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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路径探析

2020-09-03魏旭萍

新丝路(下旬) 2020年10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民族文化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性、稀缺性和丰富性在中华文化的长河着中展示着独特魅力。但在现代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受到强烈的冲击,甚至加剧了消亡的速度。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在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保护的紧迫性与各方面的矛盾依然突出。必须从强化认识、完善法规体系、与乡村振兴相融合、培养地方专业人才、整合资金等方面入手,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强化认识,统一思想推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1.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少数民族在多年生产生活中自发产生的,也是智慧积累的结晶,符合并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构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石,能够真正的启发和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在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进程中携手共进,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懈奋斗。

2.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要与“五位一体”建设同谋划。文化传承和发展如果脱离政治、经济、社会及生态就毫无生机和生命力。而忽略了文化,容易导致价值观的动荡甚至崩塌,使得经济发展散失独特性。必须坚持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同时推进,通过在少数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而带来的政治生态好转、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以及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真正让人民群众获益,赢得群众的信赖,从而提升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现实基础。

3.把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的重要实践。总书记2015年和2020年两次考察云南讲话都谈到要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而民族文化就是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基石,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粘合剂,充分挖掘、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使得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4.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内容。《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指出:大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在加强保护基础上盘活农村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乡村文化产业和品牌[1]。西部是少数民族集聚区,民族文化资源富集,新时代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对继续做好西部大开发工作,促进西部地区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和政策体系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直以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等法规对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地方性的、有针对性地保护某项民族文化的法规还不足,还应加大立法力度。摸清家底,建立资源信息库和数据库;分类建档,弄清情况;制定保护法规,对濒危少数民族文化要制定强有力的抢救性保护措施。

2.协调机制促进执法。目前保护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执法不到位。一是需要建立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指挥、有推进、有监督、有管理、有考核。二是明确的文化执法机构,乡镇一级必须成立文化执法大队,一方面整治边缘端的文化乱象,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促进已经立法的文化保护执法到位。

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一是纳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年终考核,以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明确权责,建立监督评价体制,对于未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相应的问责或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目标更快实现。

4.坚持规划先行。一是将其纳入“十四五”规划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体系,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可持续发展。二是对已申报成功的特色村寨、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传承等项目,要制定出相应的保护和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找准定位、科学论证、彰显特色,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与开发,避免千村一面,千寨雷同的同质开发。

三、推进与乡村振兴相融合

乡村振兴的着眼点是经济,持久动力就是文化,但传统文化在经济发展中受到很大的损毁和遗失,必须以文化振兴的方式,去修复和涵养乡村文化根基。

1.利用民族文化遗产资源,重建乡村精神传统。民族文化具有凝聚人心、淳化民风、教化群众的作用,乡风、民俗、村规民约是乡村的精神内核,也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而乡风民俗就是民族文化的根和魂。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引导、规范和提升群众的道德水平;通过举办民俗文化活动,民俗讲坛,丰富群众精神生活、留住乡愁、捍卫文化记忆,让优秀的民族文化活起来。

2.营造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氛围。一是在学校中坚持开展双语教育,从孩子抓起,让少数民族语言融入孩子们的学习生活中;二是在政府活动及信息化传播等活动领域积极倡导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三是民族地区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坚持开办有本地区民族语言的节目、栏目。

3.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影响。一是利用各种节庆,開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除中国传统的节日外,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各民族的节日开展文化活动开展民俗表演、服装展示、民族音乐表演、美食品尝、传统体育运动会等,通过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来展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从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二是组织参加各种博览会,向外界宣传和推介民族文化产品。三是争取举办专题的博览会,调动社会力量,对民族文化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宣传,将文化产品推向市场。

4.加大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探索建立非遗传承“示范基地”、非遗传承中心,将各级非遗项目进驻传承中心,加大研究和挖掘力度,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化、产品产能规模化。推动文化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进百姓生活。二是加大乡镇、村级民族文化传习馆所建设。旧村改造及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加快了古老生产生活器物、文物遗失的速度。建议基层结合乡村旅游建立展览管、陈列室、传习所等民族文化场所。

四、挖掘内涵,形成文化精品

1.对文学作品进行深度的挖掘。对原有民族文化宣传品进行认真梳理,集中力量对民间故事进行再创作,对主要民族文化项目统一策划,制作一批有影响力的民族文化影视精品,借助各种平台推向市场,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

2.对于民族技艺加大传承培养。一是服饰、手工技艺、艺术制作工艺等是少数民族长期生活的智慧结晶,包含着生活理念、审美趋向,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但要变为产品还必须聘请专家指导,进行产品包装。二是进一步探索公司或合作社代理模式,在传承技艺的同时形成规模化生产,借助电商平台,促进产品的销售。既能推动非遗项目产品走进市场,又能解决当地的就业,增加村民收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3.对于民族艺术加大展演力度。比如曲艺、戏剧、对歌、舞蹈、乐器等,是少数民族活力的体现,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艺术特色,要充分挖掘各民族的艺术内涵,一是利用各种节庆活动开展民族艺术表演或展演;二是在活动中不断发展和创新,形成独具一格的民族风情,强化本民族符号,增强价值认同感,形成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4.对于传统村落和文化保护区探讨保护与开发共进。传统村落是少数民族的智慧的承载,映射着多元的民族文化类型。一是修缮传统民居,在不改变其民族文化元素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改造,统筹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和旅游配套设施,保持人与自然和谐一体,实现传统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深度融合。二是打造特色传统文化保护区,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社会资本,对文化区进行文化包装,实现集休闲、度假、体验、观光一体的旅游项目开发。

五、畅通渠道,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人才的引进及培养力度

1.理顺体制机制,引进文化人才。一是适当增加乡镇(街道)文化中心人员编制,让熟悉热爱本土文化的人才进得来、留得住、能做事、有成果;二是大力培养本土化人才队伍。优先招录熟悉热爱当地文化的民族学专业或相关文化专业大学毕业生从事民族文化研究推广工作,培养一批文化能人、带头人、返乡文化人,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三是加大对有突出贡献传习人的津贴补助。对授徒量大、技艺超群、濒危项目传承人,可以适当增加发放津补贴,从而激励更多的人才传承本民族文化。

2.设立民族文化研究所。一是定编定岗招录一批精通当地民族语言的专业人才,引进一些民族学方面的高级人才,开展民族文化研究。二是与高校进行民族文化研究的相关合作,设立高校民族文化研修基地,学研相长。

3.管理地方文化活跃人。对于地方自发组织的民间艺人和文艺表演队伍,政府部门应加强管理,提升组织性;同时对艺术表演人才,有计划地进行精选、培训,加大指导力度,提升业务水平,更好地传播先进的民族文化;争取机会组织参加外地交流、展演活动。

4.对少数民族文化人才进行定期培训。借助地方高校资源,建立培训基地。组织非遗传承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到高校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定期组织到外地参观考察,借鉴外地经验,打造本民族文化精品。

5.激励和培养文化志愿者。依托各种协会,发挥核心骨干社会动员的作用,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及研讨,让更多热心和喜爱民族文化的大众通过各种方式加入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队伍之中,推动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最终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六、整合各方面资金,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1.政府设立专项资金

以玉溪市为例,一是市财政每年列支不低于100万元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专项经费,用于保护一些有价值的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尤其支持经多次申报尚未得到实施的抢救保护项目,促进项目的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因资金的缺失而导致民族文化的失传。同时,可以集中资金打造一些民族文化精品项目,增加其国内国际的知名度,提升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对已经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进行项目包装,推向文化市场,使其产生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设立资金使用的监管机制。

2.整合社会资金

一是部分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社会资金,鼓励企业、公司或个人对民族文化的开发和保护进行投资,政府在认真评估的基础上,给予政策支持,并发挥引导和监管的作用,鼓励村民参与。二是鼓励乡贤积极回乡投资民族文化项目。吸引外出从政、经商、学习、打工的成功者回村修缮自家民居或投资文化产品,开辟民族文化产品市场,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三是支持各种民族文化研究会开展研讨活动,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的內涵,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总之,少数民族文化记录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丰富了社会大众的精神生活,是中华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化尤为独特和稀缺,而传承与发展是一项系统而重要的工程,除了各级党委政府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保护力度,对文化项目给予更多财政支持外,同时也要调动社会积极力量参与,拓展民族文化领域,实现民族文化产业振兴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从而推动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真正的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注释:

[1]《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作者简介:

魏旭萍,女,中共云南省玉溪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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