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主体视域下游憩及相关概念辨析

2020-09-09卢舒程

宿州学院学报 2020年7期
关键词:旅居外地视域

卢舒程

阜阳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安徽阜阳,236037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大众休闲时代的到来,游憩已成为寻常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关研究也日益受到关注,20世纪以来,其相关学术研究的热度呈持续上升的态势。在中国知网CNKI 2019年8月4日至6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以“游憩”为主题进行高级检索,得到9 440条结果。从年收文量看,1964年之前只有1位数,1998年之前只有2位数,1999年才上升到3位数,进入21世纪,2010至2018年间每年年收文量都在500篇以上。游憩及相关概念虽被高频使用,却由于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及研究者的视角不同,并未形成统一的科学定义,内涵和外延均不够清晰,且研究者大多以西方词源或相关研究成果为参照,以中文词源与日常使用为参照的概念辨析很少。

目前,关于游憩主题的成果中,地理、经济方面的研究占比较大,主体视域的研究很少。从CNKI检索结果的计量可视化分析结果中可知,旅游地理、旅游经济和游憩地理,排在主题分布的前三位,占比超过20%,游憩者、旅游者主题占比只有6.19%。游憩,是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科不同视域的研究和不同行业领域的实践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的需求。因此,主体视域的研究可为旅游业发展尤其是全域旅游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参考。游憩及相关概念的主体视域可细分为时间、空间、活动和价值诉求四个方面。

在CNKI计量可视化分析结果中,主体视域的主题只有“游憩者”和“旅游者”,可见游憩和旅游是关系密切的相关概念,但与游憩相关的概念,不只是旅游,还有休闲、度假、旅居等。国内外学者相关概念研究大多关注休闲、游憩、旅游及其相互关系,如:1987年著名旅游类期刊《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开辟了关于休闲、游憩、旅游(Leisure,Recreation,Tourism:LRT)的专题讨论栏目;克里斯·库珀等[1]在《旅游学——原理与实践》中对这三种活动发生的时间进行了区分;黄羊山[2]从活动空间、内容等方面对三者进行了区分;叶圣涛[3]将这三个概念之间关系的研究归结为“相同观”“差异观”两种,认为这两种都是一种“横向”研究,都有以偏概全的问题,他提出“目的—手段”分析范式。但关于度假、旅居的专题辨析基本未见。度假与休闲关系密切,在日常使用中时合时分,与旅游相关的旅居概念虽然缘起于旅游地产,但其意义已超越旅游经济范畴,而与休闲、游憩、旅游发生紧密联系,成为与游憩同等重要的休闲度假旅游活动。因此,文本将这两个概念纳入游憩相关概念范畴进行辨析。论题中所辨析之概念本义与实际使用中的通俗含义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存在一定的差别,西方学者的界定与中文词源意义有所不同,当两者不同时,文本的观点基本上倾向于回归中文本义。

1 游憩之概念义

中文游憩一词常见于古文献中。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洹水》:“渌水平潭,碧林侧浦,可游憩矣。”《晋书·羊祜传》:“襄阳百姓于岘山祜平生游憩之所建碑立庙,岁时饗祭焉。”其中游憩的含义与现代汉语没有区别。现代汉语中的“游憩”之“游”指“各处从容地行走;闲逛。”包括游览、游玩等[4]1576,具有“各处……行走”“逛”等空间不定性和移动性特征,“从容地”“闲”等表明行为主体自由自主的状态;憩即休息[4]1029;“游憩”指“游玩和休息”[4]1576。可见,游憩基本含义就是以“游”的行为实现“憩”的目的或达到“憩”的效果,即通过自由从容的游览、游玩等自主行为实现主体身心的休息。

与中文游憩一词相对应的英文是recreation,有两个含义:一是休闲、娱乐、消遣,二是重现、重建、恢复。在实际运用中,中文游憩含义:游憩者通过休闲、娱乐、消遣,达到恢复体力精力活力的效果。《雅典宪章》虽然没有明确给“游憩”下定义,但其中关于“游憩”部分的内容提及城市空地的面积、位置、距离、卫生、与住宅空间之间的关系等,时间提到周末、假期,空间类型提到运动场、游戏场、公园、音乐台、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会堂等公共空间,环境元素提到树木花草、河流、海滩、森林、湖泊以及公共设施等[5]。由此可见,《雅典宪章》所讲的游憩,主要是指城市居民在住宅地附近一定范围内进行的游览、游戏、运动、娱乐等休闲活动。

关于游憩时间也有分歧,但讨论不多。主要分歧是:游憩可不可以在工作时间?大部分游憩定义对时间域的表达都是“空闲时间”或“闲暇时间”,如柯林斯词典使用的是spare time。但这里所说的空闲是否包括工作时间内的中间休息时间呢?对此,尚未有明确的讨论。笔者认为理论上应该包括,因为现在很多工作场所室内室外都设有可供工作间隙休息放松的游憩空间和设施。但在实际使用中,游憩研究者主要关注的是非工作时间(包括下班后、周末、假期等)离开居所进行的休闲活动。这里的居所,实际上包括日常生活居所即居家、日常工作场所和旅游目的地居留期间的居所。总之,目前对游憩虽然尚未形成统一的科学定义,但实际使用的词义是:闲暇时间在离开居所一定范围内,以放松、愉悦、康养身心为目的的休闲活动。包括居民在本地游憩和游客在旅游目的地以居所为中心一定范围的游憩。

2 休闲、度假概念辨析

2.1 休 闲

中文休闲之休即休息[4]1464,与游憩之憩同义;休闲之闲指“没有事情”“没有活动”“有空”[4]1410,休闲即“休息;过清闲生活”[4]1464。需要说明的是“没有事情”并不是没有任何事情,而是没有必须做的事情;“没有活动”也不是没有任何活动,而是没有不得不进行的活动;“有空”即有可自主安排的自由时间,这个意义上的“闲”有闲暇时间与自由状态双重含义。中文休闲的要义并不在时间或活动,而在主体自由自主的身心状态,这一点与游憩相同。正如李仲广所言:休闲“是人在闲暇里的状态,是人们在闲暇里各种活动的总和”“是以自身为目的的自由行为”“并在这些活动中获得过程性快乐”“是闲暇、自由和快乐的综合”[9]。

休闲与游憩的主体价值诉求是一致的。休闲过程中的游憩活动与自由状态是人生命存在和身心健康发展所必需的,通过休闲游憩不仅可以使劳动后的身心得到休息,还可以使人的体力脑力得到恢复和增强,进而能够使人的心神从纷扰中安静下来、抽离出来,从而以更超然的心态去反思、理解生命中遇到的各种人、物、事等,这种反思与理解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身心疲惫与困顿有治愈效果,还有助于缓解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有助于主体增强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力、感受力、理解力和共情能力,开阔视野,提升精神境界。

休闲,作为一种生活状态,与人性、人权息息相关。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人人有休息和休闲的权利。”人的权利的实现受制于社会历史条件,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作为一个学科研究的对象,大都认为1883年拉法格《休闲的权利》、1899年凡勃仑《有闲阶级论》是西方休闲研究起始的标志[10]。

学者们高度关注马克思在休闲学发展过程中开创性的贡献和深远影响[11-12]。综合马克思及中外研究者的相关研究,关于“休闲”及其历史演变,已达成以下共识。

首先,自古以来,人的时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工作时间,二是休闲时间或闲暇时间。休闲最核心的特质是自由、自主、自觉。休闲是一种自由状态,这种状态既是人作为自身主体的本质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和人发展的需要与趋势。

其次,在人类历史上,休闲与工作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第一个阶段,在远古时期工作与休闲处于混沌未分的状态。

综上所述,彩色多普勒超声、数字X线引导下下肢静脉造影均具有定位精确、动态显示反流程度等优点,是评估下肢深静脉瓣膜功能不全的高敏感性、高准确性辅助检查方法,各有优劣。

第二个阶段,休闲与工作劳动分离,成为独立的生活方式或生活状态,在这个阶段,休闲经历了从独享尊荣到被贬斥的过程。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休闲在原始社会末期开始与工作分离,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休闲开始出现阶级差异,统治阶级享有充分的休闲时间,并把休闲视为高贵体面的生活方式,其主体性因而得到充分张扬,而奴隶则承担着所有的社会生产和家务劳动,几乎没有休闲时间,劳动同时被视为低贱、卑微和不体面的生活方式,奴隶的存在状态没有任何主体性可言。中世纪休闲因与宗教相联系而高贵。近现代,随着机器大工业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以及新教伦理的教导,劳动和休闲的价值关系被颠覆,劳动成为基督教徒的“天职”,休闲则被等同于懒惰而受到贬抑。

第三个阶段,休闲和工作由此长彼消的对立状态走向协调平衡、融合统一的状态,这种状态也被预测为完全的休闲时代,其核心特质就是马克思所讲的“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同时“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由此融合才有可能人人享受休闲的权利,也才有可能使休闲主体的价值诉求得到充分觉醒、彰显与满足。

20世纪以来,休闲对于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的价值开始大幅提升,受到越来越广泛的推崇,但休闲与工作的博弈仍在持续,二者的关系还处在否定之否定周期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起始时期。由此可见,休闲并不只是人的行为或活动,更是人的生活、人的发展、人的主体性需求。所以,游憩是休闲,但休闲不只是游憩。

2.2 度 假

度假指“按照规定或经过批准暂时不工作或不学习的时间”[4]626,假期,就是“放假或休假的时期”[4]627,度假,就是“过假日”[4]323。从实际使用看,度假,主要是指以非工作的状态度过假期。非工作的状态,不一定不工作、不学习,其要义是无论工作、学习、走亲访友,还是游戏、娱乐、运动、游览、旅行等,身心都是自由自主放松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度假与休闲、游憩有相同的价值诉求,但在活动内容、时间和空间上有所不同。从时间看,休闲、游憩不限于假期,因而其时间域大于度假。从空间看,休闲、度假可以在家里、在本地(日常生活、工作场所附近)、在外地(包括境外、国外),而游憩则不包括居家休闲、度假,所以游憩的空间域小于休闲、度假。外地度假除了游憩活动之外通常还有居住生活类活动,即下文所说的“旅居”。

度假是相对较长时间的休闲,能为休闲主体提供较充分的时间空间条件与轻松愉悦的环境氛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被动的生活。但度假的权力和时间空间及各种条件也不是天然赋予每个人的,而是和休闲一样,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时至今日才开始走向大众化。

2.3 休闲度假

20世纪末,在旅游学和旅游业界休闲与度假已被连用,并被公认为是旅游业转型发展的大趋势。休闲度假无论对于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都被视为旅游的高级业态和形态,成为各级政府、企业和旅游者普遍推崇和推进的旅游方式。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在法律层面为大众休闲度假提供了制度保障,且度假时长和选择的自由度都呈现上升的趋势。在中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大力改善休闲度假旅游的环境条件,包括基础设施、资源开发、项目设计、空间优化、管理服务人性化、个性化等。如休假制度的改革,全域旅游、智慧旅游、乡村度假的推进,森林城市、花园城市的创建,等等,已经或正在优化创新高品质的、能够更好满足休闲度假主体价值诉求的各种条件。其目的和效果不仅在于拉动经济增长,更在于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是“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体现,是对人民主体价值与生命意义的尊重和认可。

在CNKI以篇名含“休闲度假”为条件精确匹配高级检索得到近400篇文献。在《“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70号)中多次使用“休闲度假”。如在旅游业发展趋势中“需求品质化”趋势被描述为:“人民群众休闲度假需求快速增长,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个性化、特色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旅游需求的品质化和中高端化趋势日益明显。”规划还明确要求“加快休闲度假产品开发”。

综上可得出如下两个结论:

其一,休闲、度假、休闲度假的含义中至少有三点是相同的:(1)在必要的工作劳动之外的时间;(2)以非工作(即自由、自主)的状态;(3)以放松、愉悦、康养身心为主体价值诉求。

休闲度假作为高品质的旅游,在实际使用中主要与观光旅游相区别,两者的区别可归结为三高三低和一慢一快:观光旅游是低品质低需求低消费的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是高品质高需求高消费的旅游(见表1)。除此之外,还有一点不同,传统的观光旅游大多是由旅行社组织、有导游带队、统一安排食宿与全部行程;休闲度假旅游大多是自主选择同伴、自助安排食宿行程活动、自由安排时间等[13]。总之,休闲度假旅游的特点可概括为:“三高”“一慢”和“自主自由”。

表1 休闲度假与观光旅游的区别

其二,从空间看,休闲、度假或休闲度假可分为居家与外出两种:居家休闲度假不涉及旅游元素,可称之为“非旅游型”或“居家型”休闲度假。外出休闲度假又可根据是否在外居住分为本地游憩与外地旅居两类,不需要在外居住的可称为“本地游憩型”休闲度假,需要在度假目的地过夜居住的可称之为“旅居型”休闲度假,简称为旅居度假,“居家型”与“本地游憩型”都没有“旅居”需求,可合称为“非旅居型”休闲度假。无论是本地游憩还是外地旅居,都是旅游学和旅游业关注的大旅游范畴,可合称为“旅游型”休闲度假(见图1)。

图1 休闲度假方式分类图

严格地讲,本地游憩的主体是居民,外地旅居旅游的主体是游客,但在现有的统计中并未做此区分。从活动内容看,游客的活动内容包括游憩和旅居,在从传统的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型的过程中,旅居对于游客来说,越来越重要了。

3 旅游、旅居概念辨析

3.1 旅 游

旅游,包括旅和游两个方面。旅指“在外地做客”“旅行”[4]847,黄羊山说“旅即是旅行,是其主体在空间上发生位移的过程”,而且强调“应该理解为其主体离开久居地或工作地到其他地方,然后又返回原地这一个过程。”[14]孔颖达《周易正义》释“旅”为“旅者,客寄之名;失其本居,而寄他方,谓之为旅。”可见,旅不仅指空间往返位移,还包括往返期间在外地的居住生活,兼具空间旅行和外地旅居双重含义。旅游之游,沈祖祥认为:“中国古代的‘游’,就是指由旅游审美而达到的那种自由自在、逍遥无为的精神境界和由此而来的对待世界的审美态度。”[15]旅游者的活动可分解为三部分:空间往返位移、目的地住宿生活、往返期间的游憩活动。这个意义上的旅游,不包括居民本地游憩。这与被广泛接受的艾斯特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主体视域的观点基本一致。

马惠娣等[14]把居民本地游憩活动称为“无旅之游”,把上述中文字源意义和艾斯特定义的旅游称为“有旅之游”[8]。从主体视域看,有旅之游与无旅之游的主要共同点在价值诉求和活动内容,主要差别在时间和空间。无论有旅无旅,“游”的主要价值诉求都是休闲,即放松、愉悦、康养身心,旅游的本质是“审美和愉悦”,“这是古今中外的旅游莫不如此的,是所有旅游都必须具备的内核,否则就不成为旅游”[16],无论有旅无旅,游憩都是其中最主要的活动。有旅无旅的差别不仅在于有没有空间旅行,还包括因空间距离的不同而导致的有没有外地旅居,以及时间长短的不同。可见,有旅无旅并不足以充分体现两者的区别,与实际使用中的通俗理解和实践中的发展趋势也不尽相符。在实际使用中,大都把无旅之游称为居民游憩,旅游则包括异地空间往返位移、外地住宿生活和外地游憩,即“旅居型”休闲度假。实践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越来越快捷,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城市空间规模不断扩大,很多城市居民的本地游憩活动,也需要乘车或开车,包括一定距离的空间往返位移,只是有旅行无旅居,而且本地游憩空间呈现从市内、城郊向外围乡村,从中心城市向周边中小城镇辐射拓展的趋势。

有学者认为旅游概念在日常使用中有泛化的倾向[13],比如数据统计时,往往对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不加区分。从旅游经济、产业、管理、服务等视域,这种泛化理解没有问题,因为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的价值诉求、游憩活动及其对环境、设施、产品、服务、管理等的需求都是一致的,其活动内容、方式、消费等也有很多交集,在这些视域二者一体化趋势明显。但从主体视域看,居民本地游憩和游客外地旅游的主要区别不在有无旅行,而在于有无旅居。因此,有必要引入“旅居”概念,以有无“旅居”来区分居民本地游憩和游客外地旅游。

3.2 旅 居

汉语“旅居”的基本含义是“在外国或外地居住”[4]847。在异地他乡居住的原因很多,可以是读书、工作、游玩、投靠亲友等,所以旅居的本义不一定与旅游相关联。CNKI收录的篇名含“旅居”的300多篇文献中,1982—1997年没有与旅游相关的“旅居”主题文献被收录。1998年才有1篇文献与旅游相关,这篇文献的主题词是“旅居挂车”[17],之后的文献中这类车被称为“旅居车”,是一种兼具交通和居住生活功能的度假、旅游装备。在“旅居车”概念中,“旅居”一词的主要含义在于“旅”“居”一体,这与上述“旅居型”休闲度假概念中的“旅居”含义相通。

2008年文献中开始出现“旅居城市圈”[18]概念,2009年出现了“旅居名城名盘”[19]“旅居养老”[20]等概念。之后,这类主题的文献不断涌现,旅居地也从城市、社区延伸到城市郊区、乡镇、乡村等。其中“旅居”的基本含义都是旅游期间在外地居住。

由上可知,旅居不一定与休闲度假旅游相关,也可能是非自主的工作、读书等;休闲度假也不一定旅居,可以在家里休息、看书、看电视,或在家附近游憩。另外,旅居是休闲度假旅游区别于传统观光旅游的重要活动和必要条件,休闲度假旅游要求快旅慢游,在旅游目的地住下来是“漫游”的需要。“度假旅游,强调在一个地方停留过夜甚至留宿多日。”[21]2019年邬东璠等的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人群不再满足于走马观花、行程紧凑的观光旅游;近四成(37%)人群更愿意一次出行在一地深度游,有明显的度假意愿。”“我国度假游客停留时长在 2~3 天(48~72小时)的最多,比例达到 38%。”[13]可见,旅居对于高品质休闲度假旅游不仅重要且已成为必要。

从主体视域看,旅居型休闲度假旅游者的行为包括空间往返位移、旅游目的地居住生活和以旅居地为中心一定范围的休闲游憩活动,价值诉求是高品质、慢节奏、个性化的休闲体验,根本目的在于放松、愉悦、康养身心。由此决定了旅居旅游时间长于居民本地游憩,单次本地游憩一般不超过12小时,旅居旅游则在两天以上,空间域也指向外地(包括国外境外)。

4 结 论

综上所述,游憩、休闲、度假、旅游的主体价值诉求是一致的,虽然各种活动的具体需求各不相同,但根本的价值诉求都指向身心放松、愉悦和康养;从主体活动内容看,游憩是除了居家休闲、度假之外的休闲、度假、旅游共有的主要活动,旅居是高品质休闲度假旅游必要的活动内容;从主体活动时间看,单次游憩活动的时间少于单次旅居旅游的时间,前者一般在12小时以内,后者则在两天以上;从主体活动的空间看,游憩可分为居民本地游憩和游客旅居地游憩两种,不包括在家休闲、度假,因而游憩空间小于休闲、度假。由于旅居已成为休闲时代旅游重要且必要的活动,所以严格意义上旅游的空间包括从日常生活居所到旅居地之间往返的空间和旅居地及周围一定范围的游憩空间。

游憩及相关概念之间既存在一定的区别,更有着内在的紧密关联,明晰其间的区别和联系既是理论研究的需要,也是实践的必要依据。尤其是主体价值诉求一致性的彰显,对于我国正在推进的全域旅游如何统筹本地居民与外地游客不断增长的游憩需求,可改变之前将两者对立因而使空间分割的思路,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居民与游客共同的价值诉求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在游憩及相关活动中的体现,同一资源、项目、产品与服务可同时兼顾居民和游客的游憩需求,从而减少因空间分割造成的资源浪费与人际隔阂,有益于节约资源、生态保护与社会和谐。

城市建设规划中的空间分割理念和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圈地式景区、景点开发与管理,主要依据《雅典宪章》对城市“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大功能分区,经过数十年的实践和社会发展,空间分割的机械性日益凸显,这种机械分割不仅拉大了居民居住与游憩之间的空间距离,对游客也造成了同样的不便,而且易引发居民与游客之间的隔阂。早在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就对《雅典宪章》进行了修改。《马丘比丘宪章》基于对人类活动流动性、功能需求统一性及社会发展动态性的认识,强调了“空间的连续性”“建筑、城市与园林绿化的再统一”[22]。这些理念和对居民与游客共同游憩价值诉求相一致,都能引导全域性旅游,使旅游业发展越来越人性化和个性化,使人与环境、人与人、人与社会越来越和谐友善的方向发展。

猜你喜欢

旅居外地视域
对戊戍维新派思想家心路历程的思考——以“启蒙自我循环”为视域
“一带一路”视域下我国冰球赛事提升与塑造
基于养生视域论传统武术的现代传承与发展
过冬!避暑! 一卡在手说走就走
过冬!避暑!一卡在手说走就走
超八成老人无法“旅居养老”
北京郊区外埠车猛增本地人高价买外地牌
借伞
三维视域下的微电影透视
没有不会停下来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