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烟草用农药登记现状及发展建议
2020-08-28杨传新刘子昂李美荣田翠翠
刘 刚,杨传新,刘子昂,李美荣,田翠翠
(1.山东省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山东 泰安 271400;2.山东省宁阳县蒋集镇农技站,山东 泰安271409;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工学院,广东 深圳 518172)
烟草是我国的重要经济作物之一,种植面积及产量均位于世界之首。我国烟草病虫草害种类多、危害大,每年造成的损失严重。防治烟草病虫草害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但农药的使用不可或缺。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实行严格的农药登记制度,未经登记的农药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已登记的农药不得超出登记作物范围、场所使用。本文综述分析了我国当前烟草用农药登记情况,并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1 我国当前烟草用农药登记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主办的中国农药信息网公布,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国批准在烟草上登记并在有效期的农药共有133种有效成分709个产品。其中杀虫剂40种有效成分321个产品,分别占30.1%和45.3%;杀菌(线虫)剂 72种有效成分267个产品,分别占54.1%和37.6%;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21种有效成分121个产品,分别占15.8 %和17.1%。毒性方面,剧毒产品1个,占0.1%;高毒产品0个;中等毒产品127个,占17.9%;低毒产品538个,占75.9%;微毒产品43个,占6.1%。剂型方面,可湿性粉剂194个,占27.4%;乳油180个,占25.4%;水剂94个,占13.3%;水分散粒剂65个,占9.2%;悬浮剂49个,占6.9%;水乳剂25个,占3.5%;微乳剂25个,占3.5%;可溶粉剂17个,占2.4%;可溶液剂15个,占2.1%;颗粒剂12个,占1.7%。以下分别是原药8个(均为敌百虫),可分散油悬浮剂6个,粉剂4个,微粒剂3个,可溶粒剂2个,缓释粒剂2个,微囊悬浮剂2个,微囊悬浮-悬浮剂2个,湿粉1个,细粒剂1个,微囊粒剂1个,微囊悬浮-水乳剂1个。
1.1 烟草用杀虫(螺)剂登记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在烟草上登记的杀虫(螺)剂中,产品数量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苏云金杆菌、(高效)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辛硫磷、吡虫啉、乐果、啶虫脒、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溴氰菊酯,毒性均为中等毒、低毒或者微毒,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剧毒的只有1个涕灭威颗粒剂产品。阿维菌素、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金龟子绿僵菌、短稳杆菌、藜芦碱、印楝素、除虫菊素等一大批生物(植物源)农药和甲氧虫酰肼、茚虫威、氯虫苯甲酰胺等新型高效化学农药获得登记。从防治靶标来看,集中在烟青虫、蚜虫、食叶害虫、(小)地老虎、斜纹夜蛾等5种(类),登记产品分别有217个、111个、23个、14个和4个。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涕灭威毒性大,使用技术复杂,对施用者存在安全风险,对地下水存在污染风险。辛硫磷、乐果、敌百虫、乙酰甲胺磷等老旧品种登记使用期限已经长达30多年,近年来防效有所下降,药害风险较大。吡虫啉、啶虫脒、噻虫嗪、氯噻啉等新烟碱类杀虫剂对传粉昆虫如蜜蜂种群可能存在严重影响。杀螺(蜗牛、蛞蝓)剂只有四聚乙醛1种有效成分2个产品。棉铃虫、烟盲蝽、潜叶蛾、烟草麦蛾、沟金针虫、烟粉虱、烟草甲、烟草粉螟等重要害虫还没有对应的防治产品登记。非环保的乳油、可湿性粉剂等剂型占比较大。吡虫啉、啶虫脒、高效氯氟氰菊酯等部分品种低含量产品较多。
表1 我国烟草用杀虫(螺)剂登记情况
1.2 烟草用杀菌(线虫)剂登记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在烟草上登记的杀菌(线虫)剂中,产品数量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代森锰锌、氨基寡糖素、(精)甲霜灵、多抗霉素、福美双、香菇多糖、盐酸吗啉胍、氯溴异氰尿酸、代森锌、菌核净,毒性均为中等毒、低毒或者微毒,没有剧毒、高毒产品。近年来,甲噻诱胺、宁南霉素、氨基寡糖素、香菇多糖、厚孢轮枝菌、多粘类芽孢杆菌、解淀粉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几丁聚糖、极细链格孢激活蛋白等多种新型生物农药(植物诱抗剂)产品获得登记。从防治靶标来看,集中在病毒病(花叶病)、黑胫病、赤星病、野火病、白粉病、青枯病、根结线虫病、炭疽病、根腐病、根黑腐病、角斑病等11种(类),登记产品排在前5位的分别有65个、62个、52个、21个和20个。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根腐病只有福美双1种有效成分登记,使用期限已长达30多年。角斑病只有波尔多液1种有效成分的1个产品登记。灰霉病、菌核病、霜霉病、白绢病、黑斑病、丛顶病等重要病害还没有对应的防治产品登记。各地烟草黑胫病菌对甲霜灵已普遍产生抗性,对烯酰吗啉存在抗性风险。非环保的可湿性粉剂等剂型占比较大,多抗霉素、香菇多糖等部分品种低含量产品较多。
表2 我国烟草用杀菌(线虫)剂登记情况
(续表2)
1.3 烟草用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在烟草上登记的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中,产品数量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二甲戊灵、砜嘧磺隆、乙烯利、氟节胺、仲丁灵、敌草胺、(精)异丙甲草胺、芸苔素内酯、抑芽丹、精喹禾灵,毒性均为低毒或者微毒,没有剧毒、高毒和中等毒性产品。S-诱抗素、超敏蛋白、抗坏血酸、丙酰芸苔素内酯等新型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获得登记。除草剂主要用作土壤封闭和定向茎叶喷雾。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用途主要为抑制腋芽生长、催熟、增产、抗病。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砜嘧磺隆、异丙甲草胺等容易出现药害的品种仍然占据主流,新型高效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登记产品数量较少,非环保的乳油、可湿性粉剂等剂型占比也较大。
表3 我国烟草用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情况
(续表3)
2 发展建议
根据我国当前烟草用农药登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保障烟草植保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发展建议。
2.1 加快淘汰高毒品种
对于涕灭威、灭多威等剧毒、高毒品种,要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科学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加快淘汰步伐,以切实保障农药经营者、使用者人身健康安全,提高烟叶产品质量。
2.2 对现有高风险品种进行再评价
对丁硫克百威、乐果、乙酰甲胺磷、氰戊菊酯等列入限制使用名录的品种,对传粉昆虫如蜜蜂种群可能存在严重影响的新烟碱类农药品种,吡虫啉等在毒性、残留或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较高风险或具较高风险不确定性的品种,以及甲霜灵等已经产生严重抗性的品种,要及时跟进监测并开展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予以续展登记或者暂停登记。对于老旧品种,要根据病虫草害抗性发展情况调整推荐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以指导科学使用。必要时可以吸收借鉴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部分研究成果,以节约我国的科技资源,加快再评价进程。
2.3 加快新型高效化学农药品种和生物农药登记
要进一步加快已经验证适用于烟草病虫草害防治的中生菌素(对角斑病)、哈茨木霉(对青枯病)、申嗪霉素(对黑胫病)等新型生物农药,溴氰虫酰胺(对斜纹夜蛾)、氟环唑(对赤星病)、氟啶胺(对灰霉病、赤星病)、嘧菌环胺(对赤星病)、嘧菌酯(对烟叶霉烂病)、啶酰菌胺(对烟叶霉烂病)、吲唑磺菌胺(对黑胫病)、砜嘧磺隆·高效氟吡甲禾灵(对杂草)等新型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的登记速度,使烟农能够方便购买和轮换用药,提高防治效果,减少药害隐患,推动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顺利实施。
2.4 增加高含量产品登记
对于3%、5%啶虫脒、5%吡虫啉、0.6%高效氯氟氰菊酯、0.5%甲维盐、0.3%苦参碱、0.3%多抗霉素、0.5%香菇多糖等低含量产品,在确保田间应用方便、稀释倍数不宜过大的前提下,应逐步减少登记,鼓励发展70%吡虫啉、70%啶虫脒、10%高效氯氟氰菊酯、5%甲维盐、3%苦参碱、10%多抗霉素、2%香菇多糖等高含量的产品,以尽可能节约助剂、包材用量和运输成本,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量及其回收处置压力,同时有利于推动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开展和新型植保机械的推广。
2.5 增加环保剂型产品登记
目前在烟草用登记农药中,乳油、可湿性粉剂等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要鼓励企业增加悬浮剂、水乳剂、超低容量液剂、水分散粒剂等水基型、固体化环保剂型产品的登记,压缩非环保剂型产品数量,尽量减少有毒有害有机溶剂助剂使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6 增加更多防治靶标对应农药登记
烟草病虫草害种类繁多,但目前只有一部分有害生物有对应的防治产品登记。各级农业农村、烟草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创设激励政策,鼓励农药企业围绕其他未有对应防治产品的靶标对象如烟盲蝽、烟粉虱、灰霉病、菌核病等开展登记试验,尽快登记对应的高效防治产品,便于实际生产中对症下药。
2.7 规范部分产品剂型名称
根据自2018年5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17),应尽快将目前登记的水剂产品剂型变更为可溶液剂,将微粒剂、细粒剂、微囊粒剂产品剂型变更为颗粒剂,将湿粉产品剂型变更为可湿性粉剂或者可溶粉剂,使其符合标准,科学规范,便于推广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