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多发的原因分析
2020-08-28
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敏感度不强
知识产权在我国的保护意识一直比较薄弱,过往常有一些我国的知名品牌在国外被抢注的案例。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深入,所以常常出现自己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还不自知。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理念的普及,但是我国民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仍然敏感度不高,一方面由于盗版在我国长期存在的影响,民众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欲是不够强烈,另一方面由于盗版制作群体存在的隐蔽性较强,使得打击力度难度增大。
在我国,正是由于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仍然不够深入,权利保护意识仍然不够强烈,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是私权,所以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将知识产权作为私权保护,在重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的同时,却忽略了对其的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知识产权需要一定的专业基础以及科技为知识产权提供便利,因此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复杂程度也高于普通案件。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七个罪名。而在《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单行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应该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成为知识产权的双刃剑,一方面增加了知识产权的经济效应,另一方面也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了便利。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代价过小
虽然我国目前打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但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仍然屡禁不止,屡打不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侵犯还是产权的代价过小,刑事处罚的力度不够,因此许多人不吸取教训,仍会再犯。目前我国刑法中即便在情节严重、金额输入较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最高也只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创造者要花费很大的心血和精力,有些甚至要投入巨大的研发资金。但是在利益的诱惑下,侵犯人投入的成本比较创造投入的成本少之又少,但却能收到高额的利润,这便是侵犯者铤而走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重庆捣毁一制售假冒洗衣粉窝点
从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获悉,该局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名牌洗衣粉案,警方共缴获假冒成品名牌洗衣粉30余吨、原材料及半成品近20吨。
办案民警介绍,陈先生是国内一家知名日化企业的市场专员。今年年初,他在重庆一些批发市场调研产品销售情况时发现异常:某批发市场销售的多个品牌洗衣粉,价格竟比公司出厂价还便宜。后期调研中陈先生发现,这些洗衣粉从外观看并无他异,但进货渠道有异常,于是向警方报案。
5月7日,警方在确定生产、储存窝点,并掌握大量制售假冒名牌洗衣粉证据后,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突击查处,将全部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警方当场查获封口机、电子台秤、封包机、作案车辆等作案工具,以及假冒名牌洗衣粉包装袋10万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