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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钟楼的民国记忆

2020-09-03罗维央

陕西档案 2020年4期
关键词:西京钟楼西安市

文/罗维央

西安钟楼,始建于明代,迄今已有六百多年历史。作为古城西安的标志性建筑,钟楼从古至今都与西安市民的文化、生活息息相关,也见证了西安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变化与发展

一、钟楼与市政建设

1.国民政府的西京都市规划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日本觊觎中国领土的野心已昭然若揭。迫于形势,国民党政府于同年3月15日,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决定“以长安为陪都,定名为西京”,继而决议组织西京筹备委员会,由此开启了筹建国防战略纵深、以备东南沿海一带遭受日军侵略后得以继续抗战的进程。

1934年7月,西京设为直属于行政院之市;9月,西京筹备委员会、陕西省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西北办事处联合建立西京市政建设委员会,着手组织调查并编制西京都市规划。规划涉及城市规划、地形测绘、交通水利、城市绿化、古迹保护等诸多内容,在人力、物力均十分有限的条件下,初步勾画出西安市政建设的完整体系。

1941年,西京市政建设委员会又拟定《西京都市计划大纲》,包括西京沿革、市区现况、公地之所在、使用面积、公共建筑物地点及名称、名胜古迹、人口、保甲村落,现有经济状况、道路交通、市区之分区与公园、市区以外之新市区等。计划将道路分为五等:甲等路总宽30米、乙等路总宽20米、丙等路总宽16米、丁等路总宽10米、通巷5米。其中,东西南北四大街、尚仁路(今解放路)、大差市路(今和平路)、东新街、崇礼路(今东、西五路)、玉祥门路、王家巷、莲寿坊、西北三路、老关庙街、洒金桥、北桥梓口、琉璃庙街、南北四府街等通城门的干线定为甲等路。

1947年,西安市建设局鉴于西安建市后规划缺漏太多,许多城市建设无所遵循,决定拟订《西安市分区及道路系统计划书》和《西安市道路暨分区计划草图》。其要点中涉及钟楼与四条大街的内容主要是开拓干道增加绿地,以适应交通发展和居民游乐需要;适应机动交通工具的发展形势,道路格局计划为棋盘辐射混合制;主要道路应平、直、宽、大,干道交叉口设中间环岛,外围建高大建筑或停车场、花园;同时应增加公园和古迹区游人散步的林荫路[1]。

2.钟楼及周边道路建设

钟楼及周边道路有计划地建设源起于民国初年,西京筹委会成立后,西安市政工程纳入到西京筹建体系中,成为西京整个筹建工作的组成部分。1927年,于右任主政陕西,6月16日以第2434号训令颁布了《陕西省建设厅组织法》,设立陕西省建设厅,任命严庄为首任厅长,掌管全省“水利、交通、都市建设、矿产及发展农工商业等事宜”[2]。先后拆除明清时期东南西北四大街的条石路面,重新翻建形成以钟楼为中心辐射东、南、西、北四条大街的全城通衢要冲。

其中,东大街全长2100米,宽30米,是当时城内最宽的街道,早在1912年,陕西都督府就拓宽了东大街,修建两侧临街店铺,用于出售和出租;1927年以后,东大街成为城内最繁华的商业街,车马辐辏,行人摩肩,更名为中山大街;陇海铁路通车西安后,东大街由于距离火车站和汽车总站(今西一路)较近,也成为西安的交通枢纽,由一块板改为二块板,隔车带宽4米,埋置电线杆,车行道各宽7米,人行道各宽6米,铺青砖,沿街商业店铺剧增。

1931年2月24日,经陕西省政府第13次政务会议通过,由省主席杨虎城发布政令成立西安市政工程处,隶属省建设厅,处长由当时的建设厅厅长李仪祉兼任,下设事务、设计、建筑三课分掌其事[3]。南大街先后于1927年、1932年两次拓宽,改条石路为泥结碎石路,路面宽20米,一块板,车行道宽8米,人行道各宽6米。

西大街于1936年拆除条石改铺碎石路面,路宽20米,车行道宽约10米,两侧为人行道;1944年改为二块板,隔车带宽3米,车行道各宽6米。

北大街于1927年拆除条石改修为三合土路面;1935年改建为泥结碎石路面;1944年路宽增至25米,其中车行道宽14米,人行道宽2至6米。

至1946年,除东大街宽度已足甲等规定外,其余南北西三大街宽度仍不足甲等规定。西安市政府针对钟楼四周马路宽度不敷应用之事,曾开会讨论,提议路面宽度仍以甲等路面为准则,外边人行道应特别加宽;马路内圈作正圆形,马路外圈人行道因曲度太小应改做直线,近两路交叉处作小圆角[4]。为保证行人安全,政府禁止人力车在马路中心行走,并限制了汽车行驶速度。

除四条大街翻修外,国民政府也不乏创新举措。此前钟楼尚无盘道,楼四面正中各有高、宽6米的门洞,来往于东、西、南、北四条大街的行人、车辆只能穿过钟楼下的四孔门洞。1934年陇海铁路通车西安以后,为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交通建设需要,在扩建南、西、北3条大街的同时,又开辟钟楼盘道,环绕明钟楼一周,路宽20米,车行道宽12米,碎石路面,自此楼门洞不再作通道。

西安旧式市区街道均为四角方格式,以钟楼为中心之东西南北四大街直通四方。1947年,陕西省参议会曾规划提议“用对角斜出式兼通四隅,经捷程短,便于交通,即由钟楼之四角斜面开阔宽广之大街四条,一东南向、一东北向、一西南向、一西北向”“以斜出四隅则交通大为便利,而添出四条大街,于市面商场之发达及市容之观瞻,益为宏壮堂皇、泱泱大国之风,实为经营西京必要之规划也,至于开辟拆毁民房,自为原有居民所不愿,但为达大计,不能顾惜,占用之地给价赔偿,不使居民有损,而因扩为街道,地皮涨价,其拆除之房与基地临大街,因而涨价,少了利益居民起初或有不愿意,政府则可出赁商铺收入弥补赔偿而有余公私两不误。至于住宅,城内四隅尚有空场,有地可容,人满之时,可于城外另辟住宅区,修路通车,减少不便。”[5]然而,这种从大唐时期延续下来的长安特色“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似种菜畦”的棋盘式结构,当时或许是为提议而提议,随着此后国共两党在战场上力量对比的变化,国民党由强者变为弱者,由进攻转为被动挨打,国民政府已无暇将经费用于城市建设,这项提议便被搁置。

3.公共交通

钟楼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在城市交通建设中曾出现西安多个第一。民国初年,西安城市公共交通主要靠人力车;1923年1月27日,长潼汽车公司开办钟楼至东门的“环城汽车”,投入两辆汽车营运,这是西安公共汽车之始;1934年,省汽车管理局在西安开市内公共汽车,一条是1路车,1934年7月开线,经钟楼行驶于东门至西门之间,全程共4公里,配车4部,票价每站0.2元;另一条是3路车,于1935年开线,由北门至南稍门,全程4公里。

抗日战争爆发后,燃料配件供应中断,经营难以维持,公共汽车一度停业。1942年恢复后,西安公共汽车管理处又开通多条线路,由钟楼向南可到太乙宫等地;为行旅便利起见,每星期六下午四时还加开钟楼韦曲往返车辆。由于公共汽车燃料零件轮胎各种价格在战时连续猛涨,1942年,连同工资、维修等每日每车需支出达2500元,原有车辆太旧不能经常行驶,雨天或警报等不能克服的情况下必须停车,入不敷出,当年10月1日起,每站票价增至1元,可达到每日每车收入2700元[6]。

4.路灯

民国之前,陕西省城市道路照明一直沿袭传统的形式。几个主要城市的大街、钟楼、城门、城楼、衙门等均安有灯杆,以菜油、桐油、蜡烛为光源,点灯、加油、熄灯等事项均由更夫完成。

1917年,西安市警备司令张丹屏在东大街开元寺(今开元商场)用75马力煤油发电机创办小型电灯厂,供应附近小区域照明用电,这是西安电业的开端。钟楼则是西安最早安装路灯的地区之一,公安局为安置路灯,在钟楼内设四根下擎柱,至1931年4月,因年久失修,下擎柱余下三根,且其中两根上都有裂痕,公安局恐其倒塌,危害行人安全,呈文建设厅厅长李协。之后建设厅令西安市政工程处派员查勘赶修,从来往文件看,前后用时不到十天,可见重视程度[7]。1936年西京电厂建成后,先放高压配电两路,一路向西进北门,入城沿北大街至钟楼;一路向南进东门入城,沿中山大街(东大街)至钟楼,汇合成一圆形,减少了停电机会,进一步保障了市内照明,东大街开始有商铺申请在门前道路接线装设路灯。

5.环境卫生

1935年,陕西省政府、西京市政建设委员会、省会公安局等15家单位联合组成西京市整洁委员会,统筹西安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宜,开展现状调查,颁布有关法规制度,组织全市卫生扫除和检查。

钟楼的整洁,由西安市政工程处负责。1936年之前,钟楼外四周都铺设了砖道,但当中十字仍是土路,不但高低不平,一遇大风就尘飞迷目,西安绥靖公署特意让市政工程处做用水泥和用砖铺筑的预算,最后不但用砖铺修,还令驻钟楼上的宪兵营改良楼上的清洁整齐,以重观瞻[8]。

今天我们谈到市容环境,总会提到各种违规张贴,钟楼虽然是重要的建筑文物,但因其特殊地理位置,在民国时期却是经政府许可的天然广告墙。除了抗战时期钟楼外墙挂起的“拥护抗日联军即日北上援绥!抗日联军胜利万岁!中华民族解放万岁!”等标语外,常年都选登张贴着各种广告,但广告图样、文字需要审核,最大尺寸可达长12尺,宽8尺。

二、钟楼的管理与修缮

作为一座文物古迹,本体老化、自然损毁都不可避免,修缮是一个长期工程,民国时期对钟楼的修缮主要是针对日机轰炸造成的损毁。

修缮总要求:在未施工前被炸部分必须清理清楚,未塌下而已有裂缝及歪斜部分均需拆除,以不危及上层建筑为标准。开工后注意四周路线,不得阻碍四周交通。

维修材料主要包括青砖、白灰、黄沙、青瓦、木料等。施工环节以砌砖、砌石、盖瓦、木工为主。

钟楼位于西安市的中心,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几何中心,却是交通、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在民众心中有着特殊的意义,是举行集会、庆典的首选地点。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这是中国人民近百年来第一次取得反抗外敌入侵的完全胜利。遭受日机狂轰滥炸长达7年之久的西安民众个个欢欣异常,自发聚集到市中心钟楼附近狂欢庆祝;9月3日,陕西省各界庆祝抗战胜利大会后,成千上万的各部队、各机关、各学校与市民群众,分持花灯、火炬,排列整齐,由新城会场游行至钟楼折至东大街庆祝,各界长官及盟军高级将领均登楼参观,眺望全城;10月9日上午7时起至12日下午7时止在钟楼等地又举行了国庆纪念日相关活动;之后,各种民众庆祝活动持续不断。

关于战后重建,国民政府内政部提出“我国过去都市发展一任自然,漫无准则,殊不足以发扬文化、整肃观瞻”,要求各地“值兹胜利复员,各大都会之复兴及公共房舍之重建,亟应通盘规划、缜密设计,俾能适合现代之需要、树立百年之宏规”。于是,1945年11月9日《陕西省府第八十八次例会临时动议》提出“在钟楼周围开辟广场,以备举行各种集会”。西安市政府也紧随其后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商讨,据1946年1月15日市府建设科“钟楼四周马路放宽讨论会”记录,确定广场“东起北大街,西至鼓楼西,南起西大街,北至粮道巷南口,东西约长三百五十公尺,南北约宽二百三十公尺”,并且认为这个广场具有如下优点:一、“能包括钟、鼓两楼,在任何一楼上均可做讲演及广播之用”;二、“四周均临马路,自成一体,不为任何路所割断,较为方便”;三、“广场内之地皮大半为西安市政府与(省)社会服务处所有,迁建时较为容易办理”;四、“居西安市商业区之中心,市民开会与阅览均较为方便”。

1947年,陕西省参议会再次提议在钟楼周边规划西安市中心广场,并拿出更为详实的计划。为保证地面广阔,决定将简陋民房一律拆除,有可观的建筑量予保留以作陈列游览之用,东南至钟楼、西南至鼓楼十字、西北东北至粮道巷,完全圈入,四边外向临街铺面不动,使商贩不至失业,可于广场四周先行招商建修,以现繁荣壮观瞻,场中心建音乐堂一所,日夕奏乐,以娱市民。首先是划定钟鼓楼间旧民政厅地址及其四周全部,中心广场建陈列馆、音乐堂;其次拆除民房、占用地皮,居民给价赔偿;三是及时测定广场及大街地面,先限制不准于圈用地上再建筑,估值付价,限期拆除[9]。然而1947年以后,国民政府日渐腐败,民生凋零,中心广场计划受到周边商民的强烈反对,社会各界也纷纷吁请政府“体恤民艰”“撤消此项计划”。于是“晨钟暮鼓相见欢颜”的钟鼓楼广场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建成。

关于钟楼的故事还有很多,比如民国时期众多的“钟楼牌”,中南火柴公司、新合兴染织厂等众多本地品牌都有申请注册“钟楼”商标,依靠钟楼本身的知名度推广自己的商品,而这些本土商品也渗透于西安百姓生活的各个领域。

钟楼是历史留给西安人民的宝贵财富,它与那些尘封已久的档案结合在一起,共同见证了古城的历史,展现了这一时期西安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注释及参考文献

[1]《西安市志》第二册

[2][3]《陕西省志·建设志》

[4]陕西省档案馆馆藏72-4-105-1关于钟楼四周宽度不够应用一事给陕西建设厅的笺

[5][9]陕 西 省 档 案 馆 馆 藏 2-1-1125-12陕西省参议会参议员黄统等提议规划西安市中心广场开辟钟楼斜出四隅大街以利交通案

[6]陕西省档案馆馆藏54-4-134.1-1陕西省公路局业务组关于张贴由钟楼加开韦曲往返班车的通告

[7][8]西安市档案馆内部资料《民国西安钟鼓楼档案史料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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