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动词“要”与“想”的对比分析研究
2020-09-10王卓
王卓
摘要:关于“要”与“想”,“要”强调主体的意志和决心,“想”侧重表达内心的意愿和打算,两者之前的修饰副词也不一样。二者之间存在一个主题有行动又无需强调决心行动的中间状态,这也说明了两者之间存在着大量的换用现象。表示“主语的意愿、要求、打算”的“要A”,与表示“做某事的意愿”的“想”构成了相近关系。两者有很大可比性。
关键词:“要”;“要A”;“想”
1.1在对“要”与“想”进行比较研究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明确“要”与“想”的义项。
关于“要”,《现代汉语八百词》概括出五个义项:表示做某事的意志;须要、应该;可能;将要;估计。《实用现代汉语语法》概括出三个义项:表示做某事的意愿;表示事实上或情理上的需要;表示“可能”“会”的意思,但语气比“可能”“会”更肯定。笔者认为,“要”可以归结为四个义项。第一,“要”表示主语的意愿和要求、打算等,如“小康,我要告诉你一个道理。”(池莉:《来来往往》),本文中涉及这一义项的“要”用“要A”表示。第二,“要”表示情理、现实需要或主语的要求。如“你不是坏人,可你要小心坏人。”(王朔:《橡皮人》)。本文中涉及这一义项的“要”用“用B”表示。第三,“要”表示某种情况趋近出现。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说话人根据已知时间传达某种情况趋近出现。如“真的不吃,叔叔要下车了。”(王朔《一半是火焰,一般是海水》)令一种是说话人根据征象推测某种情况趋近出现。如“他的想象使他兴奋得要跳起来欢呼。”(老舍《无名高地有了名》)。本文中涉及这一义项的“要”,用“要C”表示。第四,推测某种情况必然会出现。如“战事一起,遭伤害的是百姓,你就要落千古骂名了。”(陈忠实《白鹿原》)。本文中涉及这一义项的“要”用“要D”表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表示“主语的意愿、要求、打算”的“要A”,与表示“做某事的意愿”的“想”构成了相近关系。两者有很大可比性。
1.2“要A”与“想”表达意愿的程度有所不同
“要A”与“想”表达意愿的程度不同,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想”表达主体的意愿,停留在心愿阶段;“要”却不能表示停留在心愿阶段的意愿。如:
①他并不缺钱花可总想(×要)发财。——渡边淳一:《无影灯》
②像他这样的人想(×要)休假闲着也太不切实际了。——斯蒂芬·里柯克:《我们是
怎样过母亲节的》
③如果有人需要一点私人时间,或想(×要)休息 一下好好思考,就请这么做吧。——斯蒂格·拉森《直捣蜂窝的女孩》
④我倒想(×要)出国 ,可是上哪儿去找钱呢?我身上一文钱也没有!——契诃夫《枢密顾问官》
⑤她有时面孔羞得通红,有时又兴奋得浑身直打颤,有時想笑,有时又想(×要)哭 。——左拉《娜娜》
以上例句中“想”的用例都有一个特点,动作主体的意愿只能停留在意愿阶段,无行动或实现的可能性。且这些例句不能用“要A”替换。同时,“要A”可以表示决心行动的意愿,并且通常和一些强化意愿的状语或行为状语如决心、坚决、竭力、一定、尽力、迫不及待、渴望等连用。
1.3“要A”与“想”所接受的修饰副词有所不同
“想”一般受程度副词“很、挺、极、多么、非常、十分、特别、真、那么、最、多、比较”等修饰,“要”则不能收程度副词的修饰。“要”往往受“一定、非、硬、偏、急于”等副词来修饰。如:
①黎小姐,我很想(×要)知道关于衣露申岛上的往事。——亦舒《红尘》
②我多么想(×要)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呀!——玛格丽特·米切尔《飘》
③其实那时候我挺想(×要)跟你多说几句的。——石康《奋斗》
④也许是因为他非常想(×要)我们,心情不好,损害了自己的身体——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
⑤陈文雄的夫人、周炳的姐姐周泉十分想(×要)来看看那三年美见面的兄弟。——欧阳山《苦斗》
关于“想”和“要A”在修饰副词上的区别。蒋平认为“想”属心理活动动词,因此,它可以象一切心理活动动词一样受表示程度的“很、怪、挺、多么、非常、十分、特别、稍微”之类的词的修饰。“要”偏重意志,因此,一般较少受“很、多么、非常”之类修饰,但可以受“决定、决心、执意、坚决、偏、硬”之类的词修饰。鲁晓琨认为,静态、动态是决定形容词、动词是否受程度副词修饰的根本因素。静态性的性质形容能受程度副词修饰,动态性的状态形容词不能受程度副词修饰。同样,他认为“想”有静态性特征,故能受“很”类词修饰,而“要”有动态性特征,不能受“很”等程度副词修饰。在“动作是否持续”这个认知域里,“想”是一个无界动词,“要”相对于“想”来说是一个有界动词,而“很”表程度是一种模糊的量,后面要接无界动词“想”才能匹配。“有界”“无界”的对立在语法上的反应就是动词有持续动词和非持续动词之分。另外,助动词“想”本身偏重于表达内心活动和意愿,因此从语言的简洁性出发,它一般不再受“一定、坚决、偏、偏偏、硬”之类的表示强烈意愿的词的修饰。而“要”偏向于表达主体的“意志”,用“一定、偏”类词作状语,有利于更加凸显这种意志的坚定性。
1.4“想”与“要A”的互通。
前文阐述了“想”和“要A”的不同之处。那两者之间存在可以换用的情况吗?事实上,因为“想”与“要A”在意义上的相近之处,两者之间存在大量的换用现象。前文已指出,“要A”区别于“想”的特征在于“强调表示决心行动”,“想”区别于“要A”的特征在于“停留在心愿阶段的意愿”。这样二者之间存在一个主题有行动又无需强调决心行动的中间状态。这一状态就是“想”和“要A”的语义共性特征。这时既能用“想”,也能用“要A”。两者几乎没有明显的语义差别。如:
①我想(√要)说的是,中年夫妻是有个感情淡漠的危机期,渡过这个危机期就好了。——池莉
《来》
②一个人在餐馆里夸赞一道菜可口并不是说他想(√要)留下来当厨师。——王《过》
③我妈说了,这星期天让咱们回去一趟,我弟弟要结婚了,有些事要(√想)和咱们商量。——王《无》
④祥子头一个跟出去,他要(√想)看看那辆车。——老《祥》
3.4小结
总体来说,助动词“想”“要A”都可用来表达主语内心的自发的主动积极的意愿。但是“想”侧重表达内心的意愿和打算,并没有必然的后续的实现行为,即只有“行动可能性”;“要A”强调主体的意志和决心,往往有必然的后续的实现行为,即有“行为必然性”;而且,他们在修饰副词上也有很大不同。“想”一般受很、挺、极、多么、非常、十分、特别、真、那么、最、多、比较”的修饰。“要A”往往受“一定、非、硬、偏、急于”等副词来修饰。二者之间存在一个主题有行动又无需强调决心行动的中间状态,这也表明了两者之间存在着大量的换用现象。
参考文献:
[1]陈望道:《文法简论》1997年版,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丁声树:《现代汉语语法讲话》2009年版,北京:商务印书馆。
[3]高名凯:《汉语语法论》2011年版,北京: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