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放走醉驾者引猜想
2020-09-02
文萃报·周二版 2020年29期
最近,一则“有人酒后驾车,交警不测酒”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女子驾车被逆行车辆撞到,交警却并未当场对逆行车主做酒精检测,直到两个多小时后,在被撞女子的一再要求下,才用酒精检测仪测出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然而,交警并未进一步抽血检查,就以心脏病为由放走了醉驾者。
事发之后,在舆论场上引发了轩然大波,逆行车主曾在保定纪检监察系统担任二级调研员的身份,更让事件备受关注。7月26日,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报称,警方已经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当事人李某某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通报上看,当事人确系醉驾无疑。那么,交警为何没有在第一时间对其测酒,又为何在已经测出醉驾的情况下把人放走?7月28日,经保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醉驾者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这从另一方面加深了公众对交警当时做法的质疑。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深夜,而且是逆行所致,无论出于职业警觉、还是例行公事,交警抵达现场后,都应快速检测驾驶员是否涉嫌醉驾。而交警故意放走涉嫌醉驾者,背后是否有貓腻?交警不按章执法,有包庇之嫌。执法者应以此为鉴。
(摘自《中国青年报》7.29 白毅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