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的灰色关联分析
2020-09-22肖丽群姚娉婷刘宇湉
肖丽群 姚娉婷 刘宇湉
摘要:以中部地区“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农业大省——江西省为例,采用灰色理论中的关联分析法,构建关联度模型,研究江西省“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结构变化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增长具有密切关系。农民收入增长受“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的影响程度依次为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人口非农化转型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影响最大,其次为产业非农化转型。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需要积极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有序转型;以人为本,优化人口非农化路径,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
关键词: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农民收入;灰色关度模型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20)15-0311-05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好“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别是2004年以来,每年党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问题,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民增收,获得显著成效。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已从1978年的133.67元增长到2018年的14 617元/年,增长了108倍。近年来,城镇化被认为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的有力抓手[1-5]。城镇化是人口、土地、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向城镇流动与聚集的非农化转型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进而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6-8]。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农民能否持续、稳定地增收成為新的课题。学者们围绕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机制、影响程度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陈垚等通过构建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运用协整理论、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等方法,定量分析了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内在关系[9-10]。谭昶等采用空间计量经济模型,从空间维度研究了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及空间溢出效应[11-12]。王飞等采取实地调研和逻辑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湖北省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13]。也有学者研究了农民收入结构变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张建涛等从农民收入结构视角,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和计量模型,分析了城镇化水平与农民收入结构的关联效应[14-16]。上述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与借鉴。然而,学者们关于城镇化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整体层面,从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产业城镇化某一个要素层面或几个要素层面深入探讨城镇化与农民收入结构关系的研究甚少,并且通过聚焦城乡系统人口、土地、产业等要素去探讨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动力,进而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研究更少。基于此,本研究以江西省为例,通过构建灰色关联模型,从城乡系统要素非农化转型的视角分析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关联关系,以期为推进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进程、制定促进农民增收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1 研究区概况
江西省地处我国承东启西、连南通北的战略位置,介于113°34′~118°28′E、24°29′~30°04′N之间,位于我国中部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面积为16.69万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73%。地形三面环山,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山地丘陵占全境总面积的78%。江西省是我国传统的农业大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在国家提出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之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加快,农民收入得到有效提高。2018年江西省城镇人口为260.3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 460元。但是,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城镇化率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比较低。江西省农村人口比重大,“三农”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江西省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以江西省为例,探讨其“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结构之间的关联关系,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2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2.1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2.1.1 “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指标的选取 本研究从土地非农化、人口非农化、产业非农化3个方面来刻画“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情况。参考相关成熟研究成果[17],用城镇人口(PU)占地区总人口(P)比重表示人口非农化;用城市建设用地面积(LU)占土地总面积(L)比重表示土地非农化;用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SGDP)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和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EU)占总就业人口(E)比重表示产业非农化,具体指标测算模型如表1所示。
2.1.2 农民收入变化指标的选取 我国农民收入来源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即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按照我国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本研究从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4个方面考察农民收入与“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的关联关系。
研究中涉及人口、土地、经济、就业等数据,所用数据来源于2006—2018年度的《江西统计年鉴》。
2.2 灰色关联模型的构建
“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变化之间的关系具有复杂性、多层次性。以灰色系统理论为基础的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可以根据序列折线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其联系是否紧密,能有效地刻画“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变化之间复杂、多层次的关系。而且,灰色关联度分析可以较好地解决“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变化之间小样本、贫信息的制约。利用该工具,本研究建立“人口-土 地- 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变化关联测度模型,具体步骤如下:
本研究中,将“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确定为参考序列,农民收入确定为比较序列。人口非农化、土地非农化、产业非农化分别表示为y1、y2、y3,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表示为x1、x2、x3、x4。因此,人口非农化y1与农民工资性收入x1、家庭经营收入x2、财产性收入x3、转移净收入x4的关联度分别为r11、r12、r13、r14;土地非农化y2与农民工资性收入x1、家庭经营收入x2、财产性收入x3、转移净收入x4的关联度分别为r21、r22、r23、r24;产业非农化与农民工资性收入x1、家庭经营收入x2、财产性收入x3、转移净收入x4的关联度分别为r31、r32、r33、r34。
3 实证结果与分析
按照上述灰色关联度模型构建的步骤,利用公式(1)可以计算得到2005—2017年江西省人口非农化、土地非农化、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的关联系数,如表2、表3、表4所示。
关联度矩阵R显示,江西省人口非农化与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关联度分别为 0.771 9、0.863 0、0.804 3、0.584 8;土地非农化与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关联度分别为0.745 1、0.760 1、0.768 4、0.592 7;产业非农化与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关联度分别为0.755 1、0.861 2、0.783 3、0.580 8。从中可以看出:
(1)“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是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特别是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较大。在R关联度矩阵中,第2列元素数值相对较大,第3列元素数值位于其次,说明“人 口- 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影响最突出,对财产性收入影响位于其次。而且,“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关联度顺序相同,分别为r12>r32>r22、r13>r33>r23,说明人口非农化、土地非农化、产业非农化各指标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影响相似,即“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发展水平越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就越快。第4列的所有元素数值都小于其他各列,即农民转移净收入与“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的关联度最低,说明江西省农民转移净收入与“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的关系不甚紧密,农民转移净收入的增长可能受到了其他因素的影响。
(2)“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密切,但各指标的影响效果不同。在R关联度矩阵中,第1行元素数值相对较大,说明人口非农化对提高农民收入特别是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影响较大。第3行元素数值也比较大,说明在非农化转型过程中,产业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对而言,第2行元素数值较小,说明土地非农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较小,土地非农化没能较快地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受长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低成本”(廉价土地及公共服务)的城镇化引发了诸多经济与社会问题,农民未享受城镇化的土地红利,研究结果与这一现实相符。
(3)人口非农化和产业非农化转型是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因素。在R关联度矩阵所有元素中,r12元素的数值最大,r12=r(y1,x2)=r(人口非农化,农民家庭经营收入)=0.863 0,表明人口非农化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关系最为紧密,人口非农化的发展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密切相关。农村地域的人力资源要素向城市流动,促进了农业土地的规模经营、农业高新技术的采纳和农业土地生产效益的提高,进而有效地增加了农民家庭经营收入。r32是所有元素中次大的元素,r32=r(y3,x2)=r(产业非农化,农民家庭经营收入)=0.861 2,表明产业非农化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加也具有重要影响。
4 结论和政策建议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江西省“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对农民收入特别是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其中,人口非农化的影响力最大,而土地非农化的影响力较小。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4.1 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有序转型
城镇化的過程实质上是各种生产要素向城市转变和集聚的过程,集约、绿色、智能的新型城镇化能够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进而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对江西省近十年“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的关联度分析得知,江西省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人口、土地和产业非农化转型对推动整个江西省农民收入的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当前,江西省城镇化率仍不高,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压力较大,“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民增收问题突出,而新型城镇化是推动经济增长、解决“三农”问题的引擎,是未来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建立在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有序转型的基础上。
4.2 优化人口非农化路径,提高人力资本水平
实证结果显示,江西省人口非农化能够大大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促进劳动力转移到其他行业,特别是转移到工业部门,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有效途径。分析原因,主要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业生产逐渐实现规模化、机械化,可以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进而促进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增加。江西省是农业人口大省,要改变人多地少、耕地细碎化的现状,必须大力推进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体制的联动改革,优化农村人口非农化的路径。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修订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支持和鼓励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便实现耕作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户籍管理制度和不合理限制政策,让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逐步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降低农民工迁移成本,使农村户籍的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教育、医疗等福利,提高农民到城市就业的积极性。另外,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及教育,不断提高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4.3 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
产业经济的发展是农民增收的根本保障。城镇化带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无疑将会吸纳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从而提高农民在第二、第三产业的收入。江西是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业生产大省,第二、第三产业所占比例不高。在中部崛起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指导下,需进一步优化配置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提高第二、第三产业比例,促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良性互动发展。一方面,大力发展商业、金融业、餐饮、交通和文化信息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非农产业发展,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另一方面,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开展多种形式经营。江西省气候温和,雨量丰富,素有江南“鱼米之乡”之称,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农业、开发农村旅游产业,整合农业产业链和旅游产业链,促进餐饮业、旅游商品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联动发展,进而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产值,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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