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方法研究
——以山西大阳泉村为例
2020-09-19史文正王金平
张 彧 史文正 王金平
导语
住建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文件明确提出,探索编制历史城区复兴规划,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成为下一步重要工作内容。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实施评估也被明确提上日程。住建部要求,加快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体检评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开展保护体检评估工作,对评估发现保护不力的提出整改要求,对破坏情况严重的采取列入濒危名单、撤销称号等措施。历史保护规划实施评估在这样背景下显示出了其独特性和重要性。
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作为其中一重要类型,因其区位环境的特殊性以及保护发展过程的复杂性,在保护过程中会出现地方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即使编制审批了保护规划,但在保护现实面前仍面临各种困境而无从下手;另一方面,面对城镇及其社会经济的动态变化,保护规划中对于保护范围内物质空间的静态和刚性控制难以实现。因此,有关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方法研究的重要性也日渐凸显。如何更好地实现规划目标、贯彻落实规划价值观成为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评估工作的核心。本文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大阳泉村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大阳泉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历程与保护规划编制背景,通过实地踏勘与问卷调查,评价保护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探讨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规划实施评估要点,为未来规划评估工作提供借鉴。
1 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概况
1.1 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成因
2019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40 00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4 84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0.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4.38%。随着城镇化速度的提升,城市边缘区域成为城市空间扩张的主要区域。在这过程中,不得不面临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沦为“城中村”。在长期城市本位主义思想主导下,原本复杂的城中村问题在加入了历史文物保护的因素后变得更为复杂。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进行,这种现象越来越明显。珠三角地区由于城市化程度高,被动城市化的历史村落问题已经凸显。至2019年,我国已经公布了七批,487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其中第二批中的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和石排镇塘尾村,第三批的佛山市顺德区北洛镇碧江村,第五批阳泉市大阳泉村都已处于城市边缘区内,甚至已经被城市包围,成为一类独特的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
1.2 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现状
被动城市化是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被整体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被迫进入城市体系后,不仅物质空间、社会人文环境、经济产业发生变动,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面临巨大挑战。
1.2.1 物质空间现状
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土地改革”政策后,原本“一院一户”的居住模式变成了“一院多户”的状态。到了八九十年代,随着现代经济多层次、多维度的发展,富裕起来的村民对现有住房不断加建,白瓷砖、彩钢瓦一时间成为潮流,这对整个村落风貌产生了巨大影响。到后来,随着基础设施以及生活配套无法满足时代的需求,原屋主搬离村落,搬进更具生活品质的住宅小区,以低价将房屋租给城市外来打工者。租户来源杂乱,加建现象严重,卫生情况混乱,同时缺乏对于具有历史价值房屋有效保护,极大破坏了原建筑的居住舒适性、功能结构合理性以及建筑文化的完整性。
1.2.2 社会人文环境
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现状是一个被动过程,这部分人从心理上并没有做好进入城市的准备。另外,被动城市化人口的居住地得以保留,为他们乡村生活方式和生活特征的保留提供了场所,但其中一些生活方式和特征与城市所要求的生活方式和特征相抵触,造成城市化的不彻底。
1.2.3 经济产业现状
随着中心城区用地扩张,城市近郊土地的价值日益提升,城市开发瞄准了近郊的农耕地,这就使得村民在得到一笔一次性的补偿后就变成了失地农民,大量没有了生产资料的农民就选择以在城市打工或者出租房屋谋生。还有一些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意识到了文化遗产的价值,走向了旅游发展的道路。紧随而来的就是本地居民生活被打乱、过度商业化等一系列问题。
1.2.4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主要体现在村落周边环境和物质要素保护两方面,其中物质要素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传统村落的保护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对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而言,物质要素和空间环境的保护和利用变得相当困难,物质空间中的文化底蕴在现代生活中逐步消失殆尽。
2 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评估体系建立
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既要从空间发展角度对物质层面的落实作出评估,还要在规划实施管理方面作出评估。评估的意义在于正确认识保护与发展情况,以及评价实施结果与规划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从主观认知、客观状况、政策因素、社会背景等多方面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正确认识过去实施的过程、经验、问题,对未来发展指明道路,减少过程中的弯路(图1)。由于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的历史、现实以及外部环境各不相同,在面对具体某一评估对象时应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具体的评估内容、方法和手段。
2.1 保护与发展情况评估
保护与发展情况评估是针对评估主体内外各类客观状态“变化”的评估。主要涉及物质遗产要素状态、人居环境状态、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等,以价值的真实性、物质空间的完整性以及地方生活的延续性为评价标准,其目的是进行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调查和描述,从而确定作为保护对象的遗产和作为一般空间发生的客观变化。
图1 保护规划评估方法图
2.1.1 物质遗产要素状态
不同历史村镇的历史格局变化程度不同,在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对于历史风貌保护情况需要仔细研究,尤其是内部的新建、改造情况和外围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就近年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历史遗存保护方面,比如文物数量变化、文物建设性破坏等情况,需要实地现场调查。除此之外,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评估更应注重村落空间格局的变化。随着历史村落融入到城市中心发展中,历史文化保护空间中的山、水、村的选址布局极易产生变化,评估中应重点考虑历史遗产所在生态环境的文脉,以及考虑如何适应城市发展的新秩序。
2.1.2 人居环境状态
人居环境状态首先考虑的是镇区和村庄发展的关系问题,需要从保护规划和村庄规划出发,评估总体规划定位与保护规划、实际现状之间的问题,并且结合调研内容、网络媒体反映等方面来综合判定。对于村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评估,应当从规划、住建部门摸清楚基本情况,了解其改善过程,从规划、施工方面思考建设对发展和保护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的优点以及还存在哪些问题。尤其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地区,许多城镇化基础设施技术不适用于此,那么在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和对未来建设的评估都应当包含在这部分内容中,才能够有效地指导地方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同样重要,应当从历史村镇的活化、社区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除此之外,住房条件改善也应在考虑范围内。乡村地区的民房建设中是否有危房改造,有没有专项资金扶持等情况的评估,是对未来规划实施与方向调整的重要内容。
2.1.3 社会经济发展状态
以宜居、舒适、安全、可持续等城市发展的标准衡量是否达成了保护的社会经济功用,区分和总结积极、消极的“变化”内容及其表现;从当地居民视角开展使用与社会生活的分析,尤其是历史保护与现代生活之间的关系、居民诉求与保护规划落实之间的分析等;从村镇发展与可持续的生态文明建设角度,全面开展地方历史文化挖掘。
2.2 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评估
2.2.1 保护规划实施度评估
在现场调研、实地考察与走访、大数据技术辅助基础上,全面开展村庄内部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估,明晰大尺度范围内村落格局、村庄内部肌理是否发生明显变化情况。
2.2.2 保护规划与现状的对比评估
保护规划按照保护区划提出高度控制、建筑保护和整治措施、风貌控制等方面的内容需要与规划实施现状对应,需指出每一项的完成量,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未完成以及未按照规划实施的原因。
2.2.3 基于“变化”效果的政策相关性评估
对保护相关的各类政策进行分析,包括政策的效率、效益、充足性、回应情况等以及存在问题,追溯其背后相应的原因,尤其是在我国历史文化名村体系下应重点考察地方基层体制、运作机制、保护和发展理念、管理能力与条件、资金与财政等方面的原因,同时在现实条件下对未来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进行预判,为保护政策的修正和调整提出依据,也是整个保护评估的结论。
3 大阳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评估
3.1 评估背景
大阳泉是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所属的一个行政村,其建村可追溯至北宋时期,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是目前山西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村落之一。2010年7月22日山西省阳泉市义井镇大阳泉村被评为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并在2010年编制《山西省阳泉市大阳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已经十年,有必要对其进行总结和评价。通过调查和回顾规划实施的过程,探索和反思保护规划实施的实际效益,可以更好地保护利用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避免保护工作的不合理和缺失给文化遗产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同时,大阳泉村作为紧靠城市发展的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它还扮演着解决城市化问题的角色,不仅存在着低效率土地、低收入居民、低品质生活空间的问题,还需考量非户籍常住人口被驱赶、缺乏公共空间、暴力拆迁导致的不可持续等问题。因此,在评估中需要从村落和城市两个视角进行评估,通过对保护实施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居民意愿的收集、判定,帮助缓解现实发展与村落保护中各种矛盾,调解和平衡各方利益。
3.2 大阳泉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山西省阳泉市大阳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0—2025年)》划定的保护规划范围为,西以南外环路为边界,南以义井河为边界,东以南山路为边界,北以村北的山地为边。保护规划主要针对大阳泉村内以寺庙建筑、祠堂建筑、商业建筑、民居建筑为主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名人故居、15座以商号命名的院落,86座无名称的传统院落,以及庙宇、祠堂在内的古建筑面积达2.8万m2,占保护规划划定的核心保护区面积70%以上。除此之外,还包括反映居民的生活习俗、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等多方面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村落内部与外围地形、山貌、山体、自然景观结合的自然环境要素三个方面。为保护整体风貌的完整性和协调性,在分析和研究其价值特色的基础上,保护规划采用“整体保护,分区对待”的原则,将全区划分为重点保护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四个层次,并提出相应的保护内容和整治措施(图2)。
3.3 保护与发展情况评估
图2 保护规划分区图
3.3.1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评估
大阳泉村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是对十年来资源保护情况的摸底,需要了解这些历史遗产留下多少,维护修缮是否科学合理。位于狮垴山余脉朝东南的阳坡,山坡北有北岭坡,南有南山包围,义井河和天河檐沟围合形成的金带环抱古村(图3)。受到城镇化影响,村落向南北方向发展,北岭坡和南向高地逐渐发展成为居住用地,使得南北轴线位置变得不明显。随着天河檐沟入地工程的推进,水系环抱古村的格局不再明确;村庄内部在选址布局上通过视线、朝向建立了人工要素和自然环境的统一,内部形成近似垂直相交的轴线成为村落的骨架。但是,随着西阁的毁坏,并在遗址位置新建6层砖混结构住宅,轴线格局也产生了很大变化。总体来说,村落整体格局和内部肌理存在一定程度的破坏。
图3 大阳泉村山水格局图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公共建筑多数进行了修缮,使用传统材料和工艺、技术,并且保留了原有构件和材料;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住宅建筑普遍存在外来居住者,新建众多临时建筑,院落环境较差,这些建筑影响了院落格局;历史院落整体利用率较低,除了广育祠改造为艺术家工作室外,其余多为环境较差的民居。另外,历史院落的保护应当注重在院落空间、屋顶形式、建筑立面、建筑色彩、材料等方面延续历史风貌,但是实际操作中历史建筑院落内出现水泥硬化、外墙使用混凝土、街巷立面使用青砖贴面、屋顶修补时采用红瓦和彩钢瓦等诸多整治失误的地方(图4)。
3.3.2 人居环境改善情况评估
村落整体靠近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情况有明显差异。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由于其优越的区位条件,村民的生活可以被城市的医疗卫生、教育资源以及公共交通等覆盖,便捷联系周边,基本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图4 大阳泉村历史建筑、院落现状图
基础设施方面,除给水、供电工程得到解决外,供暖、排水、厕所等其他基础设施均发展较为落后,但在2018年大阳泉村被纳入到城中村改造范围,所有基础设施项目都要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中,水、暖、电、气、路、文体等配套设施将逐步完善。由于政策变化、资金短缺、工程措施较复杂等原因,基础设施一直并未得到改善。人居环境问题与遗产保护息息相关,同时紧密联系着村落社会、经济发展,成为这类历史村落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
3.3.3 社会经济发展状态
大阳泉村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而表现出的社会影响力,通过政府、新闻和摄影等网站进行宣传,形成了“政府主导、媒体呼吁、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新机制。另一方面,作为城市型村庄,大阳泉村更具广泛的城市职能。大阳泉村1万余人常住人口中,有相当规模是外来人口,其中多为在阳泉市的打工者,独特的城市化历程造就了一批游离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租赁人口。他们以低廉的价格租住在村中,有的甚至是免费为本地村民看守房子。基于这样的原因,租住者不会主动修缮存在危险的房屋,不会努力改善居住条件,使得其居住的房屋环境较为恶劣。因此,住房的健康化是完成大阳泉村保护和发展的关键要素,是构建新社区模式的前提。以健康住宅为基础,实现迁移人口家庭化、家庭生活社区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为社会融合建构空间基础。
3.4 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3.4.1 保护规划实施度评估
根据实地调研与规划对比评估发现,大阳泉古村落整体保护良好,外围格局受到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发生不小变化。通过历年卫星图对比、叠加、分析,可以发现大阳泉古村落核心保护区域的整体格局较为完整,大尺度范围内村落肌理未发生明显变化(图5)。但是古村东向的新村部分存在新建和改建,村南边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建筑被拆除。风貌协调区范围内存在新增建设项目,主要发生在古村落东部,将原先多层建筑更新为高层建筑。同时,基于无人机倾斜摄影于2018年4月采集的平面影像,通过三维数据直观显示村落内部最新状态的建筑外观、位置、高度等属性,将变化点按照保护规划分区一一对应(图6)。在评估过程中,利用数据落点与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将村落内部变化进行量化并可视化,可摸清大阳泉古村落内部本体价值“变化”,推动下一步评估工作。
图5 2009—2018年大阳泉村卫星航拍图
3.4.2 保护规划与现状的对比评估
图6 保护规划分区建设变化情况图
保护规划要求对包括阳泉街和重要历史建筑、院落在内核心保护区(41 968 m2)进行严格保护,与古村落风貌不协调的历史建筑进行整治、拆除或重建,使其与传统风貌协调(图5)。但从保护规划实施至今,古村落内部发生有改建和新建的情况。通过统计,新建建筑(1 061 m2)用地占核心保护区面积2.5%,建筑层数为三层,建筑高度为9 m左右,违背了保护规划核心保护区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 m(两层以下)的要求。这部分建筑风貌较为现代,与古村落传统建筑风格极不相符;古村落内部还存在诸多改建建筑(2 427 m2),占核心区面积5.8%,多为二层建筑,其中部分建筑在原基础上进行砖混结构加建。这部分建筑不仅改变了建筑外观,同时影响到外部空间格局面貌。除此之外,村民为解决漏雨问题在屋顶上铺彩钢瓦,这成为影响整体环境风貌的重要问题。
建设控制区需要在不影响核心保护区的空间形态和风貌的前提下,扮演缓解和协调古村落整体形态和风貌的角色。根据调研与对比分析发现,在保护规划之后建设控制区内存在小范围新建建筑。风貌协调区内新建高层住宅高达70 m,不仅建筑风格与色彩应与核心保护区内建筑风貌不协调,并且建筑高度打破了核心保护区内视线范围内的天际线(图7)。
3.4.3 基于“变化”效果的政策相关性评估
图7 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建设现状图
表1 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及管理制度表
政府的政策影响和规划实施主体的实政行为是影响规划实施的重要方面。梳理十年来国家、省、市三个层面相关政策(表1),对以围绕乡村生活更美好和文化让乡村更有活力两个目标的政策实施行为的评估,在治理环境的调适力方面,大阳泉村由于村域范围大、人口众多,一直以来遗存众多历史问题、包括产权问题、土地问题,环境问题等,村民凝聚力不强,反向制约着全村的发展动力。村委会一直致力于稳定民情,忽视了向上申请资金的机会(表2)。小河村是阳泉义井镇所属的另一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村委会作为村庄的带头人,从各个渠道申请资金补助。这是大阳泉村需要借鉴的地方。在当前凝聚民心,促进发展的同时,需要收集多方信息,争取资金支持;在政策执行方面,村委基层干部能够灵活贯彻上级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力,但在村保护核心区建设活动的执行力上稍显欠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私自新建、加建行为,村两委并不能有效制止,使得村落风貌存在一定程度的破坏;村委能够有效整合乡村社会资源,具有内外有限资源的优化力,对于提升治理水平有重要意义。对内通过一系列活动实现历史与文化宣传与利用,如摄影活动、传统习俗活动等推进媒体宣传,利用内在物质资源,提升大阳泉村的名气;对外,通过纳入外界资源,如艺术家的引入、社会名人效应、社会资金支持等,实现社会资本的积累。
表2 保护经费对照表
4 结语
城市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是对实施主体在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问题反思的应有举措,也是为满足未来历史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必然需求。大阳泉村纳入到“城中村”改造的范围之后,需要明确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划实施主体,这直接影响保护效率。《大阳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作为大阳泉村保护的法规和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并未完全按照规划文本,存在踩线、过界的现象,直接影响大阳泉村的整体风貌,并且对未来的发展产生阻碍。其次,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作为专项规划,更多的关注于遗产要素的保护,缺少对村落未来的发展定位,而城市型历史村落作为其中一类,应重点考量在城市化背景下所扮演的角色,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共享城市高效、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资源,提升高效、优质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供给力,探索未来的发展路径,这是其成果的最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