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生态压力和对策研究
2020-09-10孙艺乔延龙刘春琳于华王万峰
孙艺 乔延龙 刘春琳 于华 王万峰
摘要:天津市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港口、盐业和渔业等海洋资源丰富,滨海湿地和滩涂生物多样性指数高,近岸海洋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在海洋强国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影响下,天津市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同时近岸海洋生态环境趋于恶化,海洋生态压力增大。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助推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文章以此为切入点,分析目前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采取围填海管控、污染联防联控和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多种管理措施,以缓解海洋生态压力,促进天津市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压力;海洋环境;围填海;入海污染物;生态红线
中图分类号:P76;P74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9857(2020)02-0058-05
Abstract:Tianjin is the largest open coastal city in northern China,with abundant marine resources such as ports,salt industry and fisheries,high biodiversity index of coastal wetlands and beaches,and diverse types of coastal marine ecosystems.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strategy of marine power and the policy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Tianjin′s marine economy has developed rapidly.At the same time,in the process of highintensity marine development,the coastal 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ianjin tends to deteriorate and the marine ecological pressure increases.Improvement of 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conducive to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marine economy.This paper took this as a starting point,analyze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ianjin at present,and put forward various management measures,such as reclamation management and control,join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strict observance of the red line of marine ecological protection,to alleviate and reduce the pressure of 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ianjin marine economy.
Key words: Ecological pressure,Marine environment,Reclamation,Pollutants entering the sea,Ecological red lines
0 引言
“十三五”時期是我国沿海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1]。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天津市受益于海洋强国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因素,海洋经济呈现高速发展趋势,同时海洋生态环境也面临巨大压力[2-3]。因此,协调推进天津市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可有效缓解海洋生态压力,推动海洋经济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天津市海域位于华北平原东部、渤海西岸和渤海湾顶端,面积约2 000 km2。海岸类型为典型的粉砂淤泥质平原海岸,水体流动较弱和交换缓慢,波浪和潮差小。浅海受控于浅海底床以下的沉积物类型,地形坡降较为平缓。作为海河水系众多河流汇流入渤海处,天津市海域具有丰富的饵料、多样化的生物和大量的营养盐[4]。“十三五”以来,天津市发挥自身优势,凭借临港产业和海洋运输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并紧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海洋装备产业、石化产业、海水淡化产业、海洋渔业和邮轮产业等海洋经济领域合作,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1 天津市海洋开发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沿海地区的人类活动和涉海项目开发导致陆源污染物排放、滨海湿地破坏和海洋环境污染等问题,造成天津市近岸海洋生态环境趋于恶化。
1.1 海洋开发规模和强度加大,自然岸线保有率降低
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也是天津市海洋开发利用的重要阶段。天津市通过围填造陆的方式建设北疆电厂、中心渔港、天津港东疆港区、南疆港区、临海新城、临港工业区、临港产业区和南港工业区等多个临海工业开发区[5-7]。面对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自然岸线资源压力逐渐增大。10余年来,天津市沿岸围填海工程的实施导致大陆岸线长度明显缩短,自然岸线保有量和保有率逐渐降低。根据天津市围填海专项督查反馈结果,截至2018年,天津市辖区内现有大陆自然岸线长度仅为7.75 km,占岸线总长度的5.06%,逼近到2020年自然岸线保有率5%的底线[8]。基于“向大海要地”的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在推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海岸带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是长期和难以估量的。
1.2 海洋海岸工程改变水动力条件,生态系统能流循环效率降低
海洋海岸工程可改变近岸地质地貌特征、海岸自然结构和潮流运动方向。取土、吹填和掩埋等海洋开发过程不但对潮差、水流和波浪等水动力条件产生影响,而且导致近岸河槽束窄、潮波变形加剧、落潮最大流速和落潮断面潮量减少[9]、泥沙大规模淤积以及近海浅水区消波能力减弱,直接对近岸掩体和海堤等防护工程造成较大影响。同时,海洋水动力条件的改变导致沿海区域地面沉降和岸段标高下降,加剧台风风暴潮和温带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破坏作用,尤其地处沿海的塘沽地区地面沉降速率突出,降低防潮能力,临海功能区的风暴潮灾害风险日益加剧。
1.3 陆源排污持续增加,近岸海洋环境污染严重
随着天津市临海经济的快速发展,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由河流和排污口进入渤海湾,导致陆源入海污染压力持续存在。调查资料显示:天津市8条入海河流中,除独流减河外,海河等其他河流的断面水质常年处于劣五类海水水质标准;近5年11个入海综合排污口的超标率超过55%,且均为高污染程度,入海排污口达标率不容乐观[8]。根据2017年海水质量监测结果,天津市陆源入海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站次比为90.3%、粪大肠菌群超标站次比为41.7%、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站次比为30.6%[10],海河入海口、泰达市政排污口、北排河入海口、大沽排污河入海口、子牙新河入海口、青静黄排水渠入海口和中心渔港排污口等排污口均为高污染程度。此外,近岸水产养殖、港口码头和臨港工业等活动增加,增大海域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多种作用叠加致使近岸海水环境和底泥环境污染持续恶化。
2 天津市海洋生态压力
天津市沿海位于渤海西岸,属于陆地环抱的浅海盆,三面环陆,为半封闭型海湾,呈口袋状,当水体输送时不易向四周扩散,水体自净能力较弱,很多污染物难以被及时清除,间接造成海洋生态压力。
2.1 海洋环境质量下降
天津市近岸海域水质污染总体呈加重趋势,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面积不断扩大。2017年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天津市符合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仅为477 km2,约占全市海域面积的27%,符合劣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为264 km2;与2016年同期相比,秋、冬季水质有所恶化;污染物主要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污染范围由北塘-天津港边界向汉沽、大港和外海扩展;由于陆源污染输入和围填海工程对近岸沉积物施加的累积性影响,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大沽河口、汉沽海域和塘沽海域等的硫化物和有机碳含量与2015年同期相比有所升高[10]。严重的氮磷比失衡导致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存在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标现象,海洋环境长期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
2.2 海洋生物资源衰退
天津市海域的渔业资源非常丰富,浅海区域的渔业生物种类曾达75种。由于近年来过度捕捞、海洋工程建设和海洋环境污染等的影响,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导致海域底栖生存条件剧变、近岸底栖生物栖息地减损和群落破坏、底栖环境恶化以及底栖生物数量减少和群落结构改变,渔业生物种类已减至低于30种,小黄鱼和真鲷等很多鱼类已逐渐绝迹,鲈和鲅等鱼类日益减少,且主要类型为中上层小型鱼类,鱼类群落由高营养层次向低营养层次演变,品质结构呈现低质化[11-13]。目前渤海湾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间接导致天津市海域生态系统的海洋生物资源呈衰竭趋势。
2.3 海洋自然灾害频发
随着陆源污染物的增多,天津市近岸海域始终处于高度富营养化状态[14]。2013-2017年天津市近岸海域平均每年发生3次赤潮灾害,其中2017年单次赤潮的最大发生面积达160 km2[10],其原因主要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携有大量陆源污染物的地表径流排入海洋,海水中大量氮和磷等微量元素和有机营养物质增加,导致海水富营养化较严重,加之夏季水温较高和海流缓慢,为赤潮生物的快速生长和繁殖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赤潮生物以几何级数繁殖,从而形成大规模赤潮。赤潮发生后,赤潮生物消耗水体中的氧气并产生有毒物质,使海洋生物缺氧和致毒死亡,水产养殖业和渔业捕捞产量下降,间接影响饮水安全,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2.4 海洋生态格局破碎化
滨海湿地和自然岸线是近海生物重要栖息繁殖地和鸟类迁徙中转站,为海洋生物提供良好栖息场所,是典型的生态保护区域,对于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天津市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期以来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使人为干扰海洋的程度日渐加深,沿海地区很多盐田和水域都已成为建设用地,且扩张速度日益提升,随之而来的是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的持续减少和生态空间被大量挤占,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都造成严重损害,引发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海洋生物栖息地被占用和损毁以及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丧失等问题,海洋生态格局呈破碎化趋势[15-17]。
3 天津市缓解海洋生态压力的对策措施
3.1 规范用海项目,严格落实围填海管控
在严格实施《天津市海洋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围填海管控顶层设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规范围填海利用秩序。根据中央体制机制改革和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加快组建海上综合执法队伍,确保既与中央机构职能承接和对应,又因地制宜符合天津市海洋管理实际。加快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项目的引入和布设,提高围填海项目开发利用率,实现集约化和生态化围填海,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3.2 加强污染联防联控,严格落实“河长制”
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中,国家明确提出“治(修复治理)、用(开发利用)、保(生态保护)、测(监测评价)、控(污染控制)、防(风险防范)”6个方面的工作[18]。作为首要工作,天津市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应严格控制入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主要陆源入海污染物控制指标,协同建设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推动“湾长制”试点工作,并强化与“河长制”的衔接和联动。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的水质监管,不断扩展监测时段,逐步提高监测频率,促使监测数据更加真实以及监督管理更加科学,提高海水质量等级。
3.3 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
根据天津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不断提高对生态系统敏感度区域和关键区域的保护力度。目前海洋生态空间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亟须针对生态敏感区和生态功能区等建立不同管控制度,对于违反生态红线制度的企业或相关项目予以相应处罚,通过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生态红线制度发挥积极作用。天津市虽已建设临港经济区湿地公园、南港工业区湿地公园和滨海旅游区东堤公园等一批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但与海洋建设开发规模相比,生态修复项目偏少,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对滨海湿地和自然岸线缺少具有针对性的保护修复和约束管理,更应激励群众参与红线区的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确保渤海的基本生态功能不受损害,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3.4 推进观测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海洋灾害预警机制
在海洋灾害预警工作中,坚持将管防重点向风险管理转变,提升海洋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大海洋科技研发和应用,结合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等观测技术,针对赤潮灾害建立数据综合分析和处理平台,跟踪掌握可能因赤潮引起的渤海水质变化态势,开展赤潮生成条件预测,预报赤潮发展趋势,评估赤潮灾害影响。加强天津市重点海域的海洋灾害监视监测和预报预警网络建设,强化数值化、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海洋预报应用,完善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制度,构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3.5 坚持陆海统筹,严格落实海洋环保协作机制
完善以陆海统筹为主线、河海联动的海洋环保协作机制。各级和各类行政部门紧密配合和联合管理,将源头上的严控、保护和防范与过程中的严管、治理和控制相统一,立足于产业发展和环境承载力,紧密联系各开发区建设,加强区域之间的融合发展,提高各区域的数据资源共享,打破区域间管理体制的约束,强调权责分明,避免分散管理和重复管理等现象,全方位、多角度和立体化地推进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4 结语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海洋海岸工程的日益增多,天津市临港工业体系逐渐完善,入海污染物持续增加,导致近岸海域生态压力日趋严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天津市“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同时是解决天津市海域生态压力的关键。因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海洋生态压力,实现天津市海洋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Z].2017.
[2] 乔延龙,殷小亚,孙艺,等.天津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8,35(6):71-75.
[3] 于春艳,韩庚辰,张志锋,等.渤海生态压力及对策分析[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5,32(6):89-93.
[4] 乔延龙,殷小亚,于华,等.基于生态系统的天津市海洋环境管理[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9,36(4):13-16.
[5]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市海岸线修测成果報告[Z].2007.
[6]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天津市海域使用现状调查研究报告[Z].2009.
[7] 何广顺,杨健.海洋功能区划研究与实践: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编制[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3.
[8] 方正飞.国家海洋督察组向天津反馈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N].中国海洋报,2018-07-09(1).
[9] 侯西勇,张华,李东,等.渤海围填海发展趋势、环境与生态影响及政策建议[J].生态学报,2018(9):1-8.
[10] 天津市海洋局.2017年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Z].2018.
[11] 殷小亚,乔延龙,王群山,等.天津近岸海域实施人工鱼礁建设浅析[J].河北渔业,2013(2):44-46.
[12] 单秀娟,金显仕,李忠义,等.渤海鱼类群落结构及其主要增殖放流鱼类的资源量变[J].渔业科学进展,2012,33(6):1-9.
[13]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天津市海洋生物生态调查[Z].2009.
[14] 于春艳,梁斌,鲍晨光,等.渤海富营养化现状及趋势研究[J].海洋环境科学,2013,32(2):175-177.
[15] 刘书明,李潇,张健,等.天津市海洋环境风险综合评价研究[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8,40(11):1300-1305,1309.
[16] 杨一,李维尊,张景凯,等.渤海湾天津海域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策略探讨[J].海洋环境科学,2016,35(1):49-54.
[17] 许艳,杨翼,曾容,等.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对策研究[J].海洋经济,2016,6(6):48-53.
[18] 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年)[Z].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