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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理解考倒原作者”事件暴露出文学美育中存在的问题

2020-09-10曹晓虎

新教育论坛 2020年1期
关键词:阅读理解美育文学

曹晓虎

摘要:文学、艺术是美学领域的两大重镇,因此,审美教育应主要依托文学、艺术两个部门,缺一不可。文学审美趣味的考核形式,除了作文,主要就是“阅读”。但是,习惯于应试教育的中国语文教育,已经将阅读的训练默认为就是“阅读理解”的教学。这是文学审美教育薄弱的直接原因之一。“閱读理解考倒原作者”事件是文学美育薄弱的必然结果。为弥补文学审美教育的缺失,语文教学内容和考试形式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关键词:语文考试;美育;文学;阅读理解;教学改革

今年有一个与语文教学有关的事件——“阅读理解考倒原作者”,成为新闻热点,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事件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株洲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王亚创作的散文《清明》出现在某市高二年级语文统考的试卷上。奇怪的是,原作者在做这道满分20分的阅读理解题时,只得了6分。新闻爆出之后,作为教育局工作人员,作者王亚自己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这很正常,写文章和做题不一样”,以此说明相关题目或答案没有问题。这种善意的开脱之辞有一定的道理,写文章和做题确实不一样,但这种主观差异存在的合理性并不应该在阅读理解这种有标准答案的考核中成立。

舆论对这次事件的分析很多,但问题产生的深刻根源却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其中包括现存的审美教育缺失的问题。

文学、艺术是美学领域的两大重镇,因此,审美教育应主要依托文学、艺术两个部门,缺一不可。本次事件中反映的问题就存在于严重缺乏教育理念的文学审美教育领域。

文学审美趣味的考核形式,除了作文,主要就是“阅读”。但是,习惯于应试教育的中国语文教育,已经将阅读的训练默认为就是“阅读理解”的教学。这是一个严重误解!阅读的意义固然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的训练,但是也不能排除训练其他方面素质的作用,尤其是审美能力的锻炼。审美能力,包括感受、鉴赏、评价和创造美的能力。就文学而言,阅读与感受、鉴赏、评价和创造美的能力都有关系。

中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诗缘情”,“情”即感情,属于感性学范畴,也就是今天所谓“美学”(Aesthetics)的本意。而阅读理解能力以理性思维为基础,属于教育学所讲“德”“智”“体”“美”中“智”的领域,而对应“美”的领域的审美能力的训练,则不能通过阅读“理解”去完成。然而,我们的阅读考察就是考阅读理解,就连阅读文学作品也考阅读理解,甚至只考阅读理解!这是严重的误导,是文学审美教育薄弱的直接原因之一。这种教育理念甚至落后于中国古人的美育观念。

随着“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等教育理念的普及,包括文学在内的审美能力的训练也在一定程度得到重视,在考试环节对阅读的审美能力的要求也逐渐加强,但由于考试形式改革的滞后、试题题型的僵化,这种要求不仅得不到满足,甚至会出现荒唐的现象——用考察理性思维能力的题目去考察审美能力。“阅读理解考倒原作者”的怪事就是典型之一——只有在审美能力方面,而不是在理性推理能力方面,作者的主观性才不会成为自己作品的“标准答案”。因为文学审美鉴赏必须依赖于读者参与。

根据解释学原理,读者对文本的解释受自身因素的制约,文本的意义存在于读者视野与文本视野的融合之中。“接受美学”也主张,读者在欣赏文学作品的过程中是主动的,是推动文学创作的动力。文学的接受活动,不仅受作品的性质制约,也受读者制约。接受美学是汉斯·罗伯特·姚斯创立的。接受美学的理论来源较多,解释学是其最重要的理论源头之一。不同于以往的以作者——艺术家为中心的美学理论,姚斯主张根本性地,颠覆地转向以读者/接受者为中心,因此称作接受美学。姚斯认为,文学的历史性并不取决于既定“文学事实”的组织整理,而是取决于读者对文学作品的不断体验。接受美学虽然有理论局限,但这种理论继承发展了解释学重视读者在文学审美活动中的作用之合理性。“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虽然是解释学产生之前的观点,但是能够作为解释学原理的绝妙注解。

再回到新闻事件中。作者王亚去做以自己作品为基础的阅读理解题,得分很低,他说“写文章和做题不一样”。对应的美学理论就是“作者对文本的理解可以和读者不一样”,于是,作为“读者”之一的出题人对文本的理解也可以和作者不一样。王亚的开脱之辞符合解释学原理,在审美意义上是成立的(解释学原理当然不仅适用于美学领域,但是能够作为美学原理,而语文的文学教育一个主要功能就是审美教育),但是,其前提必须是承认读者对于构建文本意义的合法性。如果不承认这种合法性,只允许存在一个“标准答案”,以至于作者对于文本意义的解释都不符合这个“标准答案”,那么,这种题目一定有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在一个有“标准答案”的“阅读理解”试题中,是不能够考核文学审美能力的。文学审美能力的考核只能是开放性的,即没有标准答案的,就像作文中的诗歌、散文等一样。

除了语文考试,其他科目的考试与文学审美关系更为疏远。对于语文考试而言,能够在试卷上考核审美能力的开放性题目主要就是作文和阅读。在排除相当一部分(并非全部)记叙文、议论文等文体之后,跟审美有关系的有效考核就更少。考虑到作文考察一般都可以自选体材,能够避开审美能力的考核,那么,阅读就是很重要的考核形式,但是,现在的语文考试将阅读局限于“阅读理解”的考核,极大限制了审美考核的出题空间。可以认为,即使完全不接受文学审美教育,也可以应付现在的语文考试。因此,我们的语文考试在文学审美能力的考核方面就有欠缺。根据中国当前以及可以预见的将来之教育状况,如果考试没有相关要求,可以断定学校就会缺乏某一方面教育的动力。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引导文学审美教育,甚至会严重误导语文教学。于是,中国基础教育阶段,文学审美教育薄弱成为必然。

文学审美教育是美育的重镇。为弥补文学审美教育的缺失,语文教学内容和考试形式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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