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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旅游扶贫视角的海南黎苗地区民宿业发展研究

2020-09-12赵影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20年8期
关键词:旅游扶贫民宿海南

赵影

【摘 要】海南黎苗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发展旅游业是快速提升黎苗群众收入的途径之一。黎苗地区旅游的发展需要大力发展民宿等旅游接待设施,以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在海南全域旅游发展的背景下,依托地区旅游资源,黎苗民宿发展初具规模,但民宿运营以职业化团队为主,以家庭为单位运营的民宿在行业中占比较少。为鼓励有条件的黎苗群众利用空余房屋开办民宿,提出了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开展培训、专业指导,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影响,扩大经营范围、带动民宿附属产品发展等建议。

【关键词】民宿;黎苗地区;旅游扶贫;海南

【中图分类号】F592.7;F323.8;F71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688(2020)08-0219-03

0 前言

海南中部黎苗族聚居区历史上由于交通不便,经济基础薄弱,时至今日,黎苗聚居区仍是海南相对贫困的地区之一。但这些地区自然风光优美,民族风情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旅游业的自然与人文资源。近年来,随着海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黎苗旅游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但主要以外来资本投资建设黎苗风情园的形式开展,黎苗群众参与度不高,主要以企业员工形式参与,收入状况并未能得到显著提升。对于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基础差的海南黎苗地区而言,开发本地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是实现黎苗民众快速提升收入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

黎苗地区旅游业的发展需要进行统筹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具备交通、住宿、餐饮等基本接待能力。黎苗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是黎苗民族风情,这种吸引力的持续产生,需要黎苗群众广泛参与到旅游产业链中,使游客在旅游的每一环节均能体验到当地的民族文化。在旅游接待过程中,住宿是游客花费多且十分关注的一个环节。随着大众休闲旅游时代的到来,游客群体呈现小规模、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标准化的现代酒店缺乏个性,民宿作为能够更直观地展现当地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接待设施,深受追求个性化与体验感的游客喜爱。

2017年公布并开始实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对民宿的标准定义是“旅游民宿”(homestay inn):“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旅游提供体验当代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根据所处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1]。海南黎苗群众主要居住在中部山区,村庄规模小,旅游接待能力弱,游客自驾到村庄及附近参观游览后,只能到附近城镇住宿,村庄内的黎苗群众从旅游业中获得的直接收益少。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情况的一个指标是游客的“人均停留天数”,游客在旅游地停留时间(天数)越长,其旅游消费越高,當地所获取的旅游收入也随之提升;而缺乏过夜接待能力是难以提升游客“人均停留天数”这一指标的。黎苗群众利用自己家中闲置的房屋发展乡村民宿,家庭成员直接参与到旅游接待服务中,游客可以更直接地体验到黎苗群众的生产与生活,提升其旅游体验度,增加游客停留时间。过夜游客数量的增加,不仅增加了住宿接待收入,与之相关的餐饮、旅游商品及上游的原材料供给等的收入也随之增长,促进当地旅游产业链的健康持续发展。

1 海南黎苗地区乡村民宿发展现状

自2016年海南成为全国首个“全域旅游创建示范省”以来,海南着力推出了多种旅游业态。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逐步推进,海南乡村旅游得以迅速发展。与之相配套的旅游要素也随之完善起来,乡村民宿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得以发展的。

1.1 依托地区旅游资源,黎苗民宿发展初具规模

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游客对旅游目的地附近的住宿需求也在增多。传统酒店大多位于城市或大型旅游度假区,与乡村旅游目的地距离较远,难以满足游客就近住宿的需求。乡村游客就近食宿的需求催生了民宿的产生。以五指山脉为中心的黎苗地区,与城市相距远,虽然城市内的酒店业已十分发达,但1~2 h以上的车程对游客而言还是极为不便的。因此,部分居住条件较好的黎苗群众开始将自己的空余房间重新装修布置,从事旅游接待,满足少量游客的住宿需求。这些民宿的设施设备比较简单,但民宿的数量非常少,只有少部分村落才有零星的一俩家。

随着游客数量的增多,住宿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随着外地游客对海南黎苗旅游的青睐,黎苗乡村的度假休闲游客日益增多,外地游客在此地的游览时间比本地游客长,住宿是其旅游活动中的必要要素之一,仅有几间客房的民宿难以满足需求。有需求必然会催生供给,逐渐开始有资本对黎苗民宿投资、运营,拥有十几间乃至几十间客房的旅馆开始涌现。这些旅馆虽然也自称为“民宿”或“客栈”,但其与《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定义的民宿是有差异的。

1.2 民宿运营以职业化团队为主

当前,黎苗地区的旅游住宿接待设施中,单体规模在10间以上客房的旅馆占绝大多数。这些号称“民宿”的旅馆实质上是以公司的形式运营,一般投资人并不直接参与运营,而是聘请职业经理人作为旅游运营的负责人,有分工明确的员工队伍,纪律严明的管理团队,与一般的旅游住宿接待场所无异。为了彰显特色,这类旅馆一般都具有一定主题,但主要体现在旅馆装修装饰上,较能展现当地的黎苗特色;一些具有餐饮接待能力的旅馆,会选用当地食材为游客提供黎苗特色饮食。

旅馆经理、员工与住宿游客的接触基本仅限于提供服务时,其他时间因为各自岗位职责的因素,与游客极少有更为深入的交流,游客在这里是难以深入体验黎苗群众的生产生活与民风民俗的。

1.3 以家庭为单位运营的民宿在行业中占比少

以家庭为单位运营的民宿在黎苗地区占比极少。黎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贫困群众较多,大多数群众家庭的自有房屋的数量、质量都不尽如人意,与开展住宿接待所需的标准尚有较大距离。更重要的是,对于大部分黎苗群众而言,基于自身的视野与见识所限,他们难以意识到旅游业的长远发展,仍旧拘泥于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难以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即使部分因为外出务工、教育程度高一些的群众意识到自己可以参与到旅游接待中,发展民宿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启动资金对他们而言也是难以筹集的。

作为旅游接待六大要素之一的“住”,在游客的旅游活动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乡村度假休闲游中,住宿设施及环境氛围不仅是为了满足“过夜休息”这一基本目标,更成为游客旅游体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民宿业发展得好的地区,有些游客是由于民宿本身的吸引力而前往该地旅游的。游客前往黎苗地区旅游,不仅是因为当地的自然风光,更具有吸引力的是当地独特的黎苗风情,民族文化是需要深入到生产生活的“后台”中体验的。在家庭为单位运营的民宿中,经营民宿一般都是家庭的副业。因为客房数量少,所以主要由家庭成员完成各项服务,主人与客人充分接触,大部分这类民宿都可提供家庭餐饮,一般都不外请厨师而是由家庭成员主厨,客人可分餐,也可与主人同桌而食;游客也可参与到民宿主人家庭的主业生产中,亲身体验黎苗群众的生产生活,而这种体验在上述的职业化运营团队中是无法体验的。但遗憾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民宿在当前黎苗地区所占比重少,大部分游客是难以获得这种近距离的体验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游客对黎苗乡村旅游的评价。

2 促进海南黎苗地区乡村民宿发展的建议

为促进黎苗地区旅游业发展,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增强游客对黎苗文化的体验度,当务之急是鼓励黎苗群众开办民宿、提升黎苗地区民宿业的规模与接待水平。

2.1 政策引导,资金扶持

一个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当地群众要能从中受益,这样的旅游发展才长远、持续。黎苗群众参与旅游产业,不应仅是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参与到景区、餐饮、酒店等运营中,而更应该让黎苗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自己原有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参与到旅游接待的各环节中,以主人翁的姿态接待游客,只有让黎苗群众对自己的民族文化有自豪感,黎苗群众才能自发自觉地保护、传承黎苗文化,这不仅使民族文化得以保护,也能够提升当地的旅游吸引力。

当地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要视当地旅游发展情况,引导群众开办民宿,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扶持以家庭为单位运营的民宿发展。在近年的扶贫工作中,各级政府对各村各鎮的居民家庭情况、房屋建筑等都有了比较翔实的统计数据,可先对部分经济条件稍好、房屋有空余、有富余劳动力的家庭进行重点引导,鼓励其开办民宿。对有意愿开办民宿、但经济困难无启动资金的家庭,可通过小额信贷予以资金支持。但要避免出现一窝蜂上马的情况,以免出现严重的供大于求局面。旅游业存在淡旺季,作为小规模的民宿必然受旅游淡旺季的影响,因此要引导黎苗群众不放弃原本从事的生产,而把民宿作为家庭的副业经营,以免在旅游淡季时因收入过低影响生活。只有在当地旅游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旅游收入在一定周期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家庭才可能以民宿作为主业、原来的生产作为副业。

2.2 开展培训,专业指导

对大部分黎苗群众而言,普遍缺乏旅游从业技能。民宿如何装修装饰、如何招徕游客、如何服务好游客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予以培训与指导。各地可考虑成立民宿行业协会或民宿互助组织,邀请省内外旅游行业专家、学者、经验丰富的旅游从业人员为有意愿开办民宿的群众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开办民宿的业务流程到经营的各环节,使群众具备初步的业务知识。

基础培训后,对计划进入实质开办阶段的群众进行专门指导,在民宿筹备、装修、服务流程、业务技能、特色挖掘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指导。这部分工作可与省内外各高校开展合作,高校旅游专业的教师带领学生与群众结成对子,以课题的形式帮助群众完成规划、运营准备,开业后经常性地进行业务指导,这不仅使民宿主人得到更为个性化的实际服务,对高校师生而言是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学模式的改革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实现高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困境和服务地区经济的双赢。

2.3 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影响

民宿经营者要善于利用多渠道的营销平台,扩大民宿的知名度。民宿开办初期,鉴于资金及营销能力所限,各民宿单体宣传、营销能力差,此时需当地政府及行业协会牵头,对当地民宿开展整体营销,扩大黎苗民宿的知名度。要善于利用网络营销平台,一是与知名旅游网站合作,宣传推介本地民宿及旅游;二是在旅游销售平台上架民宿产品,利用平台强大的营销能力扩大销售;三是将线上与线下营销宣传相结合,邀请知名旅游达人、旅游博主到黎苗地区旅游、入住民宿,这些人在网络上都有大量粉丝,号召力强,他们记录在网络上的行程本身就是对当地旅游的宣传,影响力极大,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提升民宿的知名度;四是民宿主人以“自媒体”的理念经营民宿,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宣传自家民宿,记录日常的生产生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乡村生活非常具有吸引力,只要民宿主人记录的内容真实、淳朴、有特色,并持续更新,就会逐渐聚集粉丝,让人心生向往,粉丝的旅游动机就能形成,一旦可自由支配和闲暇时间两个客观要素具备,旅游购买行为就会发生。

2.4 扩大经营范围,带动民宿附属产品发展

民宿中的主要旅游产品是住宿,这是民宿经营者收入的主要来源。以住宿为中心,民宿经营者可扩大发展附属产品。一是增加旅游体验项目,民宿经营者家庭的农业生产、手工劳作等,都会使城市游客感到十分好奇,将这些体验项目作为民宿经营的副产品让游客参与,特别是手工加工的一些小工艺品、小食品等,经营者提供生产资料和原材料,让游客免费参加体验,这些制成品也会吸引游客购买。二是以民宿特色为核心生产文化创意产品,由于每家民宿均有自己的特色,所以这些根据各自特色加工生产的创意产品就不会雷同,游客作为伴手礼或旅纪念品购买,虽花钱不多但很有意义,这些附加值高、利润高的产品逐渐会成为民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开展网络营销,地处乡村的民宿经营者,农产品的附加值低、销售收入少,且很容易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出现丰收悖论。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例如黎族的山兰稻,可以直接销售山兰米也可制成山兰酒酿,游客在民宿中可以品尝到,感兴趣就会购买,民宿经营者也要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多做宣传,实现网上销售。

在民宿发展中,经营者要特别注重对民宿特色、个人魅力及家庭文化3个方面的打造。民宿有特色,才会在众多的住宿设施中吸引游客;经营者在接待服务中所展现的个人魅力是民宿特色的一部分,更能成民宿吸引力的一部分;游客住宿期间与经营者家庭深入接触,所展现的家庭文化既是经营特色,也是当地文化的展现。这些要素综合起来,方能形成民宿的独特魅力,方能吸引游客,使民宿经营者增收,促进黎苗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实现旅游扶贫。

参 考 文 献

[1]国家旅游局.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旅游行业标准:LB/T 065-2017)[EB/OL].https://www.sohu.com/a/16

6293222_168296,2017-08-21.

[2]孙璐.三亚黎苗文化景区旅游服务现状调查研究及发展建议——PAC理论在景区对客服务中的应用[J].城市旅游规划,2014(6):224-226.

[3]宋鸽,王彤.论旅游开发对黎苗文化的影响——以三亚槟榔谷为例[J].商,2015(7):262-263.

[4]张振祥,蒋倩,龚雪.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民俗旅游产品开发研究——基于旅游体验[J].现代商贸工业,2016(14):19-23.

[5]李颜.乡村旅游与海南中部民族地区文明生态村建设互动整合[J].科技广场,2009(2):81-83.

[6]杨丽.民族地区内生型旅游扶贫机制研究——基于社区参与的视角[J].凯里学院学报,2019(3):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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