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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之意:宋太祖的治吏得失

2020-09-02宋伟哲

检察风云 2020年13期
关键词:赵匡胤

宋伟哲

宋太祖画像(图/网络)

公元960年,后周大将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称帝,建立了赵宋王朝。作为开国皇帝,赵匡胤治军有方,治国能力也很突出。除了人们耳熟能详的“杯酒释兵权”的故事外,重典惩贪、肃清吏治也是他执政生涯中的一大亮点。史书对其有着“释藩镇兵权,绳赃吏重法,以塞浊乱之源”的高度评价。然而光环背后,赵匡胤的治吏工作也有一些遗憾,令人惋惜。

宽仁治民

在中国历史上,唐末、五代十国军阀割据,民不聊生。从公元907年到公元960年的短短53年间,中原地区就先后建立了“梁、唐、晋、汉、周”五个朝代,换了15个皇帝。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皇帝如走马灯似的更换,大臣的官职也时常朝不保夕,不少人都抱着趁着乌纱帽还在赶快捞一笔的心态,吏治腐败不堪。更为糟糕的是,宋朝建立之初,周围强敌如云,政局并不稳定。有鉴于此,赵匡胤选择了宽仁治民的执政策略,首先减轻广大百姓沉重的负担,进而革新腐朽的法制面貌。

唐末、五代时期国政衰败,百姓生活困苦,社会治安日渐混乱。统治者不反思施政过失,反而不断加重刑罚来镇压百姓。盗窃本是一种轻微的刑事犯罪,不宜用重刑治罪。可是从唐末始,朝廷却不断加重刑罚。到了五代后汉时期,朝廷竟然下令盗窃一文钱就要判处死刑。这一举措非但没有刹住盗窃之风,反而给贪官污吏提供了腐败温床。赵匡胤称帝后深感此弊。有鉴于传统的徒、流等刑罚给犯人带来的痛苦非常巨大,赵匡胤创立了折杖法。以往流刑需要犯人到几千里外的边疆服苦役,施行折杖法后,犯罪者只需打数量不等的脊杖,然后在当地服役即可。

唐初法治清明,制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但是到了五代时期,割据地方的藩镇军阀专横跋扈,死刑复核沦为具文。针对此弊,赵匡胤专门和宰相讨论,“五代诸侯跋扈,有枉法杀人者,朝廷置而不问。人命至重,姑息藩镇,当若是耶?自今诸州决大辟,录案闻奏,付刑部覆视之”。从此,死刑复核制度得以重回正轨。当时,各地监狱的条件非常恶劣,罪犯的基本权益无法保障。赵匡胤对此十分忧心,他亲手书写诏书,“两京诸州,令长吏督狱掾,五日一检视,洒扫狱户,洗涤杻械。贫不能自存者给饮食,病者给医药,轻系即时决遣,毋淹滞”。每年仲夏,朝廷都会重申此令,遂成惯例。

赵匡胤深知执法公正贵在选贤用能,故而对此格外重视。他严格地从儒士之中选择司法官吏,以便执行自己的宽仁国策。考虑到儒生的法学知识有限,他特意下令让这些人专门学习法律。司法官吏只要轻罪重判,往往终身不得升迁。不但如此,赵匡胤经常亲自审问案件。“狱有小疑,覆奏辄得减宥。”犯死罪之人,“非情理深害者,多得贷死”。仅开宝三年至开宝八年,他就宽恕了4108人的死罪。经过多年宽仁施政,宋朝的社会风气大为好转,百姓安居乐业,犯罪率大幅下降,史书给出了“立法之制严,而用法之情恕”“致治之盛于乎三代之懿”的美誉。

重法绳赃

宋太祖赵匡胤在宽仁治民的同时,对官员、士大夫阶层也给予了前所未有的优待。赵匡胤曾发下誓言,要求后世之君“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渝此誓者,天必殛之”。这条誓约在两宋三百年中基本得到了良好实践,在中国法律史上可谓空前绝后。不过,宋太祖的不杀士大夫并不是完全对官员废除死刑。对于那些为非作歹的贪官污吏,他毫不手软,敢于重刑惩治,不惜大开杀戒。用清朝学者赵翼的话讲,“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治赃吏最严。盖宋祖亲见五代时贪吏恣横,民不聊生,故御极以后,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浊乱之源也”。随着政局逐渐稳定,赵匡胤的肃贪工作也日渐展开。

赵匡胤欲重法绳赃,首先要有法可依。唐朝、五代以来,适用已久的《唐律疏议》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例如唐初和唐末、五代的物价早已大不相同,可贪污罪判刑所需认定的犯罪数额依然是唐初所定。为了改变困局,历代帝王颁布了大量特别法令,却又使得法律体系日渐杂乱无章。建隆四年(963),赵匡胤颁布《宋刑统》,这是宋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它以《唐律疏议》和《大周刑统》为蓝本,在惩贪方面较之前朝更为科学和严厉。此外,赵匡胤还颁布了大量其他法令来推动反腐惩贪工作。

赵匡胤不但科学立法,还能严格执法。对一些罪孽深重、民愤极大的犯罪官员,赵匡胤更是动用法外之刑予以震慑,而且还要严厉追究监察官吏的失职责任。建隆二年(961)四月,大名府馆陶县的平民郭贽到京城告御状,揭发县令程迪在丈量田亩、分配赋税时枉法不公。赵匡胤亲自处理了此案,命人前往核查,结果郭贽所言属实。赵匡胤下令杖责县令程迪,把他发配到海岛服苦役。同时,他将时任括田使之职的常准免职,责其失职之罪。巧合的是就在这个月,商河县令李瑶也被自己治下的百姓揭发,责其在处理农田问题上贪赃枉法。左赞善大夫申文纬曾奉诏巡视田务,竟然没有发觉此案。赵匡胤览奏后愤怒不已,特旨将李瑶杖杀,把申文纬革职为民。短时间内发生的两起民告官案件,都能上达天听得到公正处理,可见赵匡胤治国之勤、执法之明。

在赵匡胤的反腐生涯中,用刑最重者非王训案莫属。建隆三年(962)八月,张仪等人揭发王训等四人用糠土掺杂军粮。当时正值统一战争进行之际,这些人胆敢在军粮方面毁法谋私,引起赵匡胤前所未有的愤怒。他下令将王训等人“磔于市”,即在闹市区凌迟处死,可谓震动官场。根据现有史料的不完全统计,在他十六年的皇帝生涯中,因贪赃枉法而被公开判处死刑的各级官吏不下二十多人。赵匡胤宽仁治民,时常大赦天下,但是貪赃枉法之官却不在赦免之列。可见赵匡胤的反腐工作绝非纸上谈兵,能够落到实处。

赵匡胤在反腐的同时,还大力倡廉,并且高薪养廉。他说,“俸禄鲜薄,未可责以廉”。不过,这位皇帝在大幅提高百官待遇的同时,自己却过着非常简朴的生活。史载赵匡胤“性孝友节俭,不事矫饰……宫中苇帘,缘用青布;常服之衣,浣濯至再”。比起那些王公元勋,开国皇帝的生活显得十分寒酸。有一天,大女儿魏国长公主穿了一件用孔雀毛装饰的华丽衣裙,赵匡胤看到后便告诫她不要再穿这件衣服了。他语重心长地教导女儿,“汝生长富贵,当念惜福”。赵匡胤还是一位经常微服私访的皇帝,而且置群臣劝阻于不顾。作为有道明君的赵匡胤热衷于此,必是对他治理天下,特别是治吏大有帮助的。

美中不足

赵匡胤在治吏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也有不足之处。赵匡胤称帝靠的是陈桥兵变,因此他特别注重提防武将造反,为了收揽其忠心,常对贪腐武将施行“法外之意”,予以纵容包庇。

大将张美担任沧州节度使期间,强抢民女为妾,抢夺民财四千缗。百姓向赵匡胤诉苦申冤,赵匡胤召见原告问道:“沧州在张美没有赴任之前是否安宁?”答道:“战乱不安。”又问:“张美赴任后呢?”答道:“张美来后就没有兵寇之患了。”赵匡胤说:“张美保全沧州百姓性命,这可是大功一件。他虽然抢走了你女儿,有什么值得抱怨呢?如果你想让我贬他、杀他,我是没什么可惜的,但我是可怜你们沧州百姓的安危啊。我现在就派人训斥张美,他今后再也不敢了。你的女儿值多少聘礼?”答道:“铜钱五百缗。”赵匡胤随即让官员把四千五百缗铜钱交给告状者,打发他回去了。然后,赵匡胤招来张美的母亲,告知其张美的劣行。张母磕头谢罪道,“我住在京城,不知此事”。赵匡胤赐给张母一万缗铜钱,说,“告诉你儿子,缺钱可以跟我要,不可以再去抢夺百姓。好好对待这个民女,逢年过节多给其娘家送礼,还要经常去探望抚慰他们。”

无独有偶。大将李汉超在关南任职期间,也干下了强抢民女、欠债不还之事,被人告上京师。赵匡胤依样画葫芦,责备原告:“李汉超是朕的爱将,你的女儿给他做妾难道还比不上嫁给农民吗?如果李汉超不镇守关南,谁来保护你家人的安全呢?”赵匡胤打发走农民,密诫李汉超不可再犯。乾德三年(965),大将王全斌领兵伐蜀,得胜之日,王全斌等骄兵悍将公开豪夺妇女、劫掠钱财,以致引发当地居民暴乱,大量受害民众赴京城申冤。当时,百官公议王全斌等人应当处以极刑,但赵匡胤最终还是力排众议,包庇了王全斌等人罪行,只是予以降职处分。数年之后,江南平定,赵匡胤赐给王全斌等人大量钱财,并抚慰道,“朕顷以江左未平,虑征南诸将,不持纪律,故抑卿数年,为朕立法。今已克金陵,还卿旄钺”。客观地讲,赵匡胤对武将贪赃枉法的包庇更多的是出于政治目的。但是不可否认,宋太祖在政治与法治之间,没有做到科学平衡。这为日后宋朝军队的迅速腐化堕落埋下了祸根,间接酿下了宋朝军力孱弱、亡于外患的悲剧结局。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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