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古代汉语(三)》疏误商补八则
2020-09-10张子旋
张子旋
摘要:王力版《古代汉语》先后经历了两次较大规模的修订,使书中存在的疏误得到了一定更正。但由于书籍内容繁杂,编订时间较久,在文选注释上仍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故有必要对教材疏误再做整理。本文试对王力《古代汉语(三)》(第三版)中值得探讨之处进行梳理,通过阅读分析前人研究成果,整理出虚词商补3例,句读商补3例,文选疏失商补2例,以期为古代汉语的教学及研究略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王力古代汉语注疏
引言:王力先生的《古代汉语》成书至今一直为广大学者青睐,并流行于众多高校,成为学习古代汉语的经典教材,其影响自然也极为深远。随着学术的发展和实践教学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到王本《古代汉语》的研究中来,对教材的注疏释义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证,极具启发意义。笔者在学习该书时亦发现其中不当之处,通过进一步分析现做如下总结,谨供讨论。
一、虚词注释商补
汉语为孤立语,缺少形态的变化,表示语法的手段主要依靠语序和虚词。因此,虚词的注释对整句话的句型句意都有很大的影响。下面列举教材中虚词值得商榷之处,详论如次:
(1)背義帝之約而以親愛王,諸侯不平。(《史記淮陰侯列傳》)
于智荣认为,此句中“以”有使令义,“要训释为使让类动词”[1]。但教材未出注。古汉语中相同用法举例如下:
《国语·鲁语上》:“是行也,鲁人以莒人先济,诸侯从之。”韦昭注:“以犹使也。”[2]
裴学海的《古书虚字集释》引《战国策·秦一》中“泠向谓秦王曰:‘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为例,谓“以,犹使也”[3]。
《楚辞·九章·惜诵》:“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王逸《楚辞章句》:“使,一作‘以’。”
由此可见,该句“以”的意思在古代汉的语用法中较为特殊,若用“以”的一般介词义“用”,则不甚妥帖。于说为是。
(2)僕誠以著此書,藏之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則僕償前辱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報任安書》)
《昭明文选译注》(吉林出版社)翻译此句为:“我果真能完成此书……”周玉秀以此为参照,从语法角度加以解释,认为“‘以’应当是一个助动词,当‘能’讲”,修饰动词“著”;后又分析“以”、“能”上古音“十分接近,可以通用”,推据该句中的“以”为“能”义[4]。
周说值得关注。然以句子翻译推论字义略牵强;且“以”在该处作一般连词讲,也可通达。故存此备查,以待后之贤者详辨。
(3)信年始二毛,即逢喪亂,藐是流離,至於暮齒。(《哀江南賦》)
此句中“是”为语气助词,应出注,而教材未注。
张增馨引金启华《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的观点:“‘是’为‘语助词,无义’。”[5]“是”在古汉语中可作语气助词,在句中补凑音节,无实在意义。故此处的“是”,不是“对、正确”等常见通用义,而是作语气助词,可去掉不译。如《诗经·小雅·正月》:“民今之无禄,天夭是。”
因此,此处应注明“是,语气助词”,则更便于理解。
二、句读商补
(1)且負下未易居,下流多謗議。(《報任安書》)
陈白夜提出,此处当断句为“且负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6]”。并根据阮元在《论语注疏校勘记》中的讨论得出,司马迁所做“下流”一语出自《子张》篇中“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一句。
“未易”后可断句,如《史记·范雎列传》云:“知人亦未易也。”“下流”一词在古汉语中常与“居”承用,除《子张》篇外又如应璩《百一诗》:“下流不可处,君子慎厥初。”“下流不可处”即不可居下流;司马光《辞知制诰第二状》:“臣虽甚愚,诚不忍以身居下流。”故“居下流”不可断。
“居下流,多谤议”即处在下流的地位多被诽谤,此当为因;“负下未易”即背负罪过的情况下实为不易,此当为果。如此便道尽司马迁受宫刑耻辱的艰难处境。陈说可从。
(2)今雖欲自雕琢,曼辭以自飾,無益,於俗不信,適足取辱耳。(《報任安書》)
有学者认为,此句当断作“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7]”。
郭锡良版《古代汉语》注:“‘自雕琢’义同‘自饰’,自我装饰。”[8]“雕”、“琢”本义为打磨玉石,是动词性。若不断句,“雕琢”一词便修饰“曼辞”而不是“自”,如此则有失原意。故当断句。
“无益,于俗不信”一句中,“无益”否定的是“自雕琢,曼辞以自饰”这种行为,语气铿锵有力,表明即便这样仍不能取得世人信任,只会自取其辱。若不断句,“无益于俗不信”构成介词短语,释为对世人的不信任是没有用的,句中有双重否定词,在古汉语此类句式中并不常用。故以断句为宜。
(3)自非略其蕪穢,集其清英,蓋欲兼功,太半難矣。(《文選序》)
由曹道衡和沈玉成点校的《文选李善注疏》断此句为:“自非略其芜秽,集其清英,盖欲兼功太半,难矣。”
袁健惠认为曹、沈二人的断句更为合理。为此,她選取与《文选序》完成时代大致相同的文献,对相关词的语义及其句法分布频次做了调查。得出“太半”本义“大半”,“兼功”与“太半”组成述补结构,“难”做“欲兼功太半”的补语[9]。故当从“太半”处断句。
由于对“大致相同”的年代没有准确的界定,文献的收集也难做到百无一失,可能忽略其特殊性的存在,故此种频次研究方法不甚精确;其次,若从“太半”处断句,“难”很大程度上修饰的是“太半”(即还有“小半”的可能性),而不是“兼功”本身,恐有失文章愿意。故笔者认为从“兼功”处断句为宜。
三、文选疏失商补
古书的成书时间早,且流传于后世多靠人工传抄,因此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鲁鱼帝虎之误常见。故为古书做注解,原文的校勘尤为重要。王本《古代汉语》收录的文选内容庞杂,来源多样,为使教材更加精确,文选校勘工作仍需加强。
(1)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報任安書》)
朱珔的《文選集释》引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云:“‘牛’当作‘先’,字之误也。”薛正兴同意此说法,认为“吴氏刊误,甚有见地[10]”。
《荀子·正论》:“诸侯持轮挟舆先马。”杨倞注:“先马,导马也。”
《淮南子道应训》曰:“越王勾践亲执戈为吴王先马走。”高诱注:“先
马走,先马前而走也。”
刘向《晏子春秋叙录》云:“……‘先’为‘牛’……书可缮写。”
“先马走”作名词时指走在马前导马扶轮的一类人,可见地位之低。后亦可作谦辞,司马迁在此即用“先马走”自谦为仆。可见原文“牛马走”是为字误,当为“先马走”。
(2)若望僕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報任安書》)
班固《汉书司马迁传》作:“若望仆不相师用,而流俗人之言。”
影宋本《六臣注文选》作:“若望仆不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文选》李善注本同,教材亦取此版本。
徐翠先谓班固的叙述符合原意。结合上下文,徐把此句译为:好像责备我没有效法古贤臣推贤进士的榜样,而是随波逐流,变得庸俗起来。认为“不相师用”是“古贤臣之义”,不是任安的建议,将“流”当作句子谓语[11]。这与王本教材的注释有较大出入,教材译:“好像怨我不效法你的话,而遵行世俗之人的话。”[12]显然,教材认为“不相师用”的是任安的建议,且把“用”作本句谓语。
徐翠先提出的这个观点值得我们注意。但对“不相师用”的是“古贤臣之义”并未给出分析,说服力不强;另一方面,徐认为“而用流俗人之言”的谓语依然是“流”,对“用”的释义没有明确定义,论据亦不充分。希望以后能发现更多资料求证。故此文选版本问题,仍需求证。
限于篇幅,本文仅对王力版《古代汉语》第三册中出现的虚词注释、句读以及文选疏失三方面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但学无止境,作为元老级古代汉语学习教材,《古代汉语》的疏误研究值得后人投入更多精力,以期更优秀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裴学海. 古书虚字集释[M]. 北京:中华书局, 1954.
[2] 王力. 古代汉语(第3版)[M]. 中华书局, 1999.
[3] 郭锡良. 古代汉语上册[M].商务印书馆, 1999.
[4] 于智荣. 《古代汉语》词语商补四则[J].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 2008, 24(2).
[5]薛正兴. 《报任安书》注释疑义讨论[J]. 南京师范大学报, 1986(3).
[6]周玉秀. 《古代汉语》词语补释(续一)[J]. 西北成人教育学报, 2001(2).
[7]张增馨. 《哀江南赋·序》注释商榷[J]. 名作欣赏, 2015(2).
[8]陈白夜. 《报任安书》标点校误[J].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2).
[9]赵修. 《报任安书》标点献疑一则[J].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3,28(1)
[10]袁健惠. 《文选·序》歧见句释疑[J]. 聊城大学学报, 2013(04).
[11]徐翠先. 司马迁《报任安书》“若望仆不相师用,而流俗人之言”句注释辨[J]. 中文自学指导,1997(5).
[1]于智荣. 《古代汉语》词语商补四则[J].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8(2).
[2]国学导航 http://www.guoxue123.com/shibu/0201/00gyz/003.htm
[3]裴学海. 古书虚字集释[M]. 北京:中华书局, 1954:24.
[4]周玉秀. 《古代汉语》词语补释(续一)[J]. 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01(2).
[5]张增馨. 《哀江南赋·序》注释商榷[J]. 名作欣赏,2015(2).
[6]陈白夜. 《报任安书》标点校误[J].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2).
[7]赵修. 《报任安书》标点献疑一则[J].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3,28(1).
[8]郭锡良. 古代汉语[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9]袁健惠. 《文选·序》歧见句释疑[J].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10]薛正兴. 《报任安书》注释疑义讨论[J].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3).
[11]徐翠先. 司马迁《报任安书》“若望仆不相师用,而流俗人之言”句注释辨[J]. 中文自学指导,1997(5).
[12]王力. 古代汉语[M]. 第3版. 中华书局, 199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