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直播带货的规范与监督
2020-09-02郑纳
郑纳
【关键词】官员直播带货 监管机制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多地的农产品出现了滞销现象,为了加快复工复产进程,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不少地区的领导干部采取直播带货的方式促进农产品销售。通过网络直播,领导干部和民众“面对面”,其良好的亲民形象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可,并为当地经济发展催生了新机遇,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2020年5月9日,城固县在开展“县长直播带货”活动时,出现了“强制本县干部摊派消费”现象,不仅未能带来正面的推销效果,而且借助职务权力要求他人“强制性消费”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领导干部直播是新时期执政理念的新探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创造力的同时应当从思想、行动和监管几个方面做好工作,谋而后动、行动有力、监管到位,探索领导干部直播带货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严把“官员直播带货”入口关,严防中间环节的情况突变
领导干部直播带货,要把严入口关,明确地告知购买者农产品的实际质量情况,抓住契机擦亮本地特色产品的招牌,让群众买得开心,用得放心,坚决杜绝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的情况,确保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与公信力不受损害。同时,针对投机取巧者在各类中间环节通过邮费自理变相加价、拒不退换等方式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的情况,要以针尖对麦芒的硬碰硬精神严防死守,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的同时,守护好领导干部直播带货这块金字招牌,扎实助推复工复产。
第一,慎重而为,把好思想意识关。领导干部从幕后走到台前,其特殊身份既能起到动员作用,搭建起地方产业、农户和消费市场之间的链接纽带,继而转化为销售流量,还能收获“亲民务实”“接地气”等好评,但如果出现造假和欺骗行为,不仅有悖于直播带货的初衷,而且容易引发争议,带来社会质疑,损害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因此,领导干部要提高风险意识,在看到直播和脱贫碰撞出火花的同时,也能冷静思考,切忌盲目跟风,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并充分结合产品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直播带货,还要熟悉直播的操作,认真做好谋划,确保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为农副产品走向市场提供切实助力。
第二,精益求精,确保产品质量。领导干部在网络上的带货行为与政府的公信力紧密相连。产品背后是政府的背书,如果领导干部只是把直播对面的观众当做“过路客”,只卖不管,那么,销量再好也是无济于事,反而会因为质量不高、售后不佳等问题,损害政府公信力。领导干部应当精益求精,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同时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优质的售后服务,尤其是对于生产周期长、保质期短的农特产品,更要在存储、运输、包装等环节下好功夫,确保质量让人放心,服务让人暖心。
第三,守好底线,把好纪律规矩关。虽然领导干部直播带货属于公益性质,但涉及到选择产品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权力寻租隐患,容易引发腐败现象。因此,领导干部在进行直播带货时需要严守边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办事,既不能随意接受企业邀请,更不能参与相关营销活动,在带货对象的选择上也应服务于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也要做好审批把关,防止引发廉政风险、扰乱市场秩序等现象。
需坚持适度性原则,避免领导干部因“直播带货”而忽略了本职工作
领导干部直播带货可以有效促进农产品销售,帮助解决农产品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滞销的难题,但是如果不能给出有力的举措并保持连续性,必然难以持久。随着直播逐渐进入千家万户,相互之间的竞争也愈发激烈,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直播的方式也愈发多样化,进而带来一系列的风险,例如,在直播过程中通过表演可以增加流量,但是也会将其置于网络的舆论下。同时,领导干部将时间与精力大量花费在直播上,其对于职能的专注程度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带来新的责任困境,同时也会带来新的形式主义。基于此,为了有效地规避风险,切实发挥直播带货的作用,领导干部直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具体如下:
第一,弥补性原则。领导干部进行直播带货应将弥补当前的市场空缺以及解决普遍性的问题作为主要目的,在促进消费的同时为公众的购物提供便利,也能为大众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第二,示范性原则。领导干部进行直播带货应当着眼于为市场带来活力,促进消费,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帮助企业以及农户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建立新型的销售平台,不能成为经营任务和广告的标签。同时还要防止不良动机的出现,如谋取私利和捞取政治资本。第三,有效性原则。领导干部直播带货时应履行职责和遵守规则,切实发挥出应用的效力并有所作为。若通过直播并未获得明显的效果,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采取新的更加有效的方式。第四,安全性原则。领导干部进行直播带货时应注意言行,对舆情风险进行防范,并且根据反馈及时对产品和言行进行调整,避免出现负面的舆论。第五,适度性原则。将直播和政务进行有效结合,充分认识到直播只是政务开展的一种方式。领导干部应将重心放在整体统筹、发展规划以及协调和资源保障等工作上面,激发内部的发展动力,充分壮大外部的协同力量,守土尽责带好队伍,为区域的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化约束领导干部直播带货行为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具有极强的爆发力,但是由于其出现的时间比较短,监管机制并不健全,因此会有较多不可预知的风险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民的名义。因此,针对我国当前还没有对领导干部直播带货行为建立完善的规范机制的现状,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建议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对领导干部直播带货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具体如下:
第一,建立活动审批制度。为更好地利用领导干部直播带货的方式帮助本地农副产品走向市场,农业农村相关部门可就该方式提出实施方案,报地方政府审核,并经纪委备案方可实施,如果未经审核通过,相关人员不可使用该方式进行农副产品营销。第二,建立商品准入制度。领导干部使用直播带货的方式进行产品营销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领导干部不可以任意从事任何和营销有关的活动,同时市场监管以及农业和农村部门应当联合起来,对进行促销的产品进行调查。第三,建立质量承诺制度。在领导干部进行直播带货之前,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农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通过和农户或商家签署质量承诺书的方式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并对相应的售后服务提出要求,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避免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害。第四,建立监管专项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对直播带货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避免出现事前宣传过程中利用政府和官员形象为产品代言的行为,并且及时介入到事后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中,以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进而给政府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
(作者为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大山:《谈官员直播带货新风尚》,《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1月8日。
②秦朝森:《直播带货尚需规范引导》,《太行日报》,2020年5月9日。
③胡緒全:《领导“直播带货”要做好功课》,《商丘日报》,2020年5月11日。
④阮启祥:《党员干部直播带货面面观》,《江西日报》,2020年5月13日。
责编/李一丹 美编/王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