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机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研究
2020-09-22邱艾超
[提要] 在“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背景下,国有金融机构面临业务高质量、机制市场化的经营压力,在嵌入式发展的同时,通过对业务部门遵循市场化理念、开展市场化配置、执行市场化考核、严格市场化约束、严肃追责问责等立体式改革路径,构建起有效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显著增强国有金融机构市场化转型的内生动力。
关键词: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内生动力
一、引言
当前,国有金融机构正面临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的关键时期,这类金融机构,一方面面临机制市场化、业务发展高质量以及考核指标的经营压力;另一方面又面临工资总额相对约束下的激励机制的“天花板效应”。总体来看,部分国有金融机构尽管在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上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在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多受行政型治理观念影响。因此,对于国有金融机构而言,如何在总体的管控框架内,通过实施“市场化”激励政策,构建市场化激励约束体系,提升经营效率,并落地成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引擎”成为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系统化构建路径
相比其他行业,金融机构治理多面临更为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高管更为强烈的薪酬驱动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此金融监管部门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公法规和指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和约束。与此相对应的是,上市公司经理层激励约束指数一直在“低位徘徊”,折射出金融机构高管在市场化激励约束中的利益取舍和行为倾向。“市场化激励”顾名思义是指将对部门、团队以及员工的激励遵循市场化理念、开展市场化配置、执行市场化考核、严格市场化约束的理念、过程进而到机制的构建过程。
一是遵循市场化理念。改革之路,理念先行。针对发展现状,需要持续推进市场化理念的灌输。首先,加强系统谋划。立足公司实际,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高度系统部署各项程改革工作。其次,突出问题导向。选择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精准发力,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改革不断深入。再次,坚持依法治企和风险控制优先。依法从严治企和风控优先是深化改革的前提。最后,积极稳妥推进。扎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力度和进度,确保市场化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是开展市场化配置。即在金融机构中后台部门严管理的基础上,对前台业务部开展市场化试点,对其机构、人员、发展通道实现市场化配置。首先,在公司二级部门的编制范围内,可以针对部分业务部门进行市场化激励机制试点,同时成立多个培育型的市场化业务团队,实现独立核算、责权利对等。其次,坚持内部挖潜,通过举手制鼓励有能力的人举手,成为团队负责人,统率整个团队,签订市场化考核指标、执行市场化考核。坚持双向选择,组织市场化部门(团队)与员工进行岗位双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员工的积极性。最后,构建双通道员工发展体系。在公司惯用职级体系的基础上,设置相对市场化的经理、高级经理、资深经理等职员职级体系,逐步完善以高级项目经理为核心的专业序列发展体系,畅通员工发展通道,让员工能对未来发展有良好预期,有利于实现员工和公司的共同发展。
三是执行市场化考核。持续优化市场化激励机制,将其作为重要的战略抓手,助推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坚持市场导向,积极探索市场化激励与分配机制。市场化业务部门(团队)绩效直接与业绩挂钩,实行收入提成、风险抵押金、延期支付和超额累进奖励制度。加大经营计划执行监控与分析力度,月度展示、季度分析、半年预兑现,年末清算,并形成业绩考核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差异化考核原则。将市场化部门(团队)划分为培育型、发展型、成熟型三类,不同类别执行差异化考核标准。在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创新设立发展系数指标,通过新增收入增长率、创新业务发展状况加权计算,对创新类业务,提高发展系数权重,薪酬分配不搞一刀切,贯彻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四是严格市场化约束。首先,严格落实监管机构关于从业人员的黑名单管理制度。其次,严格契约化管理,强化考核指标的刚性管理,对连续两年未能达到考核指标的团队,考虑解散。再次,严格执行风险抵押金政策,对风险较大的项目,加大提取比例,严格执行激励性薪酬延付。最后,以产权为手段,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穿透式监管和精准化问责,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出现的各类风险项目金融分类定责、分类问责,提升约束机制的精确性。
五是实施延期支付力度。考虑到金融项目具有风险累积的特性,建议对各层次负责人的奖励金额的60%~8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20%~40%延期兑现。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数据与年度审计结果相符的,经确认后,兑现延期支付部分;有差异的,重新考核评分并扣回相应额度奖励。同时,应建立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信息平台,动态监测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考核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是严肃追责问责。首先,完善内控体系,建立相对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其次,建立问责制度,出台问责办法,“利剑高悬”对出现风险的项目严肃追责问责,督促风险化解。最后,建立容错纠错制度,鼓励各部门在规章制度范围内改革创新。
总之,一方面国有金融机构应充分认识市场化激励约束在多重委托代理中的差异性,对高管激励的设计应当更加科学和富有层次;另一方面应逐步增加绩效薪酬的占比,加大对长期激励的设计,进而使公司治理的稳健性推进作用得以显现。同时,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在推行强制性监管的同时应提升考核透明度,降低考核难度,从以对金融机构进行处罚为主的监管方式适当向对高管提供激励的方式转变,加大弹性指引,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三、结论及建议
2020年初,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提供纲领性文件。意见确立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科技赋能五项基本原则。其中,在市场化方向上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施薪酬延期支付、追索回扣等系列制度;全面建立健全问责体系,建立健全利益相关者申诉回应机制。
具体的配套机制包括员工职位晋升体系、风险控制体系、产品研发体系等。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通过对前台业务部门实施市场化激励,进而助推公司转型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但如何能形成自己的特色,进而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还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实现嵌入式发展。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利用可以直接连接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特殊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增值性较强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应明确自己在行业的梯队定位,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围绕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立足行业,服务主业,做精、做专产业链金融。二是积极改善股权结构。积极探索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促进股权结构分散化,同时通过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提升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能力。同时,可以有序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特定领域率先实施混改,借助国有企业改革的东风,享受政策红利。三是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国有金融机构激励机制的市场化是一个系统过程,应通过岗位及晋升体系建设、合规风控体系建设、产品研发体系建设等综合机制建设为市场化激励机制的建设提供根本性的制度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邱艾超,刘海超.央企信托公司“市场化”激励机制转型研究与思考[EB/OL].金融时报,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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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兵.國有控股信托公司的优势、问题和建议[J].银行家,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