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娃》中的多层次“重现回忆”及其意义
2020-08-31樊璇玥
托尼·莫里森在1987年完成《爱娃》这部小说时,没有料到它会引起世界文坛的如此瞩目,事实上,她曾经这样担心过,这可能是自己所写的所有小说中读者最少的一部,因为它表现的内容是小说的人物不愿记起的、作者不愿記起的、黑人不愿记起的。《爱娃》所回顾的惨痛历史正是黑人在长达200多年的奴隶制中惨绝人寰的经历。小说揭示的不仅仅是主人公斯泽或者其他黑奴个人的心灵创伤的故事,而是整个黑人被遗忘、被湮灭的历史。帮助莫里森从历史的深度,从心灵和人性的角度来重现这段历史的,是一个贯穿整个文本并且超越文本的概念——重现回忆。重现回忆是莫里森在小说中臆造的一个词语,它是一个复杂概念,它不是单纯的记忆,它既是过去对现实中的再现,也是对过去有意识的回顾与把握。它既是个体的,也是集体的,甚至是种族的记忆。
一、奴隶制的阴影与重现回忆
首先,莫里森表现的是奴隶制的阴影与重现回忆的形式对昔日黑人奴隶,特别是黑人女性的生活影响,而正面面对它,重新把握它,是昔日奴隶获得新生活的先决条件,重现回忆成为揭示小说主题内涵的重要层面。
小说的主叙述时间放在奴隶制废除后的1873年,此时内战早已结束,黑人至少在名义上完全解放。然而,主人公斯泽的生活毫无生机和希望。她和孤僻的小女儿丹沃住在闹鬼的房子里,每日与过去的回忆徒劳地做着斗争,她的生活被莫里森做了生动的概括:“每天早上,斯泽揉着面团,揉啊揉……开始一天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这是最好的方式。”过去的经历留下的伤痛如此深刻与巨大,斯泽似乎只有努力关上记忆的闸门,才能使自己不被它吞噬掉。然而,对记忆的苦苦压抑带来的是精神苦闷,是生活的苍白与孤寂。
尽管斯泽努力地击退过去,却永远无法超越过去的一切,即使她穿过田野去压水井处洗脚,尽量不看任何东西,过去的一幕幕情景依然如洪水滚滚而来。恍惚间,甜蜜之家到了,展现在斯泽眼前,那个农庄里的一草一木令她失声尖叫。斯泽全力把守过去记忆的大门,不仅仅是因为它对自己是一个无底的痛苦深渊,还因为在她看来,过去的一切都存在于重现回忆,永远对她的孩子是一个威胁:“如果你去了那里,站在它存在过的地方,它会再来一遍,它会在那儿出现,等着你,所以你永远不要去那里,永远不能。”斯泽有意向小女儿丹沃隐瞒过去。那么打开记忆的闸门,让生活沉浸于重现回忆,结果又会如何呢?
还魂回来的爱娃生动地揭示了这个过程的痛苦:“她神秘地出现在家门前,穿着一身漂亮衣裳,带着长途跋涉的疲惫,但是脚上的鞋子却崭新干净,她皮肤像婴儿一般,除了知道自己的名字叫爱娃以外,她记忆混乱,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然而她脖子上的疤痕以及她哼唱的多年前斯泽自编的摇篮曲都表明,她似乎就是斯泽还魂回来的女儿。更为奇怪的是,她虽然对自己的身世懵懵懂懂,却有着一些奇特的与其年龄不符的记忆,在她的记忆中,甚至有着当年黑人们从鲜花盛开的非洲大地被贩卖至美洲,在横渡大洋的贩奴船上遭受惨绝人寰待遇的情景。”事实上,《爱娃》是莫里森在小说中的一个隐喻,莫里森让这个鬼魂真实化,并赋予它特殊的气质特征,是为了让历史与记忆真实化。爱娃正是奴隶制沉淀于黑人心中的种族记忆,是重现回忆的具象化。
压抑回忆与重现回忆的张力贯穿整部小说,压抑过去的回忆是徒劳的,而沉溺于个人的回忆中,有可能剥夺现在的生活,同样没有未来的出路。莫里森想要表达的是,要走出过去的阴影,黑人需要整个社区乃至整个民族的协力支持,因为重现回忆不是个人的,而是家庭朋友乃至民族的集体记忆。对于个体来说,记忆是痛苦的,正如斯泽发现的那样,而只有当小说中的人物学会把她的故事同他的故事放在一起、同群体的故事放在一起,才能真正治愈伤痛,走出过去的阴影。
二、《爱娃》的创作与重现回忆
从创作过程到创造目的,小说本身也是一种重现回忆。当莫里森重述这段美国奴隶制的历史时,重现历史的痛苦同样也出现在她的创作中,从旧报纸上了解了黑人女奴玛格丽特·加纳的经历后,莫里森感到自己有责任把她以及昔日奴隶的故事完整、真实地叙述出来。小说的创作从构思到完成历时六年,其间莫里森惨淡经营,数次想要放弃,但每当此时,她就为自己鼓劲:“如果他们能够在其中生活,我就能把他们写出来,我拒绝相信那个时期那个东西(奴隶制)无法用艺术表现。”莫里森认为,艺术家依靠艺术的真实比历史学家更能从深层次探究其中历史和心灵的真实,更能引发强烈的反响和深层的思索。《爱娃》的创作目的并不仅仅是回顾一个失去的世界,记录它的事实细节,更不是某种伤感的怀旧,而是着力表现人们如何对待过去,如何通过正视它、接受它、重新把握它,获得成长和幸福,这是个对当代人同样有着深刻意义的主题。莫里森探求的是过去对现在的意义。在她看来,不对过去有着清醒的认识,就不能正确地面对未来。莫里森认为,否认它、回避它、躲藏开它,肯定只会带来不完整的生活——一种通常没有希望的生活。对她而言,奴隶制的这段历史,特别是它对黑人留下的巨大心理创伤,却被有意回避着,仅有的一些奴隶叙事往往大而空,真正的历史,尤其是黑人的心灵史,大半被遗忘和湮灭。作为一个有着强烈历史责任感和民族意识的作家,莫里森坚持要为这段历史作证,以启迪和鼓舞自己的民族。
三、读者与重现回忆
在邀请读者进入解读时,小说《爱娃》也催化了读者的重现回忆。小说的文本结构和叙事策略强化了这一目的。对应的小说人物的回忆,使用了碎片式叙事手法,故事的叙述支离破碎,时空不断错置,过去的记忆和现代的叙事交织在一起,回顾过去与回避过去,叙述故事与逃避叙述之间的张力,构成了错综复杂的文本结构。例如,对小说的主要事件斯泽杀婴的叙述,就因为当事人对回忆的抵制,表现得遮遮掩掩、吞吞吐吐。直到把整部小说读了将近大半,读者才完全明了,18年前斯泽面对奴隶主的追捕而杀害亲生骨肉的事实,这种碎片式叙述要求读者必须参与故事的构建来筛分人物关系,拼凑零星的记忆片段,补充叙述的空白,重建事件的始末。这样,读者对文本的介入与小说人物的内在体验同步,读者与人物一起经历重现回忆的痛苦与心灵愈合的过程。正如小说中表现的那样,重现回忆不单单是个人的,也是集体的、历史的,当个人的回忆上升为集体的对过去的回顾时,它便具有了治愈心灵创伤的作用。莫里森欲通过《爱娃》让读者参与这段忘却的记忆,重新回望和把握,这对莫里森关注的读者群(黑人读者)来说意义重大。
四、结语
在历史有着渐渐淡去的危险、记忆有着变成抽象概念倾向的今天,重新正视历史,学会在重现回忆中把握好过去、现在与未来,不但对黑人,对于其他美国民众乃至不同种族和国别的读者同样具有深刻的意义。在小说的结尾,莫里森强调了这不是一个可以流传的故事。但是,作为一部从创作客体而言关于重现回忆、从创造主体的创作意图而言为了重现回忆、从阅读主体而言涉及重现回忆的文学作品,《爱娃》本身的存在使得这句话成为一个耐人寻味的悖论。
(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作者简介:樊璇玥(1994-),女,江苏宿迁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英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