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与“怙”的区别
2020-09-15万元洪
万元洪
在人教版中学语文教材《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选修)中有一篇文章叫《祭十二郎文》。该文第九个注释,即关于“怙”的解释是:依靠。这种解释,是正确的,是“怙”的本来意。
这种用法不是孤例。例如彭端淑《为学》中有一句话叫:“子何恃而往?”这里的“恃”就是“依靠、依赖、依仗”之意。再如“怙恶不悛”的“怙”亦是此意。以此为依据,编者把“不省所怙”翻译为“不知道父亲的模样”。意思是父亲已经去世。“所怙”指所依靠的父亲,“怙”指代父亲。
如果解释到这里,倒也可以理解。因为世间幼年丧父的事情实在寻常。可接下来就让人匪夷所思了。如果父亲去世,还有母亲在。还可以依靠母亲。但作者却在下文说“惟兄嫂是依”。这就有矛盾了,既然父亲去世,还可以依靠母亲,但却要依靠兄嫂。那么母亲呢?为了化解这个疑问,编者只好在解释“所怙”的时候,加了一个括号,进行补充说明:其实也包括母亲。这样一来,读者就容易把“所怙”理解为所依靠的父亲和母亲。这种解释是不科学的。一般而言,“所怙”只能指所依靠的父亲。如果要指所依靠的母亲的话,应该用另外一种说法:“所恃”。“恃”的本意也是依靠,引申义则代称母亲。不能用“所怙”包含或者替代“所恃”。换句话说,“所恃”,指所依靠的母亲;“所怙”,则指所依靠的父亲。“恃”代称母亲;“怙”代称父亲。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种用法,在古代汉语中可以找到例证。
例如,在《诗经·小雅·蓼我》中就有:“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再如《聊斋志异·陈云栖》中:“怙恃俱失,暂寄此儿”中的“怙恃”也是这个用法。
回到文章当中来,让我们了解一下实际情况。韩愈写此文时,他的父亲去世已是事实,用“所怙”自然不错。但据考证,韩愈出生不久,他的生母就去世了。而且是母死在前,父亡在后。要表達清楚父母双亡这个事实,光用“不省所怙”是不够的,因为意思表达不完整。韩愈完全可以说:不省所恃所怙。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出真实情况。但韩愈淡化了生母去世的这个事实。只说“不省所怙。”至于韩愈为什么淡化生母去世这个事实,我们不得而知。有专家考证,韩愈之所以刻意回避其生母,因为其生母有可能是婢女。婢女的社会地位低下,他可能羞于提及。所以,在文中他只说“不省所怙。”
当然,有读者指出,韩愈有提到自己的身世:“吾少孤”。这个“孤”,可以有两个意思,指幼年丧父或父母双亡。仅仅一个“孤”字还无以判断作者母亲的生死与否。结合韩愈生平,才可以明确韩愈属于父母双亡的那种情况。但编者却罔顾事实,直接将这个“孤”解释为作者幼年丧父。考虑到作者一出生,他的生母就去世了这个事实,这个解释是不科学的,应该解释为作者父母均去世。
作者虽然回避了母亲去世这个事实,但作为教材的编者,应该考虑到这个情况,引入“恃”这个概念,而且把“恃”和“怙”的区别阐述清楚,让读者对韩愈的生平有个透彻清楚的把握,从而加深对本文的理解。同时,讲清楚“恃”和“怙”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提高广大读者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语文素养。
总之,“恃”是母亲的代称,“怙“是父亲的代称。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笼统化。不然,读者会如坠云里雾里。
[作者通联:湖北竹溪县第一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