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争做新时代合格建设
2020-09-17宋杨高韩安琦琪
宋杨 高韩 安琦琪
国家安全思想内涵的演变
对国家安全思想内涵的演变分析离不对“国家”的理解和认识,因为,在国家没有形成前提下,人类的思想不会出现“国家安全”的概念,国家安全问题是国家形成后人类社会所遇到的首要问题,而此问题的存在必然随着国家的存在而存在,也将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不断被人们思考。由于存在众多关于“国家”的理论,自然关于国家安全的思想也各不相同。
神权学说认为国家形成和发展是受神的约束,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侵略或侵略他国时,这自然也是出于神的旨意。其理论在国家安全层面中,具有消极色彩,否定了人在国家安全领域的积极主动性,同时为非正义战争的爆发提供了神圣说词,而这样说词在21世纪今天依然存在。
当人类开始运用自己的理性去认识世界的时候,这就动摇了神权学说的根基,标志着对国家形成和发展的思考从“神”的世界回到“人”的理性世界。如法国思想家让·卢梭把国家视为社会契约的产物,国家安全是社会契约双方所约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他也指出“国家是富人相当巧妙的计划,国君们永远都喜欢制定直接对他们有利的规则”,所以,其国家安全是为了满足富人和国君需要的,但这并不能解释,一国平民为国家安全牺牲奋斗的客观现象。
家族的繁衍导致了国家的产生,这是家族论的观点,而国家安全应围绕如何保障这个家族的展开进行,其理论在封建社会有较强大的影响力,具有封建主义制度色彩,与21世纪的国家安全观已完全不适应。除此以外,还存在种族论的学说,其理论支持者认为,国家是为了保障某个种族对其他种族的统治而产生的,国家安全就是为了保障“优等人种”对“劣等人种”的统治,其理论经常被不同时期的刽子手用来证明种族屠杀的正确性,掩盖其反人类的罪行。本应被扫进“垃圾桶”中的理论,但依然存在于今天世界的某些角落。
由于上述国家理论的出发点不同,表达的利益需求不同,自然,依据上述理论所形成的关于国家安全的思想也都存在片面性,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忽略了经济因素在国家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因经济发展、财富分化而导致阶级产生、社会分裂,而这正是产生国家的必要条件。可以确定,直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出现后,国家产生和发展的本质才被揭示开来,所以对国家安全的内涵思考应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角度出发。众所周知,阶级形成导致国家产生,而国家产生并不意味着阶级的消亡,阶级的存在将伴随着国家存在而存在,这也是不同类型国家的共同点,所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国家安全观必然具有阶级性,阶级性存在又解释了不同种国家类型的国家安全本质的区别。
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经典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到“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所以,当生产力发展导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发生变化时,为了实现这个国家安全,统治阶级需强调国家安全的普遍性,淡化国家安全的阶级性,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一国平民要为国家安全牺牲奋斗的客观现象。由此可知,国家安全的本质内涵包括阶级性和普遍性。
由于人类社会存在两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即私有制和公有制。在私有制国家国家的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其国家安全必然要为保障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而进行构建,而这恰恰验证了其国家安全的普遍性存在着虚伪性,这与其真实的阶级性存在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矛盾冲突。反之,在公有制国家生产资料由国家代表人民占有,国家将国家安全的普遍性与人民普遍的安全诉求融为一体,真实表现了国家安全的普遍性。需要明白的是,自党的十三大将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作为党的基本路线核心内容开始,社会各届很少提及“阶级”一词,但这并不表明新时代中国的国家安全不具有阶级性,虽然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虽然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保障无产阶级利益的国家安全理念将始终存在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只有在公有制为基础社会主义国家里,国家安全本质内涵才能实现国家安全理论上和实践中真实融合。
依据对现行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的分析,可知当今中国学界认可的“国家安全”是围绕着国家生存需求与发展需求而展开的,即当国家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得到满足时,国家安全才得以实现。在这里,可以将国家安全理解为国家利益的阶级性和普遍性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集中表现,而对于牺牲国家利益换取国家安全的思想,是对国家安全本质内涵没有清晰认识的错误思想。
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意识是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是对国家安全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状态的自觉反映。依据国家安全意识主体不同,国家类型不同,在社会中是否占有主导地位,国家安全意识存在不同种类;在这里我们所讨论的培养国家安全意识是以个人为培养对象,以科学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以宣传教育惩罚为手段。由此,树立牢固的国家安全意识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增强国家安全理论的宣传力度。改革开放让我们越来越接近民族的伟大复兴,但前途越是光明,越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国家安全意识,当然相关国家机构为宣传国家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国家安全宣传仍存在薄弱环节,如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在作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生中间竟有75.62%的不知道4月15日法律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还有88.96%的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已生效实施,由此可知,其他群体的对国家安全了解的现状。所以,让国家安全理论走到人民群众中去,发挥真正的作用,应重点围绕特殊区域、特殊岗位、特殊职业、特殊人群展开宣传,如对生活在我国边境地区的公民所展开的宣传工作,同时应注意,在宣传过程中应给予义务宣传志愿者一定的物质帮助。
强化国家安全理论的教育作用。当今世界是充满变革发展时代,“危”“机”两者之间的矛盾与统一从未有过如此高度融合,为保障中国的稳健前行,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我们不能仅仅将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作为教育全民的唯一日子,而应不断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常态化、规范化、体系化。所谓常态化就是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所谓规范化是对国家安全教育过程中任何环节都作出规范化的要求,特别是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来规范师资队伍建设、开发教材及参考材料、创新教学手段与方式、规范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所谓体系化就是要构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一体化,特别应注意根据居民居住地的不同,在城市和农村分别构建国家安全教育体系。
依法惩处违反国家安全行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律制度已完善,法治化建设有序推进,而运用法律法规处理国家安全领域的问题,调整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社会关系,规范人们在国家安全领域的行为,选择适用与违反国家安全行为的危害性程度相适应的惩罚措施,则彰显了国家决策者和执行者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要求,对违反国家安全行为的惩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值得注意的是,惩罚并不目的,而只是手段,是希望通过这样手段的适用,使所有的社会成员做到以国家安全为个人的最高使命,彻底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被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或是所禁止的,从而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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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夏纪媛.新时代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调查研究——以济南部分高校为例[J].法制博览,2019(12)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