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教师资培训的回顾与展望
2020-08-31陈雪曹晔
陈雪 曹晔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取得了巨大成就,先后经历了国家和地方积极探索、完善培训体系、培训制度模式创新和改革培训体制机制四个阶段。通过四十多来的发展,我国建立了较完善的培训体系,形成了有效的培训体制机制,培训项目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培训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培训模式更加丰富多样。为适应新技术革命、产业变革以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职教师资培训需要在方式方法、教学模式、资源建设、实践平台、校企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关键词]职教师资培训;发展历程;未来趋势
[作者简介]陈雪(1993- ),女,黑龙江伊春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在读硕士;曹晔(1963- ),男,内蒙古丰镇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教师研究院院长,教授。(天津 30022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协同视角下职教师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9JGB397,项目主持人:吴长汉)
[中图分类号]G7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20)16-0054-08
职业教育是跨界教育,教师队伍必须是“双师型”教师。长期以来,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一直是职业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基础工作”,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成为时代强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职教师资培训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伴随着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师职后培训的需求越来越大。对我国职教师资的培训历程进行回顾,系统总结职教师资培训的规律和经验,无疑是构建新时代职教师资培训格局的重要举措。
一、改革开放以来职教师资培训历程回顾
(一)国家和地方积极探索阶段(1979—1998年)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要求,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加强对校长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引领地方积极探索职教师资培训工作。
1.依托院校开启师资培训工作。为满足职业教育发展对师资的要求,从国家创办技工师范院校和地方开设师资班开始探索职教师资培训。197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劳动总局和教育部关于增设四所技工师范学院的通知》,在天津、山东、吉林、河南建立四所技工师范学院,按照国家劳动总局的要求,新建院校培养和培训工作共同开展。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明确要求各地积极创办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并要求普通师范院校等积极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同年印发的《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要通过培训提高师资水平,使中专的教师达到本科水平。在国家政策的倡导和支持下,各地方院校着手学历达标的规划,全国各地形成了创办师资培训班、短训班的热潮,以提高教师学历。
2.开展国内外进修培训,提升教师素质。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从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发布的首个关于中职专业课教师进修的文件——《关于1983—1984学年度全国中等专业学校选派教师到全国高等学校进修的通知》明确规定,开始选派中职教师到国家重点高校进修。1983年,当时的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司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联合开展职业教育管理者、职业学校负责人等培训班,并邀请日本、澳大利亚的专家分享了经验。同年,我国与德国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在我国相关省市进行德国“双元制”试点工作,邀请德国等国外专家来华培训或选派职教教师出国考察学习。1986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进一步指出有计划地派遣教师出国进修,1987年选派50名教师出国进修。20世纪90年代,各地积极开展中外合作职教师资培训项目。例如,1998年山东与德国巴伐利亚开展的师资培训项目,邀请德国专家在国内对教师进行教学方法培训,选派管理干部赴德国培训或考察。1998—2004年,中德唐山农村职业教育项目中有70多名教师及管理干部赴新加坡等地进行培训。培训项目的实施使我国职教师资的国际交流从最初的“引进来”,变成“走出去”,为后期国际交流提供了经验。
3.国家示范引领职教师资基地建设。随着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發展,各地依托高等学校建立培训基地,开展职教师资培养工作,如1988年2月山东省依托山东理工大学成立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国家也出台政策对基地加强指导,如1989年1月发布的《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倡导各地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同年,国家教委批准天津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四所高校作为国家级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开展职业学校校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1993年印发的《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意见》提出,各省份可依托有条件的普通高校、教育学院等建立 1 ~2 个培训机构。1994年,国家教委又陆续在同济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大、东南大学四所重点大学设立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至此,在国家培训基地的示范引领下,各省份培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对培训中心和基地建设给予经费支持。1990年7月,国家将1480万美元贷款批给9所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两个职业技术师范系及一个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有效地改善了培养培训基地的条件。
4.职教师资培训开始迈向法制化。1993年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等职业学校逐渐走向正规和成熟,国家职教师资培训对象也开始从管理干部转向专任教师。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年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了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法的培训”的权利等,标志着师资培训有了法律保障。199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保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为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我国职教师资培训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出台和完善,职教师资培训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总的来说,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末这一时期,职教师资培训经历了从地方探索到国家引领阶段,从对一般教师培训到校长和管理班干部培训、从国内培训走向国际化培训、从依托普通高等学校进修培训到国家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从单一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培训到各类院校分工协作的培训、从政策引领到国家法律强制,地方培训教师与国家培训管理干部并存,专门化的师资培训基地开始建立。但是,相关制度仍不健全,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网络体系,需不断改革与完善。
(二)加强基地建设,构建师资培训体系(1999—2009年)
20世纪末,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达到6︰4。为适应职业教育的大规模发展,1999年国家开展大规模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实施“园丁计划”以及“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开发培训资源,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提升教师素质,逐步形成了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培训网络,开始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1.完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体系。世纪之交,教育部在原有国家教委时期建立的8所国家级培训基地的基础上,1999年国务院转批《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基地。1999年11月,天津大学等20所学校成为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2000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建立相对完备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网络体系,此后,又分批次遴选了40多个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截至2005年,共建立56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8个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2010年,国家又遴选了45家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国家的示范引导下,地方也建立了300多个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至此,我国逐渐建立了以国家、省级为主,院校为基础的三级职教师资培训体系。
2.启动教师素质提高计划。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各级各类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推进素质教育。文件指出,2010年前后,经济发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获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和校长应达到一定比例。2000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以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截至2008 年,全国有将近4000名中职教师获得硕士学位。
在注重在职教师学历提升的同时,加大对骨干教师培训的力度。1999年发布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的“跨世纪园丁工程”规定:1999—2000年,选培10万名中小学及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其中,培训中职教师1万名。2002年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鼓励教师参加培训和进修,有计划地提高在岗骨干教师的轮训工作水平。为落实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6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提出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截至2010年,累计培训中职骨干教师15万人,同时还组织国家级培训优秀学员出国培训。
3.开发师资培训资源。根据《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为完善培训项目体系,中央财政拨款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开发80个重点专业的培训方案以及教材、课程等,开发了中职学校的教师培训包、校长培训包和公共基础研究成果三大类培训资源,完成了重点专业师资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开发项目,共形成了五大类成果,包括各类报告83种、各类标准76种、各类培训方案77种、各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73种、各类培训教材235种,有近800位专家参与培训包开发。同时,为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师资培训方案、课程等的研发质量,教育部遴选了12个专业项目并且邀请德国相关的职教专家参与专业教学法教材的研发编写工作。此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开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资源,有效地推动了职教师资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了职教师资基地培养培训能力的提升以及培养培训体系的完善,为今后提高教师培训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4.加强教师国际交流。师资培训不仅在国内开展,还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通过加强国际交流来开展,从而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提升国际视野。1998—2004年开展的中德唐山农村职业教育项目,聘请德国专家培训果树、农机等5个专业的教师527人,还有70人接受出国培训。2002—2007年的中澳职教项目,国内培训职教教师及管理干部860人次,选派了多名職教教师赴澳培训。2004—2006年,教育部启动了“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3年累计培训汽车运用与维修等6个专业的骨干教师916人。2007年启动了新一轮“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选派500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德国和奥地利进修、675名重点职业学校校长赴德国和澳大利亚考察。这是我国职教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地选派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其次,部分省份也与国外合作开展职教师资培训项目,如2003年中法湖北职业教育培训项目、2008—2009年广西—新加坡中等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等。另外,还有院校之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2000年以后,院校之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渐增多,部分院校邀请了国外学者来华参与职教教师培训。2006—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选拔国家级培训优秀学员1000人出国培训。可见,这一时期,培训网络从国内延伸到国外,培训内容重视对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课程和专业教学法的学习。
5.规范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进入21世纪,我国职业院校办学从学校单一的办学模式走向校企合作办学,从升学导向的教育转向就业导向的教育,要求加强教师的企业实践能力。2002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提高职教师资的实践水平,安排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工作。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规定专业教师每两年要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实践。为落实国务院的要求,2006年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对企业实践的方式、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2007年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培训对象的时间、形式、内容等做出了要求,并规定教师的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50%。
这一阶段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受多重力量的影响,包括毕业生开始面向市场就业、高校扩招、扩大高职招生比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职业教育处于调结构、转方式阶段,中职比例下降,高职比例提高;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这一系列变革使此阶段相比2000年之前,更注重提高教师的技术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此,国家级培训一改以往以管理干部为主的方式,改为专任教师为主。这一时期职教师资培训体现在构建培训基地网络、实施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国际交流、提倡教师企业实践等一系列改革,同时关注教师的在职学历提升,启动了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三)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2010—2016年)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职业教育进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时期,教师培养工作也进入一个新阶段。2010年印发的《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教师五年一周期轮训制度。2011年,教育部首次出台了关于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制度建设的专门化文件;2012年,国务院首次颁发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门文件,对教师培训工作提出系统化要求。此外,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职教师资培训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推动了培训模式不断创新,标志着教师培训进入制度和模式创新阶段。
1.健全培训制度。“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大规模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国家和地方都形成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十二五”期间完善职教师资培训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2011年发布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在以往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基础上,实施了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兼职教师聘任等项目;同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从新教师上岗培训、教师岗位提高培训、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训、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兼职教师等多方面提出了职教师资培训制度框架。2012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师德建设,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等。2013年,教育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不仅为中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职教师资培训提供了科学依据。201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明确了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专业课教师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等制度。国家多个文件的颁布实施,对职教教师培训、教师专业发展等从制度上进行规范,职教师资培训制度逐渐完善。
2.创新培训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职教师资培训模式经历了多阶段、多方面的探索,从以普通院校进修培训为主到教师学历的补偿培训,从校本培训到省级、国家级培训,从校长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到专任教师的培训等,但总体以学校或基地培训为主。如20世纪90年代,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逐渐形成入职培训、骨干校长培训、高级研修三种形式,广泛采用“学习理论—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实地考察”四结合的培训模式。2005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十一五”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对骨干教师培训创新性地提出了“基地+企业”的培训模式,即2个月的培训时间,一个月在基地、一个月在企业。与此同时,“十二五”以来,在国家倡导的“基地+企业”职教师资培训模式的基础上,各地、各培训基地加大了师资培训模式创新,如辽宁省“千名教师进企业,千名技师进学校”的“双进”培训模式;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在“一导双驱”(以职教科研为导向,师资的培养、培训为双驱动)培养培训模式框架下构建了“校—企—校”联盟的培养培训一体化模式;重庆师范大学的“行业需求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学员为中心”的培训模式。此外,还有陕西科技大学的“4563”培训模式、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六位一体”的培训教学模式等许多符合院校特色的具体培训模式。由此可见,各地结合自身条件加大了培训模式的创新,培训模式更趋实用性、特色化,对提高职教师资“双师”素质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总的来说,2010年以来,为推动职业教育转型发展,国家加大了对职教师资的培训力度,中央和地方加大对师资培训的支持力度,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开发培训项目,建设培训资源,职教师资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职教师资培训取得了进步。
(四)改革培训体制机制,调动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2017年至今)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为落实中共中央要求,进一步彰显职业教育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的管理体制,“十三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一改以往“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由国家级培训基地承担、根据以往培訓绩效分配培训指标的做法,实行“国家引领、地方为主”的培训制度,培训项目实施和项目内容也有了实质性变化。
1.深化培训体制改革。培训体制改革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提供项目资金,地方组织实施,即国家进行项目的顶层设计和提供资金支持,具体的培训项目由各省负责组织实施。二是项目实施市场化。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一改以往培训项目按计划分配培训指标的做法,普遍采用面向全国实行项目招标制或评审制,引入竞争机制,遴选最好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培训质量,而且克服了职业教育欠发达省份培训资源不足的问题。三是培训机构专业化。由于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标,各培训单位都拿出最好的培训项目去招标,推动了培训机构向专业化发展。
2.培训项目服务地方和教师需求。“十三五”期间,国家共设置了三大类、九个培训项目,供各地结合自身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有选择地开展培训,满足了地方区域化、特色化的培训需求。同时,国家级示范培训项目实行分层分类培训,对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专业教师实行分层培训,对不同需求和不同类型的教师实行分类培训,旨在满足职业院校教师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满足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职教教师培训体制形成了中央主导、地方主责、校企主体,突出地方主体责任的培训体系,有效地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激活了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教师资培训工作,使职教师资培训向区域化、特色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方向迈进。
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已走过40多年历程,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全国建立100个国家级培训基地、300多个省级培训基地,国家遴选了100家大中型企业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参与职教师资培训的企业逾千家,形成了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分级分类开展培训、能够满足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体系;培训体制不断完善,建立了国家引导、地方为主、基地主体、校企协同的培训体制;培训机制不断健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招标或评审制,面向全国遴选最佳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培训项目不断丰富,除了传统的集中培训外,企业实践、跟岗访学、中高职协同研修等形式日益增多,能够满足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培训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招标选择培训主体,培训前开展需求调研,培训过程实行专家指导制,定期开展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视导工作,培训结束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培训模式不断创新,除了“基地+企业”培训模式外,学徒培训、跟岗培训、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培训、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培训等模式不断增多。
二、新时代职教教师培训展望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人口、社会、经济和科技各领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学龄人口断崖式下降、人口老龄化加速;经济从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现代化进程加快;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人工智能快速向生产生活领域渗透,新业态、新技术、新规范、新职业不断产生;等等。为适应这些重大变化,职业教育要大变革、大改革,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也应以国家一系列重大政策为指引,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前瞻性地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工作。
(一)加深“互联网+教师培训”
近年来,“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战略相继提出,人工智能正在逐步改变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启动了“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同年发布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也提出“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这一系列新政策要求我们在职教教师培训中充分利用好人工智能。推进职教师资培训的智能化,要不断探索“互联网+教师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创新性,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一是培训更具个性化。围绕教师专业所涉及的工作领域,采集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对教师做出个性化需求分析,并根据时代背景发掘出新内容、新思想,依据“个性需求+时代背景”提出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方案,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个别化”培训或“共享交流”培训。二是构建品牌特色。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创建了“三箭齐发”混合培训模式,结合“网络平台+集中培训课堂+校本岗位实践”,运用集中、小组、个人培训三种形式,形成院校培训品牌特色。各培训基地、培训院校可根据地方特色,充分利用互联网创设多种培训形式,开发独特的网络培训品牌专业,进而与其他地方进行资源共享,逐步提高培训网络平台的实用性。
(二)推进“层次+模块化”培训
当前,世界各国都把教师专业化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2013年,我国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标志着我国教师专业化进入一个新阶段。教师专业化发展意味着教师培训由他塑转向自塑、由被动转向主动、由政府主导转变为教师主导。为适应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提出分层分类开展教师示范培训,即按照教师不同专业发展需求以及所处的不同层次来开展培训,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适应教师个性化培训需求,要推进“层次+模块化”培训。一是根据教师层次分为校长、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新入职教师等,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与工作特点等设立不同的培训内容等,按需开展培训。二是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的不同设置模块化课程,如必修课程包括师德、工匠精神、专业知识等,选修课程包括专业教学法、课程教材开发、社会能力发展等。借鉴美国的“弹性多元培训选择进修计划”,根据教师的需求结合所属层次,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块化课程,使培训形式、培训内容更加专业化、个性化、特色化。
(三)加强教师团队创新能力培训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新时代要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當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但以往的实践证明,教师个体参加培训后只能改革教学方法,很难对整个专业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团队的分工协作,才能有效推动专业教学改革。为此,《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36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引领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教育部专门印发了《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指导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训要以专业改革和建设为抓手,以课程教学和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好国家教学标准和“1+X证书制度”,课证融合、突出模块化教学,提升教师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标准开发能力、教学评价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四)加强校企人员双向交流
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制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校企合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包括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合作。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是发展教育事业的关键所在,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是实现产教融合、双主体育人的基础和保障。为此,一是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的机制,各地政府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固定岗+流动岗”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等。二是通过跟岗访学、顶岗实践等方式培养数以万计的骨干教师,建设国家的“工匠之师”。三是进一步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把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使教师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完善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允许教师到企业兼职,对学校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以用于教师劳务报酬等。五是加快推动产教融合企业的建设,推动产教深度融合,为校企合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五)完善教师专业实践平台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往的基地主要是教师培训基地,缺乏教师专业实践基地。2019年印发了《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设10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建设1000个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0个国家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双百双千”教师专业实践平台的建立,既为现有高水平“双师型”教师提供了示范、引领的平台,也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实践场所,必将进一步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国家要加快落实这些实践平台,各省份也要为教师专业实践提供政策支持,搭建实践平台,让教师在专业实践过程中提高自身的专业教学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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