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左心衰患者左西孟旦联合重组人脑利钠肽疗效观察
2020-09-10吴代琴杨应乾
吴代琴 杨应乾
【摘要】目的:探讨急性左心衰患者左西孟旦联合重组人脑利钠肽疗效,为临床实践总结经验。方法:我院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期间收治的急性左心衰患者中,从中选择了140例作为本次研究的病例,按不同的治疗方法进行分组,观察组与对照组的病例数均为70例,后者接受左西孟旦治疗,前者则接受左西孟旦联合重组人脑利钠肽治疗,对比两组的治疗效果。结果:与对照组75.71%的治疗总有效率相比,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2.86%明显较高,差异较为明显(P<0.05);治疗后,观察组NT-proBNP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数据比较明显不同(P<0.05)。结论:急性左心衰患者左西孟旦联合重组人脑利钠肽疗效显著,能够大大提高治疗效果,缩短治疗时间,值得推广。
【关键词】急性左心衰;重组人脑利钠肽;左西孟旦;疗效
【中图分类号】R5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525(2020)04-0-01
左西孟旦、重组人脑利钠肽是近年来临床中应用的一些新兴药物,为急性左心衰的临床治疗提供了选择。本次研究对象为急性左心衰患者,对我院收治的140例接受不同的治疗方法的患者进行研究,通过临床治疗结果的对比来证实左西孟旦联合重组人脑利钠肽治疗的临床价值,如下所述: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院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期间收治的急性左心衰患者中,从中选择了140例作为本次研究的病例,按不同的治疗方法进行分组,观察组与对照组的病例数均为70例。对照组70例患者中,男性与女性患者的例数分别为34和26,年龄在25~67岁之间,年龄均值为(40.34±3.68)岁,其中有28例缺血性心肌病、12例心肌炎、5例扩张型心肌病、25例高血压心脏病;观察组70例患者中,男性与女性患者的例数分别为35和25,年龄在26~69岁之间,年龄均值为(40.68±3.44)岁,其中有29例缺血性心肌病、10例心肌炎、7例扩张型心肌病、24例高血壓心脏病。两组患者进行基本资料的比较,差异较小(P>0.05)。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接受左西孟旦治疗,给予患者(生产批号:国药准字H20110106;生产单位: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治疗,首先负荷量为12μg/kg,静脉注射10分钟后,负荷量控制在0.2μg/(kg·min),继续进行静脉滴注。观察组患者同时接受重组人脑利钠肽治疗,左西孟旦治疗方法与对照组一致,将0.5mg重组人脑利钠肽(生产批号:国药准字S20050053;生产单位:苏州苏兰生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溶解到50 mL 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负荷量1.5μg/kg,静脉注射10分钟后,负荷量控制在0.007 5μg/(kg·min),继续进行静脉滴注[1]。
1.3统计学处理
研究数据录入SPSS22.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使用均数±标准差表示,所有数据均符合正态分布,用t检验进行组间比较,计数资料用卡方检验进行分析。P<0.05时,表明两组高血压肾病患者的相关研究数据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分析比较两组患者的疗效
观察组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较为明显(P<0.05),如表一。
2.2分析比较两组治疗前后LVEF和NT-proBNP水平
对两组的LVEF和NT-proBNP水平进行评价,治疗前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NT-proBNP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二。
3 讨论
急性左心衰竭患者的病情严重,需要接受科学的药物治疗,来缓解心衰患者的临床症状。重组人脑利钠肽是一种内源性多肽,可以拮抗心肌细胞、去甲肾上腺素和醛固酮等,降低肺部毛细血管气压,降低体循环血管阻力,对于急性心衰的治疗安全性高。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对两组的治疗总有效率进行评价,观察组为92.86%,对照组为75.71%相对较低,两组数据比较明显不同(P<0.05);治疗前,两组的LVEF和NT-proBNP水平比较,差异较小(P>0.05);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的LVEF水平差异较小(P>0.05),NT-proBNP水平比较观察组明显较低(P<0.05)。说明左西孟旦与重组人脑利钠肽联合治疗与单一用药的治疗结果存在不同,前者的NT-proBNP水平以及治疗总有效率均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有效提高了治疗效果 [2]。
综上所述,对急性心衰患者应用左西孟旦与重组人脑利钠肽联合治疗,保证了临床治疗的科学性,能快速改善心衰症状,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可钦.新活素联合左西孟旦治疗慢性心衰急性发作的临床疗效及患者尿量、BUN探讨[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90):152-153.
[2]王文龙.左西孟旦与重组人脑利钠肽联合应用治疗急性心衰的疗效观察[J].河北医学,2016,22(09):1535-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