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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著作权保护路径探究

2020-09-06张鹏月吴雪梅巩瑞宣

传媒论坛 2020年13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短视频

张鹏月 吴雪梅 巩瑞宣

摘 要:2016年短视频行业崛起并快速发展,至2019年已经迈入发展成熟期。但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格局日渐完善的同时,短视频行业乱象频出。其中最为棘手的是短视频内容侵权行为、版权保护问题。在分析短视频发展现状和短视频特点的基础上,阐述了侵权问题频频发生的原因,就如何保护短视频著作权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短视频;侵权原因;版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13-00-02

一、引言

近年来,网络短视频逐步取代以报纸杂志为代表的纸媒、以音乐广播为代表的音媒成为当下的主流传播媒体。典型的平台代表有火山短视频、快手短视频、抖音短视频、微博、新浪等手机APP。据有关数据显示,2018年短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已达到467.1亿元,较2017年的55.3亿元增长了744.7%,市场价值翻了大约9倍。同时,用户规模已突破8.57亿人,用户时长占总上网时长的11.4%。需要注意的是综合视频占总上网时间才8.3%,这意味着短视频超过综合视频,成为仅次于即时通信的第二大应用类型。

短视频的火爆兴起同时也加速了问题的暴露,行业乱象层出不穷。内容良莠不齐,无底线的低俗恶搞、涉黄涉毒等不良内容肆意传播、通过记录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践踏公序良俗的行为处处可见。随着竞争的激烈,许多自媒体经营者恶意侵犯原创者著作权的现象愈演愈烈,抖音成为了原创作者的重灾区,版权的灰色地带。

现以实际遇到的几个问题做出简单说明:A在逛街的时候看见了很有意思的事情,并拿出手机拍摄下来上传至抖音。B看到了这个视频,觉得很有趣,顺手转发。C看到后,就把收集到的所有视频,包括这个视频进行剪辑,创作出了新的视频,点击量十几万,浏览量上百万。此时就会涉及到以下问题:第一,A随手拍摄的视频是否具有著作权;第二,B未經张某同意私自转发视频,是否构成侵权;第三,C收集他人的视频进行裁剪合成,二次创作等行为,是否侵害了其他视频创作者的版权。上述问题频频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处理起来十分棘手,而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直接促成了本篇论文的写作。

二、短视频的特点

(一)生产流程简单,制作门槛低

短视频制作可以是专业团队通过使用专业工具进行创作,也可以简简单单使用手机拍摄功能完成。生产流程要求简单,上传门槛几乎没有。制作精细程度完全由用户自主决定。

(二)短平快模式下的碎片化消费方式

短视频凭借其短、平、快的突出特点以及去中心化的交互特质瞄准了信息的碎片化消费。“短”即生产周期短,视频时间短。短视频极低的入门门槛,使得短视频具有极强的参与性,人人都可以随手拍摄一段几分钟视频,并且完成上传。“平”指花费的成本较低,在一般用户所承受的范围之内。对于浏览者来说,所花费的机会成本为时间和流量;对于制作者来说就是拍摄视频的成本,完全依据个人情况自行决定制度视频的精细程度,成本不等。但时间的限制一定程度决定了其较低的成本。“快”即收效快。短视频一经上传,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短时间则可广泛传播,一夜之间成为网红也不无可能。

(三)流量变现能力超强的眼球经济

短视频在图片、文字、声音以及色彩上的超强冲击力,使得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眼球经济。又因为创作者将幽默搞笑、新颖搞怪的因素创意地融合到日常生活中,引起观看者生活经历的共鸣,外加短视频平台提供的直播互动等功能,拉进创作者和观看者之间的距离,狂欢式的互动性和参与性满足了观看者的休闲娱乐心理。视觉冲击辅助以极高的互动性造就了超强的流量变现能力,反过来,可观的收入又刺激着创作者寻找新的博人眼球的元素,进一步追求上百万的浏览量和点赞量。

三、短视频频频出现侵权现象的原因

(一)去中心化算法机制本身存在缺陷

短视频平台对于视频的评价标准不在于视频拍摄技术的高低,拍摄内容的好坏,拍摄主体客体是谁,而在于作品在流量池的表现。短视频平台对每一个作品设置特定的流量池,参照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以及完播率四个指标对视频进行整体评价。流量池表现突出的视频将被扩大推广;其他表现平平的视频,平台将就此打住不在推广。在监管不到位,法律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去中心化的流量分配使得平台逐渐朝着畸形的方向发展,网上骂火一个人也不无可能。

(二)法律体系尚未完善,维权之路险象丛生

短视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燃起,相关的法律制度跟不上其发展变化的速度。短视频侵权得到处理的相关案例相对较少,如何精确的辨别其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视频制作者是否侵害了作者的版权,侵犯版权之后应该如何免责,针对各种细节问题,尚未有一个明确的法律答案。缺乏法律制度引导下的监管体系也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管效力,使得短视频领域成为了法律的灰色地带。很多视频制作者表示,曾经尝试过花费时间、精力、金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结果不尽人意,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三)“避风港原则”为平台提供保护伞

短视频平台作为短视频行业的经营者,对于保护创作者著作权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短视频往往躲在“避风港原则”的保护伞之下,推脱责任,以“不作为”的态度坐收流量和广告的红利。当具有高热点的作品被剪辑成短视频上传到平台,由于短视频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短时间内就会广泛传播。视频检测追踪技术的不发达使得权利人很难一一查找上传者,只有请求平台统一删除。在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发生到向平台提出申请,从平台收到申请到拖沓的通知侵权人删除视频,最后侵权人同意平台的要求真正删除视频,如此长的维权真空状态,侵权带来的损害早已不可挽救。

(四)实时监测的技术尚未成熟,监管难度大

面对数以万计的短视频,浩如烟海的因素,包罗万象的内容,各种各样的特效,平台以目前的技术很难做到对高度信息承载量的视频进行逐一对比,检测出相同或相似的因素,或者检验出不同人物形式相同的内容的作品,所以完全排除抄袭作品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

(五)入局门槛低,用户综合素质水平参差不齐

一些专业的团队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重复无数次拍摄,精益求精的目的是追求高质量的视频效果,获得更多的浏览量与点击量,获得收益。而一些“好吃懒做”的人为了分一杯羹,直接抹去视频的Logo或者原作者的信息,甚至不做任何处理直接发送。在宏观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平台监管力度不强的环境下,平台基于避风港原则“不作为”,以至于“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侵权事件已成为家常便饭,屡见不鲜。

四、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一)提高用户的版权意识,营造重知识产权的氛围

大部分的短视频用户只看重刷到的视频是否有趣,是否符合自己的口味。不感兴趣的视频就迅速滑走,冲击力强的符合口味的视频就继续观看,点赞或者评论。几乎很少考虑所观看的视频是否是原创的,剪辑的影视作品是否经过批准。正是由于观看者的关注重点不在于原创而在于有趣,不断有人愿意“买侵权作品的帐”,乐意奉献源源不断的浏览量、点赞量和评论数,才为大量抄袭作品提供廣阔的市场。娱乐至上,不重原创的大环境使得侵权乱象滋生,维权之路日益艰难。只有不断提高广大短视频用户的版权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才有可能遏制住抄袭的恶风,为短视频长远发展营造文明的大环境。

(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加大监管范围

要想将短视频内容真正纳入版权保护,必须在原有的《著作权法》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短视频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的细化法则,完善体系。明确短视频受保护的条件,侵权的具体类型,不同类型提供何种保护以及保护的力度,最终如何免责等等。除此之外,短视频平台,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各方都应该加入到监管的队伍中,逐渐消灭短视频领域维权的灰色地带,避免短视频侵权现象的发生。

(三)利用区块链技术,视觉技术建立视频查重系统

针对短视频MD5被修改,视频身份信息丢失、平台数据监测无效的现象,在短视频检测领域引进区块链技术,对每一个短视频完整记录作品的修改情况,自动追溯所有权,降低确权成本和确权难度,实现版权交易的透明化[1]。另外,针对浩如烟海的短视频难以逐一检测,发展引进视觉AI技术,实现短时间内百亿级视频批量审核,同时将视频元素结构化、颗粒化,实时更新样本库,以便日后更高效率追踪素材的利用踪迹,提高检索水平和检索速度[2]。区块链和视觉技术的高度融合将建立短视频的查重系统,利用技术的力量保护原创者的著作权。

五、结语

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和数字经济的发展,短视频作为当下主流传播媒体,蕴含着巨大的营销潜力和市场影响力,商业价值不断提升,但同时也面临着亟待解决的侵权风险。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健全明确的法律制度体系,引进技术构建严格的监督机制,可以倒逼短视频行业进行改革,解决短视频侵权问题,从而引导短视频行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迎来崭新的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1]张书乐.短视频版权争夺进行时[J].法人,2019(01):50-51.

[2]聂静,程海燕.短视频内容传播的版权保护研究[J].中国出版,2020 (03):9-12.

[3]马婧.我国短视频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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