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取证难点对策分析
2020-09-10刘江涛
刘江涛
摘 要:火灾事故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是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不仅要及时展开消防救援,还要做好调查工作,深入现场进行取证,为事故处理提供充分的证据,从而快速准确确定事故责任人,落实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具体的调查取证工作中,因为客观条件和主观原因制约,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取证工作面临着不少难点。本文针对火灾调查取证的相关工作内容展开,分析取证工作中面临的难点问题,最终提出优化调查取证工作的建议,以期为消防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取证工作提供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火灾事故;调查取证;难点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制度规定当中,都对火灾调查提出了具体的制度条款。然而在具体工作实践当中,火灾调查取证却存在不少问题,遭遇到了一些难点,这就导致调查取证工作难以取得理想效果。所以,就需要对调查取证存在的难点形成认识,针对性优化调查工作的开展,以便可以推动火灾调查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1 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行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能够提高人们对于火灾的发生原因、蔓延的过程等的了解和掌握,一方面通过总结火灾发生原因的经验,使人们加强对火灾事故的防范能力,降低因为相同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的风险,达到降低火灾发生率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总结火灾的发生的原因和蔓延的过程,能够加强人们对火灾危害的重视度,提高防范火灾,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能力,从而达到良好的降低火灾发生风险,降低损失的作用。因此进行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2 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中的难点
2.1 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中存在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一方面部分单位的消防火灾调查取证意识薄弱,在发生火灾后虽然进行了有效的灭火,但是在灭火之后就不进行别的工作了,导致他们不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没有掌握火灾蔓延的过程,对于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等不能良好的掌握,这不仅使人们不能提高火灾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了火灾发生的风险,而且还使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划分出现问题,引起法律纠纷和民事纠纷等,给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们的生命财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在进行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中,只重视重大的火灾事故或者损失特别大的火灾事故,在进行普通火灾的调查取证中认为没有必要或者草草了事,导致了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质量降低,影响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的效果,不利于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发挥有效的作用。
2.2 客观条件复杂导致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困难
由于引起火灾发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家中的电器短路、煤气泄漏、设备的不当操作等都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在火灾发生后,需要进行的第一项工作是灭火和救出火灾现场中被困的人员,进行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就只能在灭火之后进行。但是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在灭火工作完成后留下的都是断壁残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物品有可能被破坏,使在这种环境下调查消防火灾的原因并取证的工作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另外如果发生火灾的物体是汽车等,在燃烧过后可能只会留下汽车的主体框架等,使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难以找到有用的信息,降低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3 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性存在问题
在进行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时,规范性和条理性不强是降低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问题之一。一方面部分进行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的人员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性的重视不足、了解不够,在进行消防火灾事故调查的工作中以主观意识进行调查,这就可能的导致对火灾现场造成破坏,影响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是部分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时没有条理性,造成东逛逛、西看看的现象,使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不能有顺序的进行,降低了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的效率,给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2.4 消防火灾调查取证设备落后投入不足
在进行消防火灾调查取证的工作时,一方面是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工作素养和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就是需要使用合理、有效的设备,进行调查取证。我国对于消防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起步较晚,在设备方面的技术水平比发达国家较低,这就导致了我们在进行消防火灾调查取证的工作时,有可能发生检查和鉴定不准确的问题,降低了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的准确性,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使我们的消防火灾调查取证工作不能提高效率和质量效果。
3 针对消防火灾事故取证难的对策分析
3.1 明确火灾的安全事故及证据的类型
根据我国现有的消防安全法律规定,对火灾事故性质及责任进行定义的过程中应包含对其中的人证、物证以及书证和受灾人的证词陈述。此外火灾责任人的供述和辩解、技术鉴定结论、现场勘查笔录、火灾损害结果这四类也是为确定火灾性质和确定责任的重要环节。
3.2 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取证
在法制社会中,任何的行动都应在法律的约束之内完成。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环节中包含询问相关人员和环境现场勘测两大部分。其中相关人员在进行询问的环节中,我们调查人员应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的约定来进行工作,明确维护证词法律效力的重要责任, 并根据被询问对象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现场勘查主要按照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和专项勘查四个步骤进行,应认真收集、发掘确定起火点痕迹物证、引火源和起火物及其他有关证据。并且做到及时对现场的人员进行询问,积极对相关人员的证词进行核对。在不断观察的基础上拟定勘测的范围以及确定应当进行勘测的顺序。
3.3 加大对取证调查的投资力度
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并且在取证的过程中条件比较恶劣,若不能及时排除火源甚至可能造成二次起火和爆炸。事故调查取证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这部分的投入可用作两方面的用途:第一是用于发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包含调查人员在现场收集证物的能力、对证物的鉴别能力以及其本人对设备的使用能力等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对其进行能力培养,从而保证我们的调查人员能够以最科学和合理和最安全的方式进行高效的工作。第二是勘查设备的投资,如配备相应的录音、摄影设备、计算机和软件,借助这些必要的设备真实记录询问者的证词,摄录事故现场的场景情况,对所得到的各种数据、资料和证词,进行甄别、整理和分析,模拟还原火灾事故现场,切实提高证据的效力。
3.4 提升调查人员的素质
随着我国消防和安全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完成火灾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对调查人员的素质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为此我们也应积极提升调查人员的素质,使之能够更好适应当前社会中,多动机、高风险的火灾事故调查。如提升调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的环节中能够准确而高效的注意到其中具有价值的物证;此外逻辑能力和联想能力以及对案件发生的动机推理能力,也都是火灾调查人员应具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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