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和他的“贪内助”
2020-09-10老米
老米
2020年1月13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罗建强受贿案一审判决结果,贵州省毕节市原副市长罗建强受贿1319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罗建强受贿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在犯罪中上演夫妻贿赂二人转,妻子全程参与了检察机关指控其收受贿款的八成以上,俨然成为厅官丈夫的“贪内助”和贿赂管家。
1963年9月出生的罗建强为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学本科学历,案发前系中共毕节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行政学院院长。罗建强一开始能够在事业上顺风顺水,自然离不开一路陪伴他的结发妻子宗如玉。然而,宗如玉在丈夫伸手敛财的时候非但没有制止,甚至还成了帮凶,最终落得了夫妻双双被查处的下场。
机缘巧合的百万“借款”
卷宗显示,宗如玉不仅长期充当丈夫贪内助的配角角色,有时甚至直接親自上阵,在贿赂交易中扮演主角。
罗建强受贿账单上有一笔100万元的借款,这笔借款最终也被认定为罗建强的贿款。说来也巧,这笔贿款的行贿人虽然也得到过罗建强的帮助,但其原本并无向罗建强送钱的意思,只有在获悉其子购房资金紧张后,临时主动提出“借款”100万元给罗建强的妻子宗如玉。
周群是毕节洪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山大酒店”)法定代表人,其妻李宝梅系洪山大酒店总经理。罗建强事后供述称,其在毕节任职期间,通过向下属打招呼等方式帮助周群夫妇解决了其酒店建设的遗留问题、洪山酒店员工公租房项目问题及酒店绿化问题、承接毕节市南部新区安置房工程项目等。
2015年6月的一天,为了能在洪山大酒店享受招商引资政策、住房建设、项目承接事项等方面继续得到时任毕节市常务副市长罗建强的帮助,周群夫妇设宴招待罗建强夫妇。
酒过三巡,宗如玉突然接到儿子龙祥的电话,儿子在电话那头表示购房有资金缺口,需要老妈支持。宗如玉挂断儿子的电话后,立即打电话给自己的一个债主宋斌,让其尽快归还欠款100万元,以解儿子购房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宋斌在电话那头一个劲地赔不是,并表示自己目前资金紧张,只能尽力筹措。
李宝梅立刻端起酒杯营造气氛,接着便直奔主题,提出借200万元给宗如玉,用于其子支付购房款。宗如玉倒也没有推辞,接受了李宝梅的“美意”;但她表示只需借款100万元,并称待宋斌的欠款归还后,她会归还李宝梅这笔钱。
几天后,李宝梅在其小姑子周娟芬的陪同下,来到银行取款100万元,送至宗如玉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的家中。
事实上,事后这笔款项并未用于龙祥购房,宗如玉把其中的60万元借给别人,余下来的钱则被其用于日常开销。
“这100万元肯定是借的,这些钱还是要还给李宝梅的。”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宗如玉作证时始终坚称这100万元是借款。而罗建强在归案后先是供述收受李宝梅100万元,后来又改口称:“以前交代收受李宝梅的100万,现在回忆起来听宗如玉说是借的,估计这笔钱还没有还。”
心照不宣的百万装修款缺口
帮官员装修别墅,最终有100万余元的差价款没收到,对方只是象征性支付部分款项,而装修商也始终没有开口索要,自认吃了哑巴亏,双方可以说是心照不宣。这是罗建强受贿案中的一个离奇细节。不过如果算总账的话,这位商人事实上并没有吃亏,因为他常年得到罗建强的帮助,已经赚得盆满钵满。
这位商人就是在贵州省安顺市搞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周阳春。对周阳春来说,罗建强绝对是他命中的大贵人。罗建强的履历显示,其于2006年12月升任贵州省安顺市副市长,一年后,周阳春便在安顺注册成立贵州安顺家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喻地产”),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周阳春的企业能得到如此快速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当地领导的关心帮助,这位领导就是时任安顺市副市长和安顺市委常委、西秀区委书记的罗建强。罗建强对周阳春的帮助是全方位的,家喻地产在项目承建、规划审批、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等事项上都陆续得到了罗建强的关照。
卷宗材料显示,在2007年至2014年长达七年的时间里,罗建强应周阳春的请托,通过向下属打招呼的方式,先后帮助周阳春解决了多个棘手难办的事项。
2011年,罗建强刚买的金华世家的别墅交付了,夫妻两人商量装修的事儿,自然想到了彼此熟悉又正好是干这个行当的周阳春。周阳春接到任务后立即去看了现场,并安排自己的侄儿周炯等人具体负责装修事宜。当时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费用为30万元,但实际费用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后经鉴定,该别墅装修价格为213.3325万元。
按说213万余元的费用应该由罗建强夫妇跟周阳春全额结算的,但罗建强夫妇仅在进场装修的时候付了5万元,2012年工程做完之后又付了31万元,并在其他款项没有实际支付的情况下,于2013年兴高采烈地乔迁新居。2014年下半年,宗如玉请周炯一起到三亚购买家具,用于装修其在那儿购置的房子,周炯又帮其支付了19.26万元左右的家具款。这笔钱虽然是周炯代为支付的,但最终算在了周阳春的名下。
2014年6月,贵阳副市长邹成被查处,因家喻公司也曾给邹成装修过房子,牵涉到这个案子。罗建强当时有些担心,毕竟装修这么大个别墅,只支付36万元不太符合市场行情,于是便让宗如玉再次支付装修费用80万元,但余下的差价款及其周炯在三亚代为支付的家具款总计118.5925万元没有支付。
“实际上我是清楚的,就算110万元想把别墅装修下来肯定是不够的。”罗建强归案后也如是承认。罗建强没有付,周阳春当然也不会主动向其索要这笔钱。毕竟罗建强帮了自己这么多忙,更何况当时家喻地产在承接的西秀区行政中心项目工程款1个多亿尚未结算,还有两处拆迁项目都等着请罗建强帮忙处理,因此在案发前,周阳春始终对这笔118.5925万元的装修款缺口三缄其口。
“亮点”频现的副市长受贿案
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罗建强如此高频率地伸手敛财,本身就注定了他必然有东窗事发的那一天。2016年9月21日,这一天终于到来了。贵州省纪委当日对外发布消息:罗建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3月28日,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建强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与此同时,罗建强的妻子宗如玉——这位副市长的贿赂管家和贪内助也被立案查处。
2018年1月25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建强犯受贿罪,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8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020年1月1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罗建强受贿案一审判决结果,法院以被告人罗建强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并依法追缴赃款人民币1319.6983万元。
掩卷沉思,罗建强受贿案确实与众不同,从新闻宣传的角度讲,就是有很多“亮点”。“亮点”一是时间跨度长,贪腐长达18年。从1998年开始,直至2016年案发,其非法敛财时间竟达18年之久;“亮点”二是出手频繁,受贿成了家常便饭。法院认定罗建强受贿总共达到35笔,由于许多行贿人是分多次向其行贿,卷宗记载的其出手受贿的次数竟然达到150余人次之多。“亮点”三是大小通吃,大到一两百万,小到一两万,罗建强统统照单全收。“亮点”四是“夫腐妇随”,夫妻共同受贿。卷宗显示,罗建强所有150余次贿赂经历中,其妻子共同参与的达到80余次,50万元以上的巨额贿赂其妻几乎从未缺席,其妻经手参与的贿赂总额达到1000万余元,占到其受贿总额的八成以上。
所有这些“亮点”中,“夫腐妇随”、夫妻共同贪腐无疑是最大的“亮点”,而他们也必然要为这些“亮点”付出应有的代价。
(除罗建强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