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县城品质,扩大农民内需
2020-08-25安永军
安永军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刺激内需的重要手段,对于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群体,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刺激内需的关键在于刺激农民的消费需求,为此新型城镇化建设首先需要回应农民的城镇化需求。在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成为普遍现象,农民家庭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生计模式。县城则是农民家庭选择的最主要的城镇化空间节点,因为县城作为小规模城镇能够提供与农民家庭的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低成本现代化生活。
由于大多数中西部县城缺乏产业发展空间,就业机会较为稀缺,农民家庭在城镇化以后难以实现本地就业,县城主要是作为农民家庭再生产的空间而存在,形成了父代在村务农、妻子在县城陪读、丈夫在外务工的“三栖城镇化”模式。在“三栖城镇化”模式下,农民家庭的再生产主要在县城完成,农民家庭资源也因此向县城集中,县城成为农民消费空间,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建立在农民家庭再生产基础上的县域服务业因此可以称为“后方经济”。
当前县城对于农民的吸引力主要体现在公共服务水平上,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吸引力最为重要。中西部县城虽然近些年来飞速扩展,但是主要表现在以房地产业发展为基础的土地城镇化上。由于县城空间扩展和人口聚集速度提升过快,也暴露出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生活品质较为低下等问题,限制了县城对农民的吸引力。在此背景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心更应该放在补齐县城公共基础设施的短板,提升农民城镇化的生活品质,通过城镇生活品质的提升增加县城对农民的吸引力,进而刺激农民的消费需求。
一方面,提升县城生活品质,能够进一步提升县城的人口聚集程度,有利于本地服务业的发展。农民城镇化以后,其生活方式发生转型,消费需求必然增大,因此,县城人口聚集程度的提升必然会提升本地消费总量。同时,消费总量的增加也会带来消费市场的升级,更新更多元的消费方式从大城市向县城渗透,为农民提供了更多样的消费选择,能够从供给端刺激农民的消费需求。
另一方面,县城作为县域内的经济中心,对于周边乡村具有十分强大的消费辐射能力。对于缺乏城镇化能力、尚未实现城镇化的农民家庭而言,其生活半径并不是局限在乡村范围内,而是可以延伸到县城。尤其是得益于县域内部城乡互通的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和家庭轿车的普及,农民生活与县城的关联越来越紧密,县城逐渐融入到了农民的生活圈范围内。因此,县城服务经济的发展不仅仅面向县城居民,同时还能够辐射到周边乡村居民。也正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政府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除了考虑县城居民以外,还需要考虑到其对周边乡村的辐射作用。▲
(作者是北京工业大学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