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影响的研究文献综述
2020-09-21兰青
兰青
摘 要:会计信息作为市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披露的及时性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具有决定其决策成功与否的重要作用,因而“及时性”一直是会计研究领域的重要范畴。本文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出发,综合国内知名学者的观点,从董事会结构、股权结构、监事会监控两方面来阐述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影响。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董事会;监事会
一、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意义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证券市场的繁荣愈来愈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情况的重要因素,而信息又充当着反映证券市场繁荣的不可或缺角色,从而日益被投资者视为宝贵的市场资源。作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已然成为投资者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会计信息具有时间价值,不及时的会计信息必将会使投资者的决策大打折扣甚至完全偏离应有轨道。证券市场的灵魂是信息的公开性、完整性和披露的及时性,它是维系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基石。因此,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作为三大基石之一一直是会计领域研究的重要范畴。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起源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即上市公司依据国家或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发行、上市、交易过程中,除了向大众公布占据主要地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之外,还应披露公司概况、组织状况说明、股东持股情况、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揭示、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向、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等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将会影响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流动和财富分配,信息披露的时间早晚也将直接影响到信息的可用性。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可以增加公司的透明度,确保公司股份及时根据信息做出决策调整,保证市场的连续有效;从社会的角度看,及时披露信息可以缩短信息处于未公开阶段的时间,从而减少内幕交易的范围,维护市场的公平原则;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能帮助投资者更透彻完整的了解公司相关会计信息,缩小与大股东之间的信息掌握质量差距,最大限度的扭转信息掌握不平衡的劣势,及时修正有关投资决策,避免因信息不灵而承担额外风险。
二、文献综述
纵观已有文献资料,对于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影响因素,国内外学者主要从公司绩效、内部成效、“好消息早,坏消息晚”理论、利益相关理论、主攻方向等角度,甚至经理人员行为等方面均有较完备的研究与综述,虽然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虽也有较多研究,不过相比其他方面来说还是略有松散,但这又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影响因素。因此,本文将在这方面对相关研究报告做综合汇总,以便全面直观的向大众展示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1.董事会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三权分立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公司的各个研究决策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作为不可或缺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必然会影响着公司意志的执行以及决策效率的高低,从而一定程度上左右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薛勇、徐贺基于2005-2007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年报數据的实证研究,撷取了如下几个变量刻画董事会结构:
(1)前十大股东是否关联。董事会作为一个由股东大会选出,为股东代表执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利益体,若关联则表明股东构成相互之间的利益是趋同的,这也就隐含了股权集中度较高,从而掌握高额股份比例和内幕消息的大股东就会率先对其决策进行利益最大化的调整,已通过延迟公布信息来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规模。董事会规模决定了董事会内部构成人员的人数,在一般情况下,小团体更容易达成某些特定协议,达成这些协议的成本就相应地越低。董事会也是如此,上市公司规模越大,相互串通、财务舞弊的成本就会相应越高。
(3)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兼任。显而易见的是,二者如兼任则会丧失董事会监督独立性,对经理人行为的监管效率也必然会有所降低。另外,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不能由同一个人来兼任,应该也是考虑到了这点因素。
(4)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以及独立董事与公司工作地点是否一致。前十大股东关联程度越小、董事会规模越大、独立董事人数越多以及独立董事与公司工作地点不一致等因素都将有利于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而董事会于总经济是否兼任对年报公布时滞没有显著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分二人担任没有在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方面起到作用。
(5)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领导结构安排是否合理。沈俊伟在其《董事会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的实证研究》中指出:对于董事会内部结构的构建与完善,现阶段必须在完善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提升效率,尽力维护董事会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控制经理人员的败德行为,从而推进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发展与进步。
(6)董事会规模与公司规模是否匹配。董事会的规模应该与公司规模相匹配,只有于公司规模匹配,董事会才会正常运作,发挥应有职能,对经营者进行适当地监管,从而确保公司环境的透明与合理,对会计信息披露及实时性才会有促进作用。
2.股权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
股权结构包含国有股、法人股、社会流通股这三方面。针对于每种股权各有其特性,其所占股权结构比重不同,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必然会有所差异。
(1)国有股所占股权比重。国有股的产权主体是国家,而国家作为抽象主体,并不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只是依托委托代理机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家持股必然会形成政府超强干预,因而对于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需求较低,影响程度也就较低。由此,理论上国有股对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不具有正向作用,因而也就影响到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否。
(2)法人股所占股权比重。作为上市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法人股往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控制了公司的董事会,从而成为公司的内部人,左右着公司各项决策,又因为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存在既定的利益冲突,延迟暴露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或利用内部控制优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使得中小股东不能及时获得有效真实的公司数据,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法人股应当占股权结构的适当比例。
(3)社会流通股所占股权比重。社会流通股可以不受限制的自由交易和转让。但其始终无法成为公司内部人,因而对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只有接受与否,而无法产生决定性作用。
(4)股权结构比例是否适当。何泉成通过实证分析验证:“股权比例适当集中有利于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执行。”英美公司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对我国上市公司而言不一定合理,单纯依靠外部力量对公司进行监督的方法不太适应我国,我国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完善决定了公司经营者必须要有来自另一方的监督才能确保其公司运用的高效、透明与稳定。
3.监事会与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
(1)监事会职能。监事会的任务是监督公司财务,主要包括检查财务预算和决算、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审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年报中发表独立意见。由此可见,若监事会合理发挥其作用,必然对于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具有很大程度上的促进作用,因为其会更加关注投资者得大众利益,防止个别大股东操控披露时间,使得中小投资者错过最佳投资时间或者错失投资机会。
(2)监事会效用的发挥。事实上,关于监事会在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影响因素中所扮演的角色,国内观点普遍认为其为“走过场”。认为其独立性较差,发挥自我意志的能力较差,同时受到来自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并且对公司内部监督权力的实施频率和深入力度明显不够。当然这也受到这方面法律空白的影响,潘士楷指出:“我国的监事会一直没有一个较为独立的法律地位,很大程度上成为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附庸,且成员多来自公司内部,往往是大股东根据自己的利益选取的‘听话亲信人员素质和独立性都不高。”这也必然导致其说服力低,对公司高层决策话语权低,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督促水平相对弱势。所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能否正确发挥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经验研究及发展建议
1.经验研究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就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影响因素表达上在三个方面各有侧重。由于董事会、股权特征与监事会的不同职能,在董事会研究方面,更侧重于董事会内部构成,股东是否关联、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人数等情况。股权特征方面则侧重于股权特征的组成,各项股权所占总体股权的比例,又从各项股权的特殊性角度来加以阐述其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影响。而关于监事会,个人观点认为其內部构成也必将对会计信息披露产生一定影响,但有趣的事,更多专家学者将大量的笔墨放在监事会能否正确行使其职权上,由此可见,当前的经济条件下,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职权能否正确行使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的突出。
2.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建议
公司治理结构主要解决公司内部的利益协调,通过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力安排来解决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不利影响,正如饶峻瑛所说: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与公司治理制度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具体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由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制度决定的。关于在未来的发展中,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Forker认为独立董事能使董事会对投资者更加负责,督促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要求,从而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全面性。因此,上市公司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必将会改进董事会内部结构,即有效解决了董事会局部小团体的不利局面,又增强了其决策的透明和公正性,也有利于公司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2)改革股权结构。对股权结构做一合理改革,使其达到适度集中。降低国有股在上市公司内部的股权结构比重,改善大股东状况,抑制大股东对权力的滥用,使优势的天平也能向普通投资者的方向倾斜。另外社会流通股的提高也可以适当的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从而改善大股东片面追求自身利益而操纵会计信息披露的早晚。
(3)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引进外部监事。针对监事会受到董事会等的施压而发展受限,引进外部监事,能够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力量。其优势在于被选人的外部监事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其对董事、经理的制约不会出于私利,可以大胆、独立的行使监督权,从而增强监事会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推动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陆秀芬、蓝文永.信息披露及时性的经验研究综述和未来展望,商业时代,2010(19)
[2]任明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改进意见,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
[3]潘士楷,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分析,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4)
[4]朱耀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分析,交通企业管理2010(8)
[5]薛勇、徐贺.试析董事会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影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