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杜桥集镇地质灾害的评价与区划
2020-09-09郑秀全陆剑宇
辛 武 郑秀全 陆剑宇
(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湖南 衡阳 421003)
引言
本文以马杜桥集镇为研究区域,以该地区的地形地貌和岩层特性分为若干个评价单元,经数值化处理后对该区域内的的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程度进行评价与划分。
一、区域概况
马杜桥镇位于祁东县西北部,东与衡阳县搭界,西南与白地市镇毗邻,北与邵阳市接壤,距祁东县城39公里。该镇地形复杂,山多田少,七星岭、荷叶坳纵贯全境,公路两边是本乡粮食主要产区,小垅两边山冲错杂,梯田层展,层峦迭嶂。枫荷公路纵贯全境,是祁东通往邵东的咽喉。马杜桥镇2016年总人约口1.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1.48万人,占总人口的98.7%,非农业人口0.02万人,占总人口的1.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年全乡GDP总值约为316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约1812元。勘查区位于祁东县西北部,东与衡阳县搭界,西南与白地市镇毗邻,北与邵阳市接壤。地势总体特征是乡镇区中部平缓,东西两边高,坡度相对较大,最高海拔约322.9m,最低点约215.9m,相对高差约107m。第四系覆盖层较厚,山体植被发育。根据地貌成因,勘查区内的地貌类型主要为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原则及方法
(一)评价原则
①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及发育规律,结合定量评价方法来分析地质灾害与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此结果对集镇及规划范围进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②主导因素原则
影响地质灾害发育的因素较多,应根据各地质致灾因素的大小,确定区内致灾因素的主次关系。
③相似性与差异性在原则
按不同级别区域,以各类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大气降水与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动力破坏因素,概括地质环境单元的相似性和差异性。
④类比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与地质环境条件的相关关系,按照各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判别特征,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采用类比原理,点面结合综合划定易发区。
(二)评价方法
本次对马杜桥集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方法,采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法。该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并结合定量评价进行。定量分析按“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指数法”,采取单因素致灾的量化评价和多因素综合评价的技术路线开展工作。根据马杜桥集镇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地质环境条件以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现状与未来发展规划,选取影响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因素((如地形地貌、岩土工程、人类工程活动等),再采用数学综合评判的半定量方法对影响地质灾害易发性的主要因素进行分级处理,并赋以分级值,并充分考虑各选取因素对地质灾害影响程度的大小,赋予不同权重体现其影响程度。将全集镇范围及规划范围采用网格法划分成若干个评价单元,对每个评价单元各项分区指标分级指标进行叠加分析,得出评价单元的易发程度指数值。易发程度指数值越大,表示该单元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越高,根据每个单元的易发程度指数,按照易发程度分区的标准进行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易发程度指数法综合考虑了影响地质灾害发育的各项因素,并且以权重值大小来体现影响因素主次,所以能显著地反映出不同单元的差异。这种方法对现状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进行了细致分析,找出了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赋予适当的权重和分级值。权重和分级值是通过对现状地质灾害特征与发展规律的认识,分析对比地质环境条件来赋值的,因此基于该方法得出的分区结果,不仅可以较真实地反映现状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同时可以较准确地反映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区域。
根据马杜桥集镇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勘查区内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不稳定斜坡、滑坡及崩塌,无岩溶塌陷及其它地质灾害类型,因此做出滑坡+崩塌的易发程度分区图即为整个集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三、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区划评价原则及方法
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主要是地质灾害自然属性特征的体现,它的核心要素是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从定性分析看,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越高,危害越大,危险性就越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客观评估。
(一)评价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地质危险区划应突出“以人为本”,即突出地质灾害与人的关系密切程度,包括各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发育密度与人口分布密度关系,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与地质灾害的关系,以准确预测地质灾害的危险效应,更好地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
(2)类型分区与综合分区相结合原则,类型分区显示不同单元的危险程度,是危险性区划的基础。在进行类型分区的同时,必要时亦可参考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区域自然背景和社会经济背景进行综合分区,以反映危险性组合关系和分布规律。根据评价区危险性指数的变幅和众数值,划分危险等级。
(二)评价方法
本次工作的评价方法采取《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推荐的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分析。根据地质灾害易发评估结果与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分为三级(见表1)。故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价,先进行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分区。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
(1)地质灾害危害范围的确定
不稳定斜坡、崩塌及滑坡灾害的危害范围一般包括三部分:发生活动的灾害体发育范围-崩塌体、滑坡体;灾害体活动范围-崩塌体崩落区及崩塌体运动区、滑坡体运动区;特殊情况下,危害范围还包括这些灾害引起的次生灾害的危害区。三种灾害危害范围主要通过野外调查、灾害动力因素进行分析得出。
(2)地质灾害危害强度分区
在地质灾害范围内,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不同,因此受危害强度大小也不一。根据地质灾害破坏能力大小,将危害区划分为若干等级,成为危害强度分区。在一次地质灾害事件中,其破坏能力分布的一般规律是灾害活动中心地区破坏能力最强,向边缘地区逐渐减弱。但不同灾害种类的活动特点不同,其强度分区特点也不完全一致。
崩塌活动的危害范围较小,一般崩塌体及前沿地带破坏强度最大,崩塌体运动区由强到弱,越向边缘地带强度逐渐降低。滑坡危害强度变化比较复杂,一般规律是滑坡体及前沿地带破坏强度较大,向边缘地带强度逐渐降低。
表2 地质灾害危害强度分区
(3)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实际经济损失和受威胁对象。一方面,人口稠密区所遭受灾害的危害较大,灾害损失严重;另一方面灾害危害程度与承灾对象所处的位置也有很大关系,离灾害体越远,承灾对象遭受损毁的概率就越小。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类型地质灾害所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分级。具体来讲,危害程度分级就是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预测分级,主要采用“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作为评价指标(见表3)。
表3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依据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影响因素进行模块化划分,应用层次分析方法对该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了区划评价,提升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对于进一步优化该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研究治理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