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诗上大报
2020-09-02杨舟平
杨舟平
1992年,是我由乡镇法庭调到在县法院机关办公的城关法庭工作的第一年,有两件事令我难忘:第一件是我由乡镇调到县城工作了;第二件是我的一首小诗《下乡归来》被《陕西日报》副刊采用。
我当时在城关法庭担任书记员兼法警,虽是法院一个很小的角色,工作忙碌,岗位不可或缺,但我一直忙里偷闲,坚持班外写作。法庭当时只订有《宝鸡日报》《凤翔报》,只有院办公室和几位院领导才订有《陕西日报》,我大概是在8月收到《陕西日报》寄来的一张样报,才知我的小诗《下乡归来》被《陕西日报》副刊采用了,虽登在副刊右下角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但我一眼就找到了,一口气把这首诗看了三四遍,特别把我的名字和工作单位看了五六遍,最后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说出了声,我索性就将报纸拿给同办公室的几位同事看,之后又小心翼翼地将我的诗作剪下来(我一直有剪报的习惯),认认真真地贴到我的“剪贴本”上。
过了十多天,我还收到了一张15元的稿费通知单,同事高兴,让我请客,我就給大家买了一个大西瓜一起分享。大概又过了两三个月的一天中午,省法院研究室的王主任来院里调研工作,听院长说要专门召见我。在院长办公室,我见到了和蔼可亲的王主任,王主任居然当着院长的面主动提到了我在《人民司法》《陕西日报》上发表诗歌的事,还询问了我的工作和个人情况,勉励我好好工作,好好写作,还给院长交代,好好培养我。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领导鼓励我,我激动得手都不知放哪儿好。年底,在全院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我被评为“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还特别奖励我200元现金。院长在总结讲话中讲到调研问题时,还专门用几分钟时间表扬了我,我虽低头红着脸,但心里美极了。
其实,这首诗只有10行。初秋的一天下午,我骑摩托车和赵庭长下乡调查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面对原告的老实怯懦、被告的趾高气扬、证人的抱打不平,我及时做了笔录。回去后,心情仍难以平复,当晚写下:带一身风尘/装一腹案情/披着夕阳/心在滚烫着/想着受害者的泪水/嚼着凶暴着的疯狂/忆着不平着的愤慨/在灯光下/用充满激情的刀笔/写下严正的文字。后来,我又写了两首诗,连同《下乡归来》共三首现代诗,一并寄给《陕西审判》(现更名为《三秦审判》,季刊,是省高院的机关刊)。这三首诗,在当年的最后一期上刊用了。
这就是我与《陕西日报》的第一次正式接触,之后我还给当时的《中国法制报》(现《法制日报》)、《法制周报》(现《西部法制报》)等报刊天女散花般频频投稿,虽见报少,但我“爬格子”的劲头一直没减。
责任编辑: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