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问责利器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20-09-16简阳市纪委监委
简阳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简阳市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做好“严”“细”“实”三篇“文章”入手,通过精准问责,倒逼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尽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晰责任链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问责工作,严格落实“两制度一办法”,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落实好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个人;督促学校、医院、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班子及成员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将清单管理制度延伸至村(社区)一级。
落实好廉情专报制度。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崗双责”,及时修订《廉情专报工作办法》,将报送范围扩大到“市四大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报送程序优化为“‘点对点反馈问题涉及单位”,督促领导干部强化对分管或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创新出台“红黄牌”预警问责办法。市纪委监委牵头制定《干部落实不力、作风不实问题“红黄牌”预警问责管理办法》,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预警问责情形,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细化问责过程管控,精准执纪问责。聚焦重点领域,细化问责过程,既注重问责“利剑”之锋利,又注重运用之精准。
会商定责,问准“人”。坚持从证据链条、时间逻辑入手,实行“审批+会议决策”机制,通过问责室(部)初审、分管领导会商,研判责任主体,防止问责范围扩大化。
靶向发力,问准“事”。围绕当前中心工作,聚焦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问责力度。健全完善《简阳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划定资金监管、项目建设、工作作风等6个方面、29条纪律红线。
综合考量,问准“度”。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六要件,在作出问责决定前,与被问责个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见面,听取申辩,确认是否适用免责或减轻问责情形。
做实“后半篇文章”,提升问责质效。切实加强问责结果运用,不仅要把问责当成一把“利剑”,更要充分发挥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
抓点促面,深化以案促改。选取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案例进行通报,同时实施典型案件“三会一书两公开”,采取召开支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严防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谈访结合,疏通思想症结。定期不定期开展谈话回访,首访注重掌握被问责人的思想认识,引导其以正确的心态对待问责。不定期回访重点掌握被问责人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客观考评,适时推荐起用。处分问责影响期满后,市纪委监委根据谈心谈话和回访情况,综合受处理处分人员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形成“鉴定报告”,作为受处理处分人员年度考核和考察任用的依据,并报送市委、抄送市委组织部,推动问题干部“康复”后,以新担当新作为服务群众。(责编/周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