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2020-09-09张赟
科学导报 2020年56期
张赟
8月27日下午,晋中市人民政府举行《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晋中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建出席。《辦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周建介绍了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办法》的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晋中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其中大部分车辆在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安全性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同时,电动自行车抢行、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屡禁不止。据统计,2017年以来,电动自行车事故年平均增长率达123.3%,死亡率为18.5%,已经成为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的重要因素之一,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关切。《办法》的出台,是落实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回应广大群众和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