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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司法实践与法律适用探究

2020-09-10

文体用品与科技 2020年17期
关键词:江西省案件案例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学院 江西 鹰潭 335000)

1、前言

近年来,在“健康第一”体育教学理念的指引下,我国学校体育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学生的生命、身体、健康等权利只有通过司法途径才能得到保障。学校体育伤害案件一旦发生其结果都是比较严重的,这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业完成,给相关家庭带来了承重的经济与心理负担。因此,本文以学生的生命、身体、健康和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为(研究视角),从裁判文书网搜集的案例中分析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的名称、原因、数量、涉及的体育项目,案件类型划分,伤害程度等司法实践与法律适用。

2、研究方法

2.1、文献资料法

作者通过在中国知网、超星发现、读秀学术资源、万方数据库和高校图书馆收集大量与依法治国、学校体育、伤害纠纷案例以及法律实践与适用等大量的文献资料,为文章研究提供了文献来源,同时作者对收集到的每一份裁判文书进行了归类与整理,并统计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详细情况,为文章提供了可靠的文献资源。

2.2、个案研究法

根据研究需要,作者对收集到的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例进行了个案研究,对学校体育纠纷涉及的案件名称,涉及体育项目、案件发生原因、法律法规相关适用、案件类类型,案件伤害程度,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法理分析与个案研究。

2.3、访谈法

作者在研究时采用了访谈法。访谈法分为专家访谈和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当事人的访谈两种。在专家访谈中,作者对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体育法学,学校体育学和法学相关专家和教育与体育部门的相关领导就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现状与对策及进行了访谈与交流,并收集定性材料与资料,对访谈结果进行整理与分析。作者和课题组成员还对个别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当事人(包括学生、家长)进行了访谈,并记录了相关情况。

2.4、数理分析法

作者利用SPSS体育统计和Excel软件对调查的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

3、结果与分析

3.1、近年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数量现状

本文共收集到从2013-2019年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例共54例,可以看出,近年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例呈增长趋势,其中2017年达到16件(据统计当年全国学校体育伤害案件才60多件,江西省所的案件数量达到全国学校体育伤害案件的20-30%之多),2019年案件数量又达到了15件之多。学校体育伤害案件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力度进行管理与教育,出台相关学校体育纠纷的法律法规,从而避免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的发生。

3.2、江西省各地区学校体育伤害案件现状

从统计到的54个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例数据中可以看出,近些年江西省11个地市都有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发生。其中九江8件、南昌7件、赣州7件、上饶7件、抚州6件、景德镇6件、鹰潭5件、吉安3件、宜春2件、萍乡2件、新余1件。九江市8件是江西省地级市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发生最多的市,新余市有1件是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发生最少的市。另外,图上数据可以作为江西省各地市的一个参考,从而更好预防学校体育伤害案件的发生。

3.3、伤害案件在各类学校所占比例现状

图1 江西省各类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发生数与百分比(单位:例/%)

从统计到的54个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例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江西省各级各类都有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发生。其中幼儿园学校8件,占所统计案件总数的2.4%;初级中学22件,占所统计案件总数的41%;高级中学18件,占所统计案件总数的33%;大学1件,占所统计案件总数的1.2%;民办武术、舞蹈等体育类学校2件,占所统计案件总数的2.4%;其他学校3件,占所统计案件总数的5%。其中小学,初级中学中的学校体育伤害案例所占比例最多,这可以说明江西省学校体育发生的集中学校区域,这也同小学,初中学生好动,活泼的特点有关系,江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部门以后要多注意该年级学校体育安全工作。(见图1)

3.4、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所涉及的体育运动项目

从统计到的54个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例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涉及多个危险的体育运动项目,其中课外活动伤害10件、足球运动伤害9件、田径运动伤害8件、篮球和体育游戏伤害各6件、单双杠,体育体操器械伤害5件、武术、跆拳道和其他体育类活动各2件、钓鱼、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体育舞蹈、室内体育课伤害各1件。其中课外活动,足球,篮球,田径,体操器械等体育运动项目发生学校体育伤害案件的数量最多,因此,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中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监管力度,同时也要对足球、篮球、体操等对抗性强,危险性易发的学校体育项目安全性引起高度重视。

3.5、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伤残等级情况及赔偿金额现状

从统计到的54个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例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涉及多个伤害种类,其中骨折案件27件,占总调查统计案件的50%;眼睛受伤案件6件,占总调查统计案件的11%;牙齿脱落案件5件,占总调查统计案件的5.9%;摔伤案件5件,占总调查统计案件的5.9%;挫伤、肌肉和软组织损伤及内脏损伤案件各2件,分别占总调查统计案件的2.3%;撞伤、砸伤、电伤、残废、器官功能衰竭及猝死案件各1件,分别占总调查统计案件的1.2%。在这些伤害类型中,涉及到骨折的学校体育案件数量最多,因此,各级各类学校要特别对这些高频发的伤害种类进行预防。另外,在被统计的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中,学生及其他受害者多数鉴定为八、九或十级伤残,有的甚至残废和猝死,伤残结果非常严重;在赔偿金额中,十万、几十万元比较平常,有的还甚至超过百万元的赔偿。严重的身体、心理上的打击及经济上的损失给这些案件的监护人(家长)及学生当事人沉重的打击,严重影响了他们身心健康和工作、学习及生活。

3.6、江西省学校体育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及责任归属

从统计到伤害案例数据中可以看出,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比较多,其中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监管不位;体育教师主体责任;学校场地与器材的安全性;学生缺乏体育参与的安全常识与意识;其他因素。作者调查发现,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源)是学生安全意识的缺乏与参与体育运动安全知识,在这些案件中,学生安全意识不强,学校、体育老师和家庭缺乏对学生的教育,学生一般不是故意的(非过错责任),但是也有挑衅的学生(过错责任)非常少,学生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参考体育运动的安全性认识不够。所以,各级学校要加强投入对学生体育参与的教育与监管力度。

3.7、江西省学校体育纠纷审理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课题组通过对裁判文书网的江西省54例学校体育伤害案例审理时所涉及和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统计发现,人大立法中大部分案例都高频使用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这三部法律;在国务院相关条例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被经常适用到案例当中;地方性规章中适用到案件中的有《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南昌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南昌市属学校体育场馆试点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等。

4、结论与建议

4.1、加强对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案件的重视

从所民事裁判文书网所收集到的江西省学校体育伤害的案例中可以发现,这些案例中受到伤害的学生大多都被鉴定为八到十级的伤残等级,轻者摔伤、碰伤、重者骨折、残废甚至猝死。另外,在这些案例中,赔偿与医疗的金额也是非常高,少则十多万,多则上百万。这给学校体育案件的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身心打击,给其家庭与学校也带了经济压力,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权权利。从案件数量的角度看,所统计的54件案例不算多,但是这些是除了司法途径没法解决的案例,这并不代表了江西省近年就发生了这些学校体育伤害案例,真实的体育伤害事件数量远远大于被统计的数目。学校体育伤害案例中,无论是学生、学校、体育老师等等,我们调查发现都不是故意的行为,但是正是因为学生、学校、老师、家长,在这方面的意识不强,平时体育课,体育活动等情况下,容易发生危险的情况下不注意造成的。这就充分说明了我们学校体育安全教育做的不够,学校层面做的不够,场地器材管理不到位,学生体育安全思想不到位,体育教师疏于管理,因此今后各级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投入。

4.2、完善学校体育法律法规,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我国有关学校体育专门的立法例如: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0年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将近30多年没有修改,大部分条款都已经过时,有针对性的条款也是从管理的角度对学校体育进行说明,没有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角度进行立法。另外,从统计案件的法律适用的角度可以发现:江西省人大出台的有关于学校体育伤害的条例,规章制度几乎没有。目前只有省人大2015年通过和颁布的《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但是作者对这一条例进行逐条数理,其中没有一条是涉及学校体育伤害方面的。因此,学校体育伤害有关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亟待完善与修改,同时建议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4.3、建议地方法院一审解决学校体育伤害案件

调查发现,在裁判文书网统计的学校体育伤害案件中,经过二审的案件高达40%之多,大多数案件审理时间比赛长,开庭多次才终了案件,这给学生、家长、学校,社会都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另外二审的结果基本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修改的也只是很小一部分,这也给学生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与维权之路艰辛。学校体育纠纷案件中原告一般都要经过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才给解决,不能一审结案,这给学生及家长带来了不便,学生不能按时完成学业,影响学习,家长费时费力,经济和时间成本高。因此,建议学校体育纠纷专门的机构一审定性结果,解决学生和家长维权困难,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否则学生的生命、人身和健康等权利就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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