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县乡人大建设 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2020-09-06赵泽宁李刚
赵泽宁 李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县乡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我们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面向最基层的选民和百姓,具有基础性、多样性和参与性特点。充分认识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对推进、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县乡人大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发挥好人大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能够更好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更好地通过基层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增强基层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能够充分展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督促人大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用好人大联系人民群众优势,能够有效畅通人民群眾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重要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县乡人大工作,能进一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广泛更充分的人民民主;能进一步督促基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督促基层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促进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有利于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县乡两级围绕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基层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工作、贴近基层实际,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广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作用,更好地集中民智、汇聚民心、化解民怨,为推动经济建设凝聚强大合力。
当前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需要正视县乡人大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推动县乡人大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目前县乡人大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人大工作者没有意识到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缺乏自信和胆略,不能理直气壮地搞好监督。同时,被监督者缺乏人大意识,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特权思想严重,在思想上抵触人大监督,在行为上有时规避人大监督。另外,从县级到街道、乡镇都没有从一级政权的高度研究和重视,人大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二、县乡两级人大履行监督权不到位。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在监督工作中存在不少形式主义,监督效果大多不明显,往往是“监督已经监督了,而问题还是问题”,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人大的权威。人大监督对事不对人,往往形成“人事”分离、“对事不对人”或“人大任免是走过场”的监督观念,只注重表象问题,抓不住实质问题。法律规定人大监督的手段很多,但是像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的刚性监督手段,却很少使用。
三、基层代表素质有待加强。有的人大代表疏于人大方面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代表履职知之甚少,导致履职和工作中不知道怎么办,不能很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有的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自身的责任认识不清,不能代表人民表达意愿,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只有光荣感,缺少责任感。有的代表文化素质不高,不能清楚地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有的甚至看不懂相关的材料。有的代表法律素质不高,还不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必要的法律素质。有的代表议政能力不足,甘当“哑巴代表”“举手代表”,一些代表则泛泛而
谈,说些空话、大话、套话,把会议当成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的场所,忽视了对报告的审查。具备专业知识的代表较少,代表在参与调研时,对一些问题存在片面性,提出的意见建议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四、县乡级人大人员编制较少,限制工作开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人大常委会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党和人民的要求越来越高,其人员编制与所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街道、乡镇人大,除人大主席(书记兼)、专职副主席外,无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副主席无法专职也不能专职,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乡镇领导都有分管工作,同时要包村包重点项目,包班子建设等等,没有精力专下来。面对越来越多的工作任务,有些只能是被动应付。另外,与党政部门相比,交流、提拔的少,也影响到了人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工作上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发挥县乡人大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构,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坚定不移的正确的政治方向。首先,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其次,必须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切实将党委的决策部署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统一、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统一、制度保证与法律保证的统一。第三,要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县乡人大党组织要在人大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人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党委反馈,使人大工作既在党委的领导下更在党委的支持下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监督刚性,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努力做到对属于人大监督范围内的问题,敢于过问。对提请人大主席团审议的报告,直抒胸臆,敢于提出意见、批评。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单位个人,敢于质询、调查。对政府是否依法办事,敢于检查。在监督工作中,监督的手段,要突出一个“活”字,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加大监督的深度和力度。要抓好监督工作的跟踪问效,落实调研回访、落实效果评估机制,探索运用询问、质询、特定問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三、发挥代表作用,展现代表新作为。县乡人大要加强代表工作,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密切同选民的联系,关心选民生活,倾听选民意见,使群众有话对代表讲,有问题找代表反映。一是要积极搭建和完善代表日常履职活动平台。进一步扩建改造升级人大代表联络站或代表工作室,增配办公设备,完善制度表册,保障活动经费,为代表履职创造更优环境;二是要不断丰富拓展代表活动内容和方式。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联系选民、述职评议等活动,实现人大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三要促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要组织人大代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接待来访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听取群众意愿和诉求,积极建言献策,真正发挥人大代表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四要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探索实行以常委会领导、各专工委以及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重点督办机制,对重点建议进行现场督办,定期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表彰奖励先进办理单位,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助推地方发展。
四、健全制度,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人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县乡人大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上级人大要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坚持邀请县乡人大干部参加上级人大开展的视察、调查活动,并在工作中给县乡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帮助县乡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县乡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大胆履行职权。
五、加大宣传力度,发好人大声音。发挥主流媒体的优势,加强与各党报、党刊以及各新闻媒体的衔接,组织策划专题宣传,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扩大影响力和辐射力;开辟宣传阵地,采取座谈会、表彰会、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对主席团工作情况、代表组活动以及人大代表立足岗位做奉献、勤劳致富奔小康等积极参政履职的典型事例,浓墨重彩加以宣传,营造氛围,展示代表风采,提升人大形象;广辟宣传渠道,不断创新和拓展宣传的载体形式,加强内部学习与交流,扩大覆盖面,加深干部、代表、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