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村振兴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的实现路径
2020-08-31杨骏
杨骏
摘 要: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时也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动农村现代化,从而实现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 生活富裕” 的总目标。随着美丽乡村综合治理力度的不断增强,新时代社会主义美丽乡村建设也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方针,不断促进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本文通过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关系,分析了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所遇到的现实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为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建设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绿色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733(2020)18-0243-01
1 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关系
1.1 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联系。
“美丽乡村”起始于习总书记在浙江实施的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乡村振兴战略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聚焦当今我国农村发展的瓶颈期,为实现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因此,二者联系紧密。
1.2 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区别。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综合考量我国现阶段发展特点之后提出的一项战略性部署,需要从改革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来推进,其改革目标以及相应的改革措施相对来说会比较具体而明确。而建设美丽乡村则是一个有方向、长期性的过程,其内容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所面对的问题不同而不断地变化。
1.3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战略性布局。
美丽乡村建设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开创性实践。乡村振兴战略主要是运用行政手段,通过行政干预和制度改革,运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调动各个职能部门来解决那些市场无法解决的深层次的瓶颈问题,以推进乡村的持续性发展。
2 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困境
2.1 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制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第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农业生产主要还是以传统的方式为主,机械化程度较低,这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第二,我国农村地区的相关技术服务体系亟待完善,且相关法规不健全,对化肥、农药及农膜等农用物资使用不合理。第三,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及生产设施建设速度跟不上需求的增加,使得污染情况愈发严重。第四,我国当前的农业科技水平较低,农村生态建设缺少强大的技术支撑。在相关农业技术开发方面,科研人员与农民缺少深入的沟通,联系较少,这使得农业技术的研究成果无法与实际的农业生产相适应,间接导致农业发展缓慢。与此同时,政府对于农业生产也不够重视,导致从事农业技术研发的工作人员缺乏投入研发的积极性与热情,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成效不显著。
2.2 农村环保法治体系建设欠缺。
近些年来,国家正逐步加强农村的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对农村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但总体来说,农村的环保法治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无法与新时期对于农村生态文明的新要求相匹配。第一,有关农村生态文明的立法不完善。在质量方面,我国有许多关于农村经济的农业法律、行政法规,但是在农产品流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的法规却严重缺失。第二,基层执法体系和机构不健全。农村人口分散,村民居住位置不集中,这给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了严重的不便,再加上村民法制观念较弱,法律素养不高,导致执法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对违法企业的行为存在处罚过轻、处罚措施执行不到位、处罚效果欠佳的情况,这使得有关部门的实际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2.3 农村生态管理体制不健全。
第一,管理体制欠佳。在宏观层面,即使农林业、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相关努力,但相關部门缺乏对生态建设政策的整体指挥与推进,进而基层乡镇缺乏充足经费与优质人力资源对农村的生态指标进行专业化考核和监督。第二,实施机构冗杂,工作效率降低。例如,农业部推进科学施用配方肥、家用沼气、农村综合规划工程,卫生部制定农村改水改厕方案与实施等。第三,相关政策无法真正落地,相关经费投入的持续性差。要确保资金长期有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抓细抓实相关责任,以全面改善农村的资源与生态环境。
3 美丽乡村建设的实现路径
3.1 需统筹全局,要以科学的思想引领发展。
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思想,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想,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需认真深刻的理解这一思想,并结合实际情况深入贯彻到基层农村建设中,也要认真地将该思想落实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行动中,使之成为有力的思想武器,作用到乡村建设的方方面面。
3.2 提高广大农民共同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意识。
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参与度,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改变之前焚烧垃圾、随意处理生活垃圾的习惯,多使用生态能源,循环利用资源,同时要让他们成为乡村建设的监督者,发挥主人翁意识,共同为改善农村环境做出努力。要让广大农民认清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充分将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的优势,让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切实惠及老百姓,让村民共享发展成果。
3.3 充分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的法律法规。
法律保护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美丽乡村建设而言毋庸置疑也是重要的一个利器。广大人民群众在投身于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建设中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从而使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但是目前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法律法规而言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所以我们要将建设美丽农村相应的法规进一步完善,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立法也要考虑到人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各种流程步骤,让建设过程有法可依。
3.4 充分统筹城乡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秉承协调发展的理念,即在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同时,也不要忽略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推动城乡同步绿色发展。要充分完善广大农民户籍制度以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基层制度的自主创新,使其充分推动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城市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到农村现代化所做出的相应改变,二者之间要充分统筹平衡,相辅相成。
4 结语
建设美丽乡村是我们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既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也要让发展成果惠及农民。当前的美丽乡村建设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思想,将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不断转化,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的统一起来,在不久的未来,新时代的美丽乡村必将以全新面貌呈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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