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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文化认同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20-09-10韩松洋

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宗教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摘 要]在各族群众中进一步深化中华文化认同,对促进我国各大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具有重要意义。中华文化认同,绝不仅局限于对汉文化的认同,而是对中华民族文化整体的一致尊崇。外在形象展示是中国宗教中国风中国貌的重要体现,我国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建筑艺术和建筑风格方面理应体现出中国元素和中国风格;内在文化修养是中国心中国核的养成,是宗教文化与中华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在融合的重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只有内外兼修,才能形神具备。

[关键词]宗教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宗教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803(2020)06-0051-04

[收稿日期]2020-11-06

[作者简介]韩松洋,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副教授,博士后。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深化文化认同,从而实现宗教中国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首先要广大宗教界人士从内心深处不断深化“五个认同”,而文化认同又是这一切认同的基础。只有从根本上认同了中国文化,有了文化和民族自豪感,才谈得上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认同。

一、廓清思想认识

从概念上讲,中华文化并不等同于汉文化,也不等同于儒释道文化,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也不仅指对汉文化的认同。所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的是祖祖辈辈生活在中华大地上五十六个民族先民所共同创造的文化整体。在中华文化整体中,除汉族传统文化以外,还包含各个少数民族先民的智慧结晶。如果把中华文化比喻成一棵参天巨树,那么,包括汉文化在内的五十六个民族的文化,就都是中华文化之树的枝干。文化之树的每一个分支,都有着共同的主干和根基,由共同的根基向每一个枝干输送着养分,供其开花、结果;每一个枝干所开出的文明之花,结出的累累碩果又都滋养文化之树,促进大树不断成长壮大。因此,五十六个枝干,每一枝都不可或缺。我国宗教文化中的内容,很多已经深度融入到了少数民族文化之中。一些国内外敌对势力一再宣扬少数民族文化,尤其是维吾尔族文化与中华主体文化之间的差异性以及伊斯兰宗教文化与突厥文化之间的相似性,并借机蒙骗少数民族群众,鼓动去“中国化”,通过文化分裂、宗教分裂,走向情感分裂,进而妄图达到使我国走向民族分裂、国土分裂的目的。

党和政府应当通过正面宣传,让宗教界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刻认识到: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是要改造宗教,更不会改变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是要引导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加强文化引导

深化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认同,要开展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引导信教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要以“四进”活动为主要工作抓手,为进一步深化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学习、理解、认同清除壁垒、扫清障碍。

外在形象是中国宗教中国风中国貌的重要体现。宗教界人士的礼仪服饰、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风格等既是宗教文化的外在样貌,更是中华文化与宗教文化相互融合的外在表达,因此,理应以中国风中国貌的形象展示给世人。民族文化外在体现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民族的建筑艺术和建筑风格。在我国有着悠久传承历史的各大宗教,在方方面面早已和中华文化融为了一体,在建筑艺术和建筑风格方面理应体现出中国元素和中国风格。同样,宗教服饰、宗教礼仪等,也要与中华文化和谐相融。比如说,唱赞美诗就可以采用中国的乐器、戏曲的形式、中国的曲调;教堂壁画也可以采用中国衣饰、颜色、曲线的风格等等。

内在文化修养是中国心中国核的养成,是宗教文化与中华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在融合的重点。爱国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道德基础,国旗是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有利于强化爱国精神,有利于引导信教群众把爱国和爱教统一起来,把自身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连接起来;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有利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意识,自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各项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新时代文化自信的灵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进宗教活动场所,有利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活动中自觉将宗教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融为一体。我们应当在相关宗教教义教材的编写上,将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历史知识、民族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融入到教材、讲义当中,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最行之有效的内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之路,只有内外兼修,才能形神具备。

三、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文化水平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相互认同,交往交流的桥梁和纽带。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新疆和西藏地区的部分宗教教职人员不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来听、说、读、写。这和前些年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落实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联。少数新疆地区的宗教教职人员一直对阿拉伯语有着特殊的偏爱,甚至认为只有用阿拉伯语书写的《古兰经》才算作正统,致使在一段时间内,时不时出现地下非法阿语经文学校问题。在我国新疆地区,真正掌握阿拉伯语并能够熟练运用阿拉伯语的阿訇和信教群众少之又少。某些用“阿语”传教的教职人员,本身对阿拉伯语也只知皮毛。非法传教人员不遗余力鼓吹阿语传教“正统性”的实质,是要借阿语传教之机,行去“中国化”之实,其实质还是要拉拢、蒙骗广大信教群众脱离祖国文化母体,疏离于中华文化大家庭之外,进而行民族分裂之实。促进文化认同,首先要从宗教教职人员认同国家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抓起,从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基础文化素养抓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1]。宗教教职人员文化素养事关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事关宗教教职人员联系和服务信教群众的能力大小。因此,在进一步争取、团结宗教界人士的同时,一定要注重提高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基础文化知识和综合文化素养。对伊斯兰教来讲,中东等地各种宗教思潮不分良莠的传入,使得我国伊斯兰教受到了一定程度干扰。这与我国精通伊斯兰教经典教义及优秀传统文化的宗教领域人才储备不足,后继乏力等有较大关系。伊斯兰教原本就是爱好和平、坚守中道的宗教,与宗教极端思想没有任何的关联。“伊斯兰教坚守中道,反对一切恐怖暴力行为,要求维护社会和谐安宁,保护每一个普通人的生命、财产、尊严、信仰和思想,禁止一切损害行为。谁若无辜杀害一人,就如同杀害整个人类。《古兰经》说道:‘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2](P508)《古兰经》原本是用阿拉伯语写成,经文翻译为其他语言时,难免有歧义,极端主义分子往往利用此种情况,断章取义歪曲《古兰经》经文的原意,以期达到以宗教为掩护、操纵信徒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的目的。从天主教、基督教方面来讲,建设一套中国神学理论体系,是天主教中国化的基础,这是一件十分浩大的工程,宗教人才的缺乏,是当前整个华语神学理论界所共同面临的问题。上述宗教专业人才不但要精通《圣经》,还要精通中国传统文化。从道教方面来讲,一些道教教职人员只是高中、初中毕业,有些甚至长期处于文盲状态,其知识文化水平与“宗教上有造诣”的标准相距甚远。此外,要达到“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除了要加强宗教界人士基础文化知识教育以外,还必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其能够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适应。宗教教职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还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道德标准,才能对相关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合理解读。

要着力培养出自己的佛学家、道学家、经学家、神学家等宗教领域专门人才。他们的知识水平,还要远远高于一般的宗教教职人员。首先要是一个有着充分文化自信的爱国者,其次还要是一个具有深厚中国传统文化底蕴和深厚神学造诣的思想者。这样的专业人才,不仅要有担当、懂神学,还要懂中国、懂世界。对此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苦的工作。

四、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

宗教中国化的关键,在于从文化源头上构建起坚固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文化认同的关键,在于能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宗教教义教规之中,引导宗教文化、宗教思想、宗教礼仪等进行现代化转型,进而增进民族认同感、遏制极端思想蔓延。全国宗教工作會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1]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导各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要求,为深化文化认同,从而实现宗教中国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精神层面的结晶,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长期滋养的结果,理应成为我国宗教团体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价值追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首先要进一步深化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对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历史上,我国各大宗教在恪守各自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积极地融入中华文化,形成了许多有益于社会的理念和主张。虽然五大宗教解释世界的方法各有不同,但对于真善美的价值追求却是一致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提倡的价值理念是内在相通的。佛教认为,世间的山水林田湖草皆是有灵性的,每一位皈依佛门的信徒都应当珍惜生命、珍爱自然,“天地同根,万物一体”“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讲述的就是人与自然相互依赖、相互包容、和谐相处的故事;《华严经》有云,“芥子容须弥,毛孔收刹海”,意思是说就像芥子和毛孔这样渺小细微的物件,也能容得下万水千山,讲述的是人世间万物平等、众生平等的道理;佛教文化中的“六和敬”思想为释迦牟尼所创,“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讲述的就是人和人如何和谐、平等、诚信、友善相处的道理。同样,道教中所讲述的“齐同慈爱,异骨成亲。国安民丰,欣乐太平”“以慈爱为百行之源,以众善为资身之本”等宣扬的都是友善、和谐的道理,“物种齐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和光同尘、济世利人”等宣扬的都是平等之理。基督教、天主教的教义以“摩西十诫”的方式提出了道德上的戒律,又通过神人合一基督耶稣的言传身教,向世人展示友爱、公正、宽容的博爱思想,其所宣扬的“作盐作光、荣神益人”等讲述的也都是友爱、和谐、平等的道理。伊斯兰教《古兰经》中所说“朋友和兄弟同等重要”“行一件善事将得到十倍的报酬”等,也都体现了一种乐善好施的智慧,具有道德上的感召力。可以说,导人向善是宗教的基本功能之一。不管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还是天主教、基督教,其基本精神都主张要与人为善、服务社会。无论是基督教的“末日审判”,还是佛教的“因果报应”“诸恶莫做,众善奉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或者是伊斯兰教《古兰经》的经文,说的都是同样的信念。这种博爱思想包括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善待他人,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然会发挥协调人际关系的作用。

爱国爱教是我国五大宗教共同的传统,如佛教提倡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提倡的“弘扬道教,即所以救国”、伊斯兰教提倡的“爱国是伊玛尼的一部分”“国家兴亡,穆民有责”等主张,都充分体现出宗教教义中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抗战时期,中国伊斯兰教界以国家的大事为己任,高举抗战旗帜,宣传鼓励穆斯林抗战到底。“在抗日前线,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族抗日武装,诸如冀中回民支队、渤海回民支队、江苏宜兴回民游击大队、冀鲁回民大队和鲁南枣庄回民游击队等武装,尤其是马本斋领导的冀中回民支队被授予能征善战的回民支队的光荣称号。”[3](P247)在促进广大宗教信徒爱岗敬业、勤劳致富方面,可以将佛教中“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农禅并重”“植树造林”等思想、基督教中关于六日勤劳工作的思想、伊斯兰教中关于合法经商的规定等,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吻合的相关教义,在信徒中广为宣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宗教文化只有与中华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方能持久而深入人心。宗教伦理道德观念中的很多内容,如爱国爱教、舍生取义、礼让宽容、公平正义、崇德向善、修身律己等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我们应当深入挖掘宗教道德文化中促进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内容,用其中的积极因素引导信教群众,将其中的精神实质转化为信教群众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其民族认同感、文化认同感、社会归属感、人生自豪感以及家国主人翁意识,鼓励和支持信教群众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祖国统一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EB/OL].http://cpc.people.com.cn/GB/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424/c64094-28299870.html, 2016-04-24.

[2]章平圭,陆正海.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的历史必然性[A].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文集[C].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6.

[3]杨文炯.中国伊斯兰教历史发展的经验与启示——基于文化传播的本土化视角[A].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文集[C].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李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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