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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审计、纪检、风控联动机制探析

2020-08-26惠丹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13期
关键词:纪检审计探析

惠丹

摘要:本文以第一次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最新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为切入,提炼其核心思想和最新审计理念,阐述了国有企业审计纪检风控来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以及国有企业审计纪检风控联动的现实路径。

关键词:新形势;国有企业;审计;纪检;风控联动机制;探析

2018年5月23日,中央審计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习近平指出,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并做到应审尽审,科技强审,实现审计全覆盖。

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是为了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审计纪检风控联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可能性

1.审计机关的全新定位使审计和纪检联动具有可能性。审计机关成立三十多年来,一直是作为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而存在的,期间我们曾不断解读审计权及其机构定位,但都是在既有宪制框架下围绕国家监督体系进行展开的。随着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和实质性开展工作,审计开始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宪法地位相适应,也是新时代强化审计监督的新要求。这种对审计机关的新定位新要求,为审计和纪检联动创设了新机遇。

2.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使审计和风控联动具有可能性。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强调审计对象的重大错报风险,并对可能导致该风险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价,并合理划分审计的重点与非重点,以进行科学审计。审计从最初的发现问题逐步向揭示风险、查漏纠错方向发展,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更加凸显。

3.全面从严治党使纪检监察与风控联动具有可能性。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法监督执纪,将公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与风险防控通过内控体系建设来防范廉政风险具有异曲同工之处。

(二)必要性

1.审计纪检风控联动是减轻国有企业及下属单位负担、避免多头监督检查的现实需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支柱。实际上,审计、纪检在开展工作时,监督对象存在着很大部分的重合,如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招投标、资金管理等财务活动,均为各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重点,各种监督力量均做同样一件事情,由此导致重复劳动。但是近年来作为国有企业及下属单位的基层组织普遍反映负担过重,重复考核,多部门重复监督考核使得国企基层单位疲于应付、苦不堪言。尽管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实施以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基层国企负担,但基层单位仍然负担偏重,多次重复检查存在资源浪费的情况。

2.审计纪检风控联动是各自领域优势互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需要。审计人员具有财经法规的专业优势,但审计工作约束力度不够,纪检人员善于发现问题线索,约谈等,但财经专业性欠缺,风控注重事前预防,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都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对企业经营情况及整体风险较了解,但实际工作中对管理层及公司发展多是建议性而非约束性,风控工作的手段和强度不够。审计、纪检和风控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由于监督对象、工作方式和个人经验等存在差异,加之目前他们各自监督状态导致不能及时对发现的信息进行互通有无并讨论、分析和利用,然而,这种不同监督部门之间对信息的对比发现对发现问题线索具有重要作用。

3.纪检风控联动是以风险防控理念为核心的需要。现代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都强调依法依规进行,国资委对国有企业也提出了“法治国企”的要求,审计纪检作为事后监督手段归根到底是为了防控国企风险,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事实上,风险防控做得好的企业一般都有较完善的内控体系,领导干部也更不容易“出事”。国有企业通过完善内控体系,编织制度之网,通过将流程内化为制度,将制度内转化为操作规范,将有效减少领导干部违规操作、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审计纪检风控联动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早在2010年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就有关于审计、纪检工作联动的有关规定。新规定增加了“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参与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可以在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涉及企业本级及子企业的审计、风控事项提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在发现问题线索时移交纪检部门。纪检部门对于受理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获得的问题线索也可以申请审计部门重点检查。通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系会议,审计、纪检、风控部门可以互通有无,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情况。

(二)以项目联动带动人员联动。目前,国有企业对子企业的巡视巡察已经成为常态,在巡视巡察时,国有企业可统一抽调审计、风控、财务等有关人员参与,发挥各自人员的专业优势,实现人员联动,提升巡察质量。在进行审计项目时,也可以抽调纪检、风控等人员参与,充分利用纪检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领域较熟悉,风控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大事项风险防控机制较了解的优势。

(三)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沟通机制。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要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监督无盲区,在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审计大数据、审计云计算等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满足审计任务需要,实现科技强审。国有企业可由审计部门牵头,建立审计纪检风控一体化信息系统,实时获取本级及子企业经营数据,并设置预警指标,如出现异常情况,可由审计部门发函提醒或要求解释,出现违法违纪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也可第一时间掌握。

(四)建立审计纪检风控结果运用机制。新《规定》新增了联席会议职能“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例如:审计整改、移送处理、审计效果实现等。新《规定》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由“探索推进”改为“建立健全”、增加了“将审计整改报告归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这些新的要求更加强化了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并且,审计整改不限于财政财务方面,更加倾向于随之而来的有效监管措施及制度建立健全。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可通过信息系统等手段,实现审计结果及纪检监察结果共享,实现结果运用及后续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

(五)通过构建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实现审计纪检风控联动。制定内部控制规范是落实好“两个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也是国有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编制内部控制手册,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统一性、科学性、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用书面化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梳理和控制重要岗位风险因素和风险源,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国有企业的稳健运行,并加强对权责履行的监督。在国有企业构建内控体系后,将便于外部及内部审计单位从内控体系人手开展监督检查,也有利于内控风控部门借助内控体系和风险信息库的管理实现风险防控,有利于纪检检查监督的跟进。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审计、纪检、风控联动既有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又有现实可能性和实现路径。新形势在在国有企业中,对审计、纪检、风控进行有效的结合和联动,能使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提升上新的水平,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相呼应。因此,国有企业和国资监管机构对三者的联动作用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论证,优化国有资产监督途径和方式,把中央对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的精神和“依法治企”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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