟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小企业已经形成的良好互动,加之省内外的其他合作单位,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国家发达的物流体系,将免税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助力校、政、所、企的科技创新发展需求,让学校、科研院所、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都能享受到开放的国家免税设备。
我校于 2014年建成福建省首个校级层面的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13],目前平台已累计提供样品测试服务数达20.3万个(次),共享机时达到9.0万h,结算使用费达446万元,设备使用效益明显提升,为教学、科研及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 结语
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是国家提出的战略性举措,多年来经过各界多方努力,已取得显著成效。免税进口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需求与海关监管规定的冲突则是在共享推进过程中逐渐凸显的重要问题。高校应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结合自身校情,以科学合理的实施路径,解除各项难题的制约,开创免税设备开放共享的新局面,让免税设备最大限度地服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也让高端科技资源惠及校、政、所、企等创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