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0-09-10陈文辉
陈文辉
摘要:本文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内涵及特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德兼治、良法善治,绘制法治中国的美好图景。
关键词:坚定不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解放初期,如何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中国共产党人运用法律手段治理新中国,创建社会主义法制,制定了五四宪法,这部宪法比较完善,也能反映当时的国情,准确记载经济关系,后来被称为比较完善的宪法。文化大革命期间,砸烂公检法,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国家和社会陷入了无法无天的状态,这是中国历史的沉痛教训。一个大中国靠人治,还是靠法治,历史已经给出答案,一个大中国,靠个人的威信治理国家是行不通的,要靠法治才能治理好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重视法治建设,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提出来的,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做出艰苦的努力,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中,都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它有能力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法治建设,中国共产党任何事情都可以办好,更不要说搞法治建设了。在法治建设中,党员干部首先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要严格执法,必须要懂法,学习法律知识尤为重要,特别是要学习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其次,要依法办事。当前,有些党员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任意行使手中的权力,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破坏党群关系,败坏社会风气,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不依法办事造成损失,要依法处理,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同时,要推行各项公开制度,完善社会监督体系[1]。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这是多少中国人追求的理想社会,又有多少人为了理想社会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2]。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好,在防控新冠肺炎中,突显了社会主义优越性,它可以统一人们的思想,可以统一人们的行动,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今日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中国经济飞速发展,
中国人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国家安定团结,人民过着幸福的生活,好多人都感叹,能赶上好时代,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公平竞争,这是多么好的社会制度。任何的法治体系都必须与本国的社会制度相一致,而不能独立存在于社会制度之外。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社会关系,必须用法律去调整,要制定大量的法律规范,为规范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提供基本遵循[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法治体系提供制度保障,不管在立法中,还是在法的实施、法的监督、法的保障中,都要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法制中国。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改革开放的理论加以回答;法治建设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也需法治理论来回答。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时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规范,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法治建设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总结在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后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形成的法治理论,特别是在深化认识依法治国问题上形成的理论成果。这个理论是靠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这个理论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这个理论将进一步深化。[4] 我们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将进一步加深认识,这是认识的规律性。在法治理论创新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实践,走中国路,讲中国故事,因为,中华文化源源流长,中国人有几千年积累的知识智慧,我们要吸收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从实际出发,立足国情,择善而用。同时,我们也要善于学习和借鉴世界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也要反对拿来主义,不能“全盘西化”,不能照抄照搬。
四、法德兼治、良法善治,绘制法治中国的美好图景。
法律有其调整的对象,道德也有自己的调整对象,法治与德治难以分离。法律和道德都有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法律具有强制力,道德没有强制力。有的社会关系适合法律调整,有的社会关系适合道德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运用不同的手段去调整,其调整的社会效果就不一样。法律和道德在调整社会关系中,要相互协调,相互补充。首先,道德滋养法治。在立法中,要符合人类的社会共同基本价值,而且还要包含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因素,这样的法律才有坚实的民主基础,才能使法律实施不违背立法初衷。要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修养,让公民自觉地维护法律,遵守法律。其次,以法治保障道德。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也就是用法固定下来,那么,它就具有国家强制力了,就关系到履行法定义务的问题了。总之,法治与德治要紧密结合,协同发力。[6] 搞市场经济,也出现了道德滑坡的现象,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市场常见的情况,有些人诚信缺失等等,光靠加强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用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惩治违法乱纪行为,以此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再次,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少数”关键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显得非常重要。同时,也要做道德建设的倡导者、示范者,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遵法守法。领导干部在讲道德、守法律方面起关键作用,因此在提拔领导干部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参考文献:
[1] 栗战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J].当代贵州,2014(12):9.
[2] 舒刚.牢牢把握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N].解放日报,2014-11-26(1).
[3] 董建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N].杭州日报,2014-12-04(A14).
[4] 李林.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要义[N].经济日报, 2016-08 -25(14).
[5] 王诚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J].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16.
[6] 宋随军.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若干问题[J].理论探讨,2019(3):46.
作者简介:
陳文辉(1964—),男,海南乐东人,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民商法研究生,主要从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