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20-09-06刘文川
刘文川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6-082-02
摘 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十九大报告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续写新篇章提供了遵循, 将巡察工作提上了重要的地位。当前,随着中央企业巡视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央企业内部巡察工作也逐渐启动并不断推进,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央企巡察工作大都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获得高度重视,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巡察质量效果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如何实现巡察集约化、精益化管理,更好的发挥巡察利剑利器作用,仍然是当前央企内部巡察工作值得研究的一项课题。
关键词 巡察 体制 建议
一、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体制机制不够科学规范
一是巡察制度不够健全完善。从调研情况来看,大多中央企业的内部巡察的基本制度和巡察方式基本上参照巡视的制度和模式进行,巡视巡察虽然监督性质和目的相同,但在监督对象和侧重点上仍存在着区别,针对巡察建立的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已建立制度方面[1],目前大部分央企建立的巡察工作制度基本上偏重于宏观层面,主要是涉及巡察工作规划等方面,缺乏具体指导性的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具体工作流程、巡察工作评价考核等方面制度。二是组织机构不够规范完善。部分中央企业对于是否独立设置专职巡察机构、落实巡察编制尚未明确标准,巡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还没有明确规范,尚未出台统一标准和意见。
(二)巡察工作缺乏实效性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治巡察理解程度还不够深,坚持问题导向还不够,巡察报告相似度较高,问题大同小异,聚焦“关键少数”不够,重点不突出,有的未能从政治高度看问题,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未注重从业务问题中查找出政治问题。二是工作创新还不够,当前大部分企业坚持常规巡察的较多,方式方法仍然比较传统,创新巡察运用的还不够广泛,效果质量仍然受到局限。部分企业所管理的成员单位不多,工作圈子较小,出现“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表现在有的巡察组查问题抹不开面子,有的巡察组点问题不深不透、不敢不愿讲重话等。三是整改落实成效不够到位和明显。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解决问题只看眼前、不看长远,没有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和治理的问题;有的单位以整改方案代替整改,搞选择性整改或虚假性整改,整改过程不够公开透明;有的单位成果运用力度偏软偏弱,不注重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
(三)巡察队伍建设不足
一是巡察队伍在领会和把握中央和上级政策上存在差距,在坚定理想信念上,各单位虽然平时都会要求巡察干部加强政治学习,但在巡察工作期间,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对较重,及时学习领会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巡察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提高业务水平上,虽然大部分中央企业每轮巡察开始前都会组织会体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但培训时间和内容毕竟有限,加之很多干部是初次参与巡察,培训效果不明。三是鼓励激励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很多单位没有出台明确的具体激励规定,尤其是巡察干部普遍关心的提拔使用或物质奖励等方面鼓励激励措施有所欠缺,导致党员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工作质量提升不明显。
二、优化专业化公司巡察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巡察工作顶层设计
巡察是巡视在基层单位的延伸,是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议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加强对下属成员单位巡察工作的培训、监督和指导。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巡察工作的培训和交流,让参加过中央巡视的经验丰富的人员以及参加过集团巡视的人员传授经验、培训知识,讲解政策,发挥以老带新“传帮带”作用。二是加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对下属成员单位巡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巡察工作管理、强化巡察工作考核等方面出台指导性意见或规范性制度,使中央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巡察工作做到步调一致、工作规范、目标清晰、推进有力。三是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联动,统筹部署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巡视和各成员单位党委巡察工作全覆盖任务,做到全覆盖上下联动[2]。
(二)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增强巡察工作实效性
巡视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必须坚定维护习近平同志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纲”和“魂”。
1.突出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在巡察过程中要突出政治巡视职能定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政治监督点: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看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情况。二是强化中央和集团公司、上级单位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从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看政治站位。三是紧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
2.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从业务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各巡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从政治层面分析业务问题,从业务问题查找政治偏差。运用历史的、联系的、全面的、辩证的观点,不浮于问题表面,深挖一般性问题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做到准确把脉、精准点穴。各巡察组要在发现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和党的建设“四化”问题,查找隐含的“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不强问题;在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查找隐含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在发现的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查找隐含的“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在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找隐含的党的“初心和使命”不强问题。通过不断强化问题导向,从政治高度发现问题,为管党治党及新时代发展问诊把脉,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问题导向参考。
(三)加强工作创新,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效果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巡察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在巡察监督手段上不断与时俱进,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方式方法,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效果。
1.进一步探索多样的巡察方式。一是开展专项巡察,适时对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开展专项巡察,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二是开展机动式巡察,结合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是开展交叉巡察,让各成员单位各自成立巡察组,进行相互交叉巡察,通过交叉巡察,将“熟人”巡察“熟人”,变为“陌生人”巡察“陌生人”,四是开展联动巡察,在集团公司巡视各二级成员单位时,二级成员单位可相应成立巡察组对其下属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巡视组可把巡察组反映的问题作为重要参考,巡察组可把巡视组发现的问题作为巡察的重点,最终实现“以巡视带动巡察、以巡察深化巡视”的工作目标[3]。
2.推动巡察工作与各项监督检查统筹开展。在中央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实践中,普遍存在巡察工作与各项业务检查工作频繁下基层的情况,一定程度上给各基层单位增加了工作负担。巡察的目的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因此,在做好巡察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响应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号召,实现巡察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监督检查统筹开展。一是做好业务统筹工作,可收集各部门下基层的任务,由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安排,能够合并检查的一律合并,能够纳入巡察范围的尽量统筹安排,能够同时下基层的尽量集中安排。二是做好人员统筹工作,尽量将人事、安全、纪检、财务、招投标等相关人才吸纳进入巡察组,争取一次巡察就能对基层单位进行全面诊断,减少监督检查次数,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同时也能避免单纯业务式检查,通过集中巡察能够从政治高度发现更深层次问题[4]。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有力支撑
巡察干部良好的素质是保证巡察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抓好巡察队伍建设是做好巡察工作的重点之一。一是要选优配强队伍,建立巡察专家库和人才库,并进行动态更新,选优配强巡察组长、副组长,高要求选拔巡察人员,将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群众公认,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的人员充实到巡察队伍中来,尤其要把有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巡视工作经历的人才作为本级巡察骨干,实现巡视经验的推广学习,同时也要把有巡察任务的下级单位骨干人才吸纳到本级巡察组来,进行以干代训,为下级单位巡察工作培养和输出人才。二是要把巡察组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在巡察实践中接受锻炼和考验,发挥熔炉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要强化考核激励,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奖励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巡察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组织活力,对巡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五)強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要坏。因而取得巡察实效的关键在于强化整改与成果运用,在确保整改责任落实方面应当多措并举。一是要细化整改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担负起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专题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四单一表”,确保整改任务分解到人、落到实处。二是要强化整改督查,由上级纪委跟踪督促并将整改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和纪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回头看,在紧盯老问题的同时发现新问题,把震慑效果放大,使巡察震慑常在。同时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如提炼归纳巡视共性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挖根源、查漏洞、找对策,解决重难点问题,使巡察效果进一步彰显。三是把握四种形态,发挥震慑作用,要注重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预防。对巡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果断出击,坚决查处,充分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三、结语
总之,中央企业内部巡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深化,做深做实巡察工作,使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促进各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徐虹.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9(06):240.
[2]马春波,张栋梁.新形势下高校开展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纪检监察,2019(06):42-43.
[3]董桂超.创新工作路径 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水平[N].济南日报,2019-03-26(04).
[4]闫睿.河南构建巡视巡察监督体系的探索实践及其经验启示[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9(02):10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