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入滇机制及其发展模式研究
2020-09-11孙海燕张剑波
孙海燕,张剑波
(1.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201;2.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云南昆明,650051)
0 引言
赫希曼的非均衡增长理论认为科技水平是地区差距产生和变动的根本性原因[1]。因此,通过制度、环境、政策、机制的创新来推动科技资源由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流动是解决我国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2]。科技入滇机制是科技部和云南省政府部省会商工作中以此为目标的有益尝试,旨在有效利用云南区位优势,推动全国科技优势资源与云南及南亚东南亚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结合和发展[3]。自2012 年举办,目前科技入滇已经成为全国推动区域科技合作的科技创新品牌,成为云南省联动国内外创新资源,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案例。
1 科技入滇的动力来源
1.1 云南作为西部省区发展的内需力
云南作为西部地区的边疆、民族和山区省份,由于地处边陲内陆、交通不便等原因,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2019 年云南省GDP 排名在全国位列20 位,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位列第24 位。云南经济不大不强不优,核心还是科技支撑不够有力、创新动力不够强劲。云南创新资源、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还比较薄弱,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紧密度还不高。然而,云南是一个亟待开发的宝地,特色产业发展优势突出。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要改变云南经济结构单一和落后的现状,赶上发达地区的发展步伐,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省外优势科技资源的进入,能够使云南发挥自身优势快速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1.2 国家对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外推力
在“一带一路”倡议中,云南的定位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这要求云南更好发挥区域中心的作用,通过内联外通,聚集国内资源,对南亚东南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创新技术、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辐射。云南一方面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支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自身条件和能力不足。充分发挥云南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优势,利用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有利区位吸引力,承接沿海发达地区技术和产业转移,吸引全国的优势科技资源落地云南,对于云南走向南亚东南亚,促进区域共同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和意义。
1.3 省内创新主体技术创新需求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源头,云南省资源丰富,然而经济落后,根本原因就是市场主体企业创新能力不足,这与云南的地理区位导致的人才、经费等创新资源不足有直接关系,为了做强做大,企业急需引入外部创新资源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科技入滇为云南企业、科研机构提供了吸收省外创新资源的机遇。特别是科技入滇专项和其他科技专项的支持,为企业和省外机构合作提供了支撑条件,调动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1.4 省外市场主体技术转移需求
我国经济发达省区,特别是沿海地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较强,产学研深度融合,科研机构和大学积累了大量的应用价值较高的技术成果,需要结合市场的需求进行转化应用,而这些省区的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且资源条件有限,急需向外进行转移。云南是我国的有色金属王国、生物资源王国,紧邻南亚东南亚,但目前资源开发利用率低,开发利用水平有限。科技入滇为省外优势科技资源谋求新发展提供了选择,创造了机遇和条件。
2 科技入滇的内涵
科技入滇机制以举办科技入滇对接会为标志内容,以“四个落地”为实施目标,以省内单位与省外单位的签约科技合作项目为抓手,以国家和省内科技计划项目为支撑。
2.1 四个落地
一是科研平台落地,即推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到云南建立研究院所、研发中心或分院、分所,建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二是科技型企业落地,即推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带科技成果到云南建立科技型企业;三是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落地,即推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成果或先进适用技术与云南资源优势和科技需求相结合;四是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落地。
2.2 科技入滇的管理模式
经过8 年的摸索,“科技入滇”已形成年度集中对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政府推动与企事业单位自主对接相结合、集中签约与分散签约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2.1 一个会议系列活动+两个专项
每2 年一次的科技入滇对接会主要包括集中签约、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经验交流等内容。会前云南省科技厅组织收集全省的技术需求和签约项目,同时对签约项目进行遴选和组织评审,通过科技入滇专项、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2 个科技计划进行支持。
2.2.2 一个主会场+几个分会场
自第三届科技入滇开始,云南省探索了在州市举办分会的模式,首先在楚雄市举办,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第四届科技入滇,扩大了在州市举办分会的范围,楚雄、普洱、丽江、大理、玉溪、曲靖、红河七个州市都分别设立了分会场。这种形式一方面提升了地方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能够促进省外代表直接到本地企业调研对接,使合作更加有效。
2.2.3 一项主要工作+其他分项工作
第四届科技入滇过程中,云南省科技厅处室之间进行了工作协调,把科技入滇与招商引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三张牌(绿色食品牌、绿色能源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等科技创新工作结合起来,使省内多项科技创新工作都能通过科技入滇平台获得外部资源的助力,弥补省内创新条件和能力不足的缺陷。
2.2.4 一次现场活动+若干后续合作
科技入滇对接会结束后,科技厅内部组织对众多的签约项目进行遴选和评审,确定科技入滇专项、院士专家工作站立项支持项目。同时,由于省内与省外单位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关系,确立了合作内容,使省内企业无论是否获得项目支持,都会想办法创造条件来推进彼此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使全省的对外合作始终保持在动态地运行过程中。
2.3 科技入滇的运行模式
2.3.1 不断深化的科技入楚模式
楚雄州2016 年举办首届科技入楚对接会,2018年举办了2 场州级对接会、5 场县级对接会。2019年已经辐射到楚雄州的10 个县,形成了“3+10+X”的科技入楚模式,即州级层面重点围绕打好三张牌举办3 场对接会,全州10 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和产业技术需求各自举办1 场县市专场活动[4]。
楚雄州结合各个县的产业特点,举办了精细到某一类产品、某一种水果、某一类中药材主题的对接会,如工业大麻、野生菌、白芨、软籽石榴、先进装备制造、核桃、早熟芒果、蚕桑丝绸、蔬菜、钛产业、腐乳等。专家们通过调研了解当地的产业水平和具体的技术瓶颈,有针对性地对县产业和企业进行把脉,再把技术和团队带进来,帮助企业向专业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提升在全国同类产业中的竞争力。
这个过程提升了基层领导干部科技融入经济的意识,他们不自觉地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结合起来,把科技工作融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同时,对接会成为产业科研动态的宣讲平台,楚雄州科普宣传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入滇为楚雄州提供了国家级平台和机制。坚持不懈地把科技入楚深化和细化,为楚雄引入全国科技创新资源提供了路径和通道。
2.3.2 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中介模式
昆明市利用中心城市的优势,致力于把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合作与国内合作结合起来,通过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昆明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的技术成果转化运营。公司是汇桔网西南区域总部,主要经营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和企业生命周期过程中需要的相关服务,包括大数据查询检索、企业智能体检、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续费、雷达监控、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交易等。公司依托成熟的国内外技术转移网络和平台,已经成功推进了省内很多技术转移项目,上一年在昆明的技术服务收入超过8 000 万元。
昆明市科技局依托公司建立了3 个数据库,分别是企业技术需求库、技术供给库和国际职业经理人库,同时依托该公司成立了中国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中心。目前,公司正致力于配合昆明市科技局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动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业合作中心的市场化运作探索;二是加快协助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工作;三是加快推动国际孵化器建设;四是探索技术转移经理人服务模式。
2.3.3 产学研结合的大型科研平台模式
2018 年3 月,玉溪市政府与中科院绿色城市产业联盟决定依托中科钛领集团(中科院旗下机构)共建中科(玉溪)创新园。中科(玉溪)创新园依托中科院的创新资源优势,集技术研发、技术诊断、技术转移、技术交流与推介等服务为一体,为玉溪市政府及企业提供全面科技服务。
中科(玉溪)创新园一方面逐一多次到当地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技术需求,对于有研发成果能够匹配的技术,就帮助企业直接引进技术成果,对于没有现成技术的,则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研发。另一方面,中科(玉溪)创新园基于广泛的科研网络资源,邀请政府到省外进行技术交流、技术引进、招商引资,大大提升了政府外联的投入产出效益。目前,已经在玉溪开展了学家小镇、医用重离子加速器、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合作项目,行业涵盖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现代农业、卷烟配套、互联网及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
3 科技入滇的成效
3.1 形成了引进科技资源的全国品牌
由于持续举办,特别是作为科技部和云南省共同推进的重大科技活动,每一届对接活动暨会议安排都由科技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通知,使得活动层次高、影响大,全国各省(市、区)积极响应、支持和参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踊跃组团。“科技入滇”的影响力、感召力不断扩大,每年参加对接活动的省外代表都在200 人以上,“科技入滇”成为全国科技、经济等各界广泛参与的重大科技活动,并辐射影响到南亚东南亚相关企业和机构。其中,首届对接会结合重大科技成果展组织实施,省外参会领导和代表达650 余人,东南亚六国驻昆总领事馆领事官员也参加对接会。
3.2 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对外科技合作网络
通过“科技入滇”的推动,形成了从政府到高校、科研机构再到企业的全方位对外合作关系。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云南省科技厅与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广东工业研究院、华为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各州市政府与省外科技部门、大型高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签订战略或科技合作协议。云南省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省外的类似机构都签订了有关4 个落地的合作协议。中国科学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华大基因研究院在云南成立了云南华大基因研究院;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丘成桐教授领衔的美国GI 集团在昆明建立了3D 打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天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及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美国Arex 能源公司等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都与云南相关单位实现了合作,成功研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部分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促进了云南的生物医药产业、有色金属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
3.3 具备了与省外共建大型科研平台的基础条件
与省外共建的大型科技创新平台是云南省推进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科技入滇的重大成效之一是吸引了全国著名科研机构、大学来云南共建科研平台。例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协内创新研究院都在云南建立了独立法人研究院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目前,平台建设也逐渐呈现由省级向地方发展的趋势。一些州市政府积极推动大型科研平台落户地方,如中科玉溪创新园、红河创新研究院。其他州市建设大型科研平台的积极性也很高,例如,楚雄州和南京大学、曲靖市与中国工程院也计划建设大型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从历届科技入滇签约的“科研平台”情况来看,昆明、玉溪、昭通、大理、保山、文山、昭通等州市都与省外重点大学、企业签过共建科研机构的协议。此外,云南省各级政府与省外众多著名科研机构都建立了合作关系。可以说,云南省大部分州市已经具备了与省外共建大型科研平台的基础、资源和条件。
3.4 签约项目和四个落地卓有成效[5][6]
4 届“科技入滇”对接活动累计签约“科技入滇”项目2 386 项,其中,第一届330 项,第二届584 项,第三届993 项,第四届479 项;实际落地1 100 多项,通过建立科技平台、推动科技型企业入滇落户、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落户云南,“科技入滇”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目前,仅在首届对接会后的2013 年,云南就争取到科技部安排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 000 多项,项目经费9.7 亿元。至2018 年底,云南已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408 个,成为云南加快创新发展的重要高端平台。
图 1 4届科技入滇签约项目数量
图 2 4届科技入滇“四个落地”数量汇总
4 科技入滇机制存在的问题
4.1 科技入滇对接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当前,作为科技入滇机制核心内容之一的科技入滇对接会议遇到了发展瓶颈。省级层面,对外科技合作关系的建立已经趋于饱和,核心问题是要进一步深化已经确立的合作关系;尚无科技入滇项目落实跟踪机制,大部分签约项目无法真正落地;省级科技创新经费的支持力度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州市层面,大型会议对州市特色产业创新需求的精准化关注度不够;部分州市对科技入滇对接会的工作积极性大不如从前,对科技入滇创新需求和签约项目的收集没有持续认真对待。此外,由于各种原因省级的第四届科技入滇对接会没有举办。科技入滇对接会议将何去何从,成为摆在云南省科技工作者面前的一件大事。
4.2 大型科研平台难以真正落地
云南省合作共建的大型科研平台面临着众多的困难。首先,在建科研平台发展缓慢,由于市场、科技服务等众多环节的缺失,即便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但是对于省外合作单位来说,未来的发展空间不可预测。加上云南边远落后,发达省区的科技人员并不愿意扎根云南,人员落地这块就很难到位,所以很多平台都成了空架子。如果没有政府、市场的合力推进,这类机构很难生存下来。目前我国大部分技术研发机构都没有配备完备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即便是最好的科研机构和大学,没有催生技术落地的服务团队和服务体系,其技术成果和产业结合也是很难实现的。这也是当前我国产学研面临的普遍性问题。
4.3 科技中介服务有待强化
成熟的、大型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通常分布在经济技术发达地区,因为当地的技术服务需求旺盛,市场对于技术服务的认可度高。由于科技入滇多年的影响和酝酿,近年来,个别发达省区具备规模的、成熟的科技中介机构也光顾了云南。这说明云南已经具备了吸引科技中介机构的条件,正值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黄金起步期。
然而,云南作为经济技术落后省区,企业对技术服务的采纳意识比较薄弱。昆明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已经逐渐向全省延伸,然而公司反映州市市场对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认可度低,而且越是落后的地区越是如此。目前云南省本土中小型技术服务机构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总体上规模和服务水平还十分有限。其中,一些机构为事业单位,且多为公益一类,缺少服务市场的动力。还有一些在云南当地成长起来的小、散、弱的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虽然是市场的重要补充,但无力支撑科技入滇协同创新的需要。
5 推进科技入滇深入发展的模式建构
经过8 年的发展,科技入滇机制已经到了发展成熟期,体现在科技中介服务业和共建科研平台在市场需求导向下已经起步发展,如何持续稳步地推进他们的发展是当前政府管理的重中之重。同时,科技入滇对接会也要持续举办下去,只是需要在管理方式上进行一定的创新,从而始终保持全国科技创新资源不断向云南流入的一个态势。
5.1 对接会模式:精准召开省级科技入滇对接会,深入推进州市科技入滇对接会
云南是一个研究资源、产业资源聚集的创新宝地,是多个民族、多种文化聚集的旅游胜地,是全国人民牵挂的、情感寄托的扶贫要地。云南有相对发达的滇中地区,有丽江、西双版纳、保山这样的重点旅游州市,也有怒江、临沧、德宏一些边远贫困州市。它们各具特色,都具备吸引省外创新资料的条件和潜力。而省外发达地区的资源基于扶贫、新兴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和利用等原因都愿意来云南发展。
可以分层次强化省级和州市级的科技入滇对接活动。省级层面,每一届科技入滇对接会都确立一个主题,例如“聚焦产业重大需求”“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云南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助力脱贫攻坚”。根据主题来举办专题研讨,让全国的管理和技术专家为云南的发展出谋划策;围绕这些主题来确定重点签约项目,并举力支持这些项目的落实。州市层面,要继续推进科技入州市活动,设立“科技入州市对接会专项经费”,鼓励州市结合自身产业特点设立专业性和针对性强的各类对接活动。逐渐把全省的科技入滇机制深入布局到各州市。研究制定科技入州市管理办法,督促州市建立签约项目的跟踪机制和经费配套机制、科技需求收集的调研机制、解决落实机制和动态上报机制。
如图3 所示,进一步巩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明确省级和州市级科技入滇对接会的目标任务。省级部门要从宏观上布局每届科技入滇的工作重点,而州市则要重点围绕当地特色产业明确技术引进方向和内容。总体上来说,未来省级和州市科技部门都要通过科技入滇来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区域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强化引进技术和人才。有所区别的是,省级部门要有所侧重基础研究,而州市则应思考如何借用省外资源支撑本地扶贫工作。
图3 科技入滇对接会组织筹备流程和功能图
5.2 大型科技入滇平台模式:扶持大型科技入滇平台创立和发展,加强区域协同创新
建议云南省科技厅引导、指导和支持每个州市仅仅发展和建立一个大型科技入滇科研平台,使它成为科技入滇对接和推动协同创新的执行主体,服务当地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云南省科技厅要出台指导意见或总体方案,指导每一个州市把在建和想建的平台梳理好,筛选出一个适宜重点发展的大型科技入滇科研平台,制定平台建设细化方案,由州市政府和省科技厅共同投入资金、认定及挂牌。这些平台要依靠省外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为一体的成熟的创新主体,能够独立完成技术从研发到应用的全链条支撑服务。建议以玉溪中科创新园作为示范,分步骤、分批次地发展其他州市平台。近日,国家刚刚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云南省要发展培育好这些大型科技入滇科研平台,使之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图4 大型科研平台工作机制示意图
5.3 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服务模式:推动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成为云南技术创新重要载体
结合科技入滇的现状和需求,当前可以充分发挥昆明博鳌纵横网络科技公司的作用,为科技入滇各个环节的工作提供服务,使它成为科技入滇中介机构的示范和试点。在收集科技入滇技术需求环节:一是建立技术需求收集的动态和长效机制,由公司通过调研、网络收集等多种方式长期收集技术需求,并进行甄别和数据化。二是确立解决技术需求的模式和流程。公司负责对这些技术需求进行诊断,对于公司能够解决的,按市场运作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公司不能解决的,移交省内其他大型研发平台,这些大型研发平台利用总部的创新资源通过自主研发或技术转移的方式来攻克这些技术问题。在收集签约项目环节:一是建立技术服务合同备案制,由公司来管理省技术交易市场的运行情况。二是技术合同期满后,对合作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报告。三是对于有经费需要的,可以提供技术金融服务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支撑服务等。
图5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与其他创新主体互动示意图
6 结语
经过8 年的实践,云南省在推动发达地区科技资源向本省流动聚集,以实现跨越式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总的来看,有以下4 个方面可供其他西部兄弟省区借鉴。一是对于西部省区来说,通过集中的科技对接交流活动能够快速地促进全国范围内的创新资源流入和流动,从而弥补地区创新条件和能力不足的缺陷。二是签约项目的真正落地是决定此类对接活动效果的关键,需要在管理环节加强创新和治理。三是在设计科技对接交流活动之初,要形成一个全省区域、产业、平台的重点布局方案,避免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四是科技中介服务力量和能力不足是推动区域协调创新合作的瓶颈,西部地区应首先在此方面进行布局,为可能流入的科技创新资源落地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