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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2020-09-06丁全利

资源导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事权国务院办公厅中央

丁全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优化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提出,各级政府要根据改革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确保职责履行到位。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自然资源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要参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合理划分省以下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将适宜由地方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自然资源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上移,避免基层政府承担过多支出责任。

《方案》明确,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等方面划分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改革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事项进行调整。适当加强中央在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的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事权。

《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權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到位。(摘编自《中国自然资源报》2020年7月13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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