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慈善捐赠、校企关联与创新绩效
——基于企业与校研机构资源交换的视角
2020-09-04徐莉萍刘亦姝张淑霞
徐莉萍,刘亦姝,张淑霞
(1.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长沙410082;2.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湖南 湘潭41120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对于企业而言,科技创新能力与其未来成长紧密相关,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由于企业在独立从事研发创新活动时面临创新难度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等一系列问题[1],外部资源在企业研发创新中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根据社会网络理论,企业可以通过与外部建立和维持紧密关系获取隐性知识,弥补内部资源的不足,从而推动企业创新[2]。在开放性创新的背景下,越来越多企业通过与外界合作的方式获取更多外部资源,从而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刘菲等[3]提出企业的商业关联及创新关联对企业的创新绩效起到一定推动作用。同时,已有实证研究表明企业可以通过与供应商、客户、竞争者、学术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合作促进创新绩效[4-8]。Sherwood和Covin[9]的研究指出建立校企联盟关系有利于企业获取隐性知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说明企业与学术机构构建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创新绩效的提升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中国自2007年有全国性的社会捐赠统计以来,企业慈善捐赠一直占到社会捐赠总额的60%左右,是社会捐赠的主力军。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2018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提到2018年我国企业捐赠共890.84亿元,占社会捐赠总额的61.89%。随着企业慈善捐赠的规模不断扩增,其参与慈善捐赠的形式也正经历着创新,通过设立慈善基金会进行捐赠已成企业系统履行其慈善责任的新途径。慈善捐赠作为企业经营战略的一部分,能够增强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联系,换取企业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外部资源[10]。李维安等[11]和张振刚等[12]研究认为慈善捐赠能够获取政府的信任好感,可作为企业外生增长来源进而促进企业创新绩效,实证结果验证了企业慈善捐赠是为获取科技资源而与政府互惠的一种战略行为。Bereskin等[13]的研究则发现企业可以通过慈善捐赠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并保持友好关系,从而深化其社会网络结构,这对企业创新产出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根据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颁布的《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对高校对高等学校所接受的外界捐赠依据额度划分为两档,并分别按照50%和100%两档比例对高等学校实行奖励资金补助,这一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了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外界成员向高校进行慈善捐赠。然而,在中国的现行制度背景下,关于慈善捐赠是否能通过影响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创新绩效的讨论还不够充分,目前已有文献中,规范性研究较多,缺乏实证证据。因此,探讨企业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以及校企关联在二者关系中发挥何种作用,成为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企业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
根据社会网络理论,任何经济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与社会外界的交互与联结。企业通过与外界机构或个人建立社会关系,可以换取生存发展所需要的重要资源。慈善捐赠产生社会公益效应的同时,也加强了企业与外部之间的联系。首先,慈善捐赠可以提升企业声誉水平,形成广告效应[14],使企业吸引更优质的员工,从而提升企业的研发效率,增强创新产出;其次,企业慈善捐赠行为可以向投资者传递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号,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5],这也为企业开展科研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再者,企业还可能通过慈善捐赠拉近政商关系[16],换取创新资源,从而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慈善捐赠通过以上几种路径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影响的同时,还可能通过影响校企合作促进企业创新绩效。Lee[17]、黄小瑜和孙明贵[18]的研究表明,高校和企业均有动机建立产学合作关系,以实现科研资金与创新资源的互换,形成优势互补的效益。高校在申请政府科学基金项目时,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申请周期及严格的审核流程,而企业通过慈善捐赠的形式向高校提供资金支持,既能帮助高校在相对便捷的程序下迅速筹集科研经费,也能促进校企两方之间的知识转移。Bereskin等[13]在其研究中指出,企业可能以慈善捐赠的名义向高校及科研机构提供合作研发资金。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企业在年度报表中仅需披露对外捐赠额度,不必强制披露具体受赠对象,故在中国制度背景下,不排除企业存在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基于上述理论分析,企业慈善捐赠可以在多种路径下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正面影响。因而,本文提出假设1:
企业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H1)。
(二)企业基金会捐赠与创新绩效
2004年,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允许企业成立慈善基金会。企业基金会是由企业参与发起、提供运营资金、参与运营管理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是企业间接从事慈善捐赠的一种新途径,打破了企业无计划的慈善捐赠模式。近年来,越来越多企业通过单独设立企业基金会,专门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企业基金会虽是由营利性企业发起设立的,但其本质上仍是一种非营利组织,需要遵循非营利组织的一般性规定及慈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专门性规定,必须详细披露捐赠的对象及金额。然而,在未设立企业基金会的企业中,慈善捐赠信息披露属于企业自愿行为,企业仅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慈善捐赠金额,有些公司披露的慈善捐赠还包含赞助支出、罚款支出、诉讼支出等项目,鲜有企业披露慈善捐赠去向,这使得企业能够以慈善捐赠的名义向高校及科研机构提供合作研发资金。对于设立慈善基金会的企业,其慈善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远大于未设立慈善基金会的企业,而慈善捐赠信息的披露将增大企业的发展战略被竞争对手洞悉的风险,从而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不利影响[19]。同时,企业基金会的捐赠范畴存在一定限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设立时应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并且在章程中明确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Kietlińska等[20]的研究显示,企业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多数集中于儿童教育、医疗及扶贫等方面,受益人以个人为主,包括儿童、病人、穷人等,而高校、科研机构等组织主要通过其自身设立的高校教育基金会获得捐赠收入[21]。由于企业基金会公益范畴的限制,企业与科研机构进行战略合作时,通过企业慈善基金会向科研机构提供研发资金的可能性较小,即企业通过企业基金会的慈善捐赠很难实现向高校、科研机构换取创新资源或获取创新产出的目的。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在企业与校研机构资源交换这一视角下,慈善捐赠对创新绩效的影响随捐赠途径不同而可能存在差异。因而,本文提出假设2:
相对于设立企业基金会的企业,未设立企业基金会的企业慈善捐赠对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明显(H2)。
(三)校企关联在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之间的调节作用
根据资源依赖理论,组织仅依靠内部资源无法独立运转,因此需要通过与外部行动者的交互活动进行资源交换,以维持其生存发展的需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逻辑起点是社会交换关系所衍生的企业契约性与生产性,企业捐赠作为一种社会责任行为,也具有社会交换的性质[12]。高校及科研机构作为企业外部创新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之一,愈发受到企业的重视。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人员流动或思想交流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管理人员的短视行为,引导企业通过研发创新活动获得长远利益;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人员的指导有利于企业作出高质量的研发决策,降低研发活动的失败风险,提高企业创新回报效率[22]。王俊[23]在其研究中指出,企业与高校的捐赠互动实质上是一种具有公益性质的跨部门合作,资源交换成为了二者合作的内在驱动力。高校与企业跨越部门实现资源互补,在实现社会公益的同时也能间接为双方带来合作收益。良好的校企关系将在校企合作中起到桥梁作用,提升企业与高校之间协作创新的可能性,帮助双方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有利于企业获取外部创新资源。在企业与高校合作创新的过程中,企业作为资金的提供方,可能通过慈善捐赠的形式,向高校等科研机构提供研发资金,换取自身所需的创新资源。因此,与高校保持密切关联的企业更有可能通过捐赠的形式实现提高创新绩效的目的。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认为校企关联在企业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之间起到调节作用。因而,本文提出假设3:
当企业中存在校企关联时,慈善捐赠对于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显著(H3)。
(四)地域位置在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之间的调节作用
以往文献表明,企业所处地域位置对于高校与企业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系均有影响。首先,地域位置的临近将增大高校与企业双方间的合作意愿。已有文献表明企业与高校的文化、制度背景对校企合作关系的形成具有影响作用[24-25]。地域位置临近的高校与企业处于相似的文化制度背景中,这有利于增加合作双方的默契程度,提高未来合作创新的产出效率。陈光华等[26]也在其研究中指出,高校趋向于将其掌握的先进技术优先应用于本区域的创新发展中。因此,当企业所处的城市高校相对密集时,企业与高校之间进行创新合作的几率更高,此时企业将捐赠作为与高校联系手段的可能性也更高。其次,地域距离的临近有利于加强校企双方合作的便捷程度,提高知识的传递效率。D’Este和Iammarino[27]基于英国产学研合作项目数据,研究发现地理距离的临近对产学研合作强度具有正向影响。企业与高校之间的科技合作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企业与高校之间知识传递的过程,这需要企业与高校之间频繁沟通交流,地理位置的临近有利于合作双方节约谈判和交易的成本,削弱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李琳和吴越[28]指出地域临近为企业和高校提供近距离交流的便利,有利于隐性知识的转移。随着知识传递效率的提高,企业与高校维系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可能性也将增大。因此,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将影响到企业与高校间进行创新合作的概率及效率,从而扩大慈善捐赠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作用。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假设4:
当企业所在城市高校密集程度高时,慈善捐赠对于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显著(H4)。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0—2017年沪深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金融行业、ST类企业以及数据缺失的样本进行剔除后,最终得到来自2074所企业的8533个年度观察值。其中,上市公司基金会数据通过基金会中心网、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大企业基金会官网手工搜集整理取得,各省份高校数量通过中国统计年鉴取得,其他相关数据取自CSMAR、同花顺数据库。实证数据通过Stata14.0软件进行处理。
(二)变量测量
1.创新绩效
目前企业创新绩效通常用专利产出来表示,如专利的申请、授权、引用数量等。由于专利的授权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多,难以客观反映企业创新产出情况[29],因此,本文参考余泳泽和刘大勇[30]的测量方法,在对企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专利以0.5、0.3、0.2的权重加权求和,取自然对数来衡量企业的创新产出水平。由于企业创新活动的回报具有滞后性,本文对企业的创新绩效进行了滞后一年处理。
2.慈善捐赠
参考王娟和潘秀丽[31]的研究,将捐赠数额加1后进行对数化处理。另设置企业基金会的虚拟变量,若企业设立慈善基金会,则变量取值为1;反之取0。
3.校企关联
在严若森和祁浩[32]的研究中,以样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官员等职务作为企业是否存在政治关联的标准。本文参考其做法,根据企业从高校聘请高管人员的情况衡量校企关联。若样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兼任职务,就将其记为1,否则记为0。
4.地域位置
以企业所在省份的高校数量除以省份面积(单位:万平方千米),得到该省份的高校密集程度。以企业所在省份的高校密集程度来衡量企业所处地域位置是否为产学研合作提供良好的合作环境。当样本企业所在地高校密集程度高于中位值时,就将其记为1;高校密集程度低于中位值时,取值为0。
5.控制变量
参考李后建和张剑[33]、陈莞和张佳瑶[34]、Luong等[35]多位学者的研究,本文从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资本结构、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设置控制变量。由于本文意在考量外部创新资源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故将企业内部研发投入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到模型中,从而控制企业内部资源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同时,设立年度及行业虚拟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三)模型构建
考虑到企业的创新活动可能存在时滞效应,即当期的捐赠行为和相关的财务状况会对未来的创新活动产生影响,因此在模型设计时以专利产出的t+1期作为被解释变量。在实际检验时,对年份、行业等虚拟变量进行了控制。借鉴以往学者的研究,本文设计基本回归模型如公式(1)所示,以此验证假设H1。
其中:Counts代表企业的创新绩效;Donate代表企业慈善捐赠;controls为控制变量;α0为常数项;α1为解释变量系数;ε为随机干扰项;i代表公司;t代表年份。依据样本是否设立企业基金会,本文对模型(1)采取分组回归方式验证假设H2。
模型(2)用于检验校企关联在慈善捐赠及创新绩效之间的调节作用。其中,Do×Ex代表企业慈善捐赠与校企关联的交乘项。同理,模型(3)检验企业慈善捐赠及慈善捐赠与对创新绩效的交互影响。Do×Uni为慈善捐赠与企业地域位置的交乘项。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企业的捐赠数据、延后一年的专利申请数量、校企关联情况、所在地高校密集度以及各个控制变量的均值、极值、标准差等描述性统计见表2。
整体来看,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均值为1.387,极大值为7.935,极小值为0;企业捐赠均值为12.39,极大值为20.65,极小值为0,反映出企业在捐赠和科研产出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异。
表2 描述性统计
(二)回归结果分析
表3第(1)列和第(2)列展示了慈善捐赠对于创新绩效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慈善捐赠与企业专利产出之间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表明慈善捐赠的确会对企业创新绩效起到促进作用,假设H1得到验证。从控制变量看,研发投入、盈利能力对于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显著影响,这与张凤兵和王会宗[36]的研究结论一致,研发投入和盈利能力越高的企业专利申请数量越多。拟合度为0.2370,表明模型具有较好的诠释能力。
第(3)列和第(4)列展示了不同捐赠途径下慈善捐赠对于创新绩效的影响。可以看出在设立了企业基金会的样本中,慈善捐赠与企业专利产出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性,而未设立企业基金会的样本中,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0169,因此假设H2得证。据《上市公司基金会发展趋势分析》(2013版)披露,目前独立上市公司基金会总数较少。截至2012年末,全国上市公司基金会仅有80家,占同期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尽管上市公司基金会处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但目前设立企业基金会的上市公司仅占少数。在总样本中,设立基金会与未设立基金会两组样本量差别悬殊,可能存在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因此,本文在稳健性检验中使用倾向匹配得分法(PSM)解决分组样本量差异问题。配对后的样本回归结果依然稳健。
表4的第(1)列和第(2)列展示了校企关联对于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在加入交乘项后,交乘项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可见校企关联在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假设H3得到验证。第(3)列和第(4)列展示了地域位置对于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的调节效应。地域位置与慈善捐赠的交乘项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所在地域位置的高校密集程度正向调节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假设H4得到验证。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确保本文结论的可靠性,本文使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一)时滞效应检验
针对企业创新绩效的相关研究,现有学者在滞后期的选择上往往存在差异,即相关因素对于创新绩效的影响可能存在于当期、滞后一期和滞后两期。为了消除创新绩效的时滞效应,在正文使用t+1期数据的基础上,在稳健性中使用了第t期及第t+2期专利申请数据进行检验。表5的第(1)列、第(2)列展示了时滞效应检验结果。检验结果显示,第t期及第t+2期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依然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可见在考虑了创新绩效的时滞效应后,本文结论依然稳健。
(二)替换被解释变量衡量方法
由于相关学者对企业创新绩效的衡量方式并不统一,本文在稳健性检验中参考易靖韬等[37]、袁建国等[38]的做法,分别采用专利授权、专利申请总量两种方法重新衡量企业的创新绩效。表5的第(3)列、第(4)列展示了替换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在替换被解释变量衡量方法后,企业慈善捐赠与创新绩效依然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替换变量后,本文结果依然稳健。
表3 慈善捐赠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
表4 调节变量检验结果
(三)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企业基金会捐赠与创新绩效
在总样本中,设立基金会与未设立基金会两组样本量差别悬殊,可能存在样本选择偏差问题。本文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tching,PSM)解决企业基金会数据的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参考王刚刚等[39]的做法,该方法的基本思路:以现有的对照组样本(未设立企业基金会的样本)为基础构造尽可能与实验组(设立了企业基金会的样本)特征最接近的新的对照组。其核心匹配目的:对照组和处理组除了在是否设立企业基金会这一点不同外,其他控制变量都尽量接近。
本文采用1∶3配对的方式,对于每个实验组(设立了企业基金会)样本,通过最临近匹配得出3个与之特征接近的对照组(未设立企业基金会)样本,匹配后得到1037个总样本。其中,设立企业基金会的样本量为283,未设立企业基金会的样本量为754。使用配对后的全样本及分组样本分别运行回归模型(1),回归结果见表6,回归结果与表3中主回归结果一致。由此可见,在解决样本偏差问题后,本文的结果依然稳健。综合上述检验结果可见本文的实证结论是比较可靠的。
表5 时滞效应及替换变量检验结果
五、结论与启示
企业慈善捐赠、科技创新绩效是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基于企业与校研机构进行资源交换的视角,利用2010—2017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构建实证数据模型,探讨并验证了慈善捐赠行为对企业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基于实证数据结果,本文得出以下结论:①企业慈善捐赠行为对创新绩效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可以通过战略性慈善捐赠提高其科技创新水平;②相对于设立慈善基金会的企业,未设立基金会的企业中慈善捐赠对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明显,这说明慈善捐赠对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多存在于慈善信息披露相对不透明的情形之下;③当企业与高校存在一定程度校企关联时,慈善捐赠对于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企业通过慈善捐赠向高校及科研机构提供研发资金的可能性。企业慈善捐赠在为企业赢得公众好感的同时,也能帮助企业积累社会资本,获取自身发展所需要的外部资源。通过战略性慈善捐赠向高校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企业从外部获取科技创新资源,增强科技创新产出。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慈善捐赠已逐渐成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外界组织之间创新合作的桥梁,企业在积极进行公益慈善活动的背后,也存在与外界进行资源交换的自利动机。本文在理论方面的贡献在于:第一,基于企业与高校资源交换的独特视角,揭示企业通过慈善捐赠向科研机构换取科技创新资源现象的存在,有助于进一步打开慈善捐赠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黑箱;第二,以资源依赖理论和社会网络理论为基础,对战略性慈善的内涵进行了丰富和补充,有利于更好地理解企业慈善行为的动机;第三,依据企业对外捐赠的途径,将慈善捐赠分为企业基金会捐赠及非企业基金会捐赠,探讨了两种捐赠途径下的慈善捐赠对于创新绩效的不同影响,深化了企业基金会相关的研究。本研究的实践意义在于:第一,有利于帮助企业正确了解慈善捐赠对其自身创新能力的影响,这将为我国企业慈善捐赠行为步入更为理性与高效的阶段提供理论与政策指导;第二,揭示了我国慈善立法方面存在的局限与缺失,也反映了目前中国校企合作方式缺乏规范性,合作中存在研究费用与捐赠费用混淆不清的问题,有助于监管机构思考如何规范企业捐赠信息披露的问题。
表6 倾向得分匹配后回归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