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大雷雨”
2020-08-23陈漱渝
陈漱渝
1985年,我在《鲁迅研究动态》第5期发表过一篇《东有启明,西有长庚—— 鲁迅与周作人失和前后》,后收入拙著《鲁迅史实求真录》,湖南文艺出版社1987年9月出版。应该说这是研究周氏兄弟失和事件时间最早、资料最全、立论最为持平的一篇,长期为研究者频频引用。近来,因为把鲁迅日记与周作人日记对读,偶有所悟,故续作一篇。虽不能完全用实证方式为这一事件画上句号、作出明确结论,但在前行研究基础上有所推进,故形诸文字,公诸同好。
为何再议一件无权评述的事件
应该说,周氏兄弟失和是他们内心的隐痛,双方都不愿意细说或持“不辩解”的态度,也没有任何其他当事人或目击者提供证言。因此,可以将其视为一桩“无头案”。1923年11月,即周氏兄弟失和不久,周作人写了一篇《读报的经验》,收入《读虎集下卷》。此文反对报纸为迎合社会心理而多载风化新闻。他说:“据我想来,除了个人的食息以外,两性的关系是天下最私的事,一切当由自己负责,与第三者了无交涉。即便如何变态,如不构成犯罪,社会上别无顾问之必要,所以记述那种新闻以娱读者,实在与用了性的现象编造笑话同是下流根性。”文中似有弦外之音。此后,周作人还在文章中向社会上表达了一种态度:他十分讨厌局外人关注他的家务事,更憎恶有人对他的家庭风波幸灾乐祸。他认为这类事件只要不贻害社会,就与公众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有第三者从旁议论,也当体察而不当裁判。
既然如此,为什么周氏兄弟的读者还会对这件事予以持久关注并众说纷纭呢?当然不能排除少数人有八卦心态,但大多数人还并非如此不堪。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前驱者,周氏兄弟是领军人物,早已进入公众视野,几无隐私可言。撰写周氏兄弟的传记和年谱都无法回避这一事件。从研究周氏兄弟的创作活动和人生道路的角度,这一事件的影响也无法低估。因为失和之前,周氏兄弟是两个亲密的文化合作者。鲁迅辑校的《会稽郡故书杂集》曾以周作人的名义出版,鲁迅的早期杂文(如《热风·随感录三八》)中也掺入了周作人的文字。周氏兄弟曾有一些合作项目,如翻译日本现代小说,失和之后就令人遗憾地中断了。周作人不但在《自己的园地》第二版中抽掉了评论《阿Q正传》的文章,又从《点滴》一书中抽掉了鲁迅所译的题词,而且陆续写了不少含沙射影攻击鲁迅的隐喻文字。被伤害的鲁迅虽然因此大病一场,吐血不止,直到1936年9月3日临终前不久才写信告诉母亲,但他离开北平之后对周作人“并没有什么坏的批评”。鲁迅只是希望周作人在抗日救亡的问题上持一种明确的态度,不要落在钱玄同、顾颉刚这些人的后面。1936年10月25日,周建人在鲁迅逝世不久即写信转达了鲁迅的上述意见。周作人原本并不是一个只有个人和人类立场而毫无民族和国家立场的人。1927年4月,日本人控制的中文报纸《顺天时报》曾造谣说武汉政府组织妇人裸体游行,并高喊“打倒羞耻”这一类口号,意在诽谤以“打倒列强除军阀”为宗旨的北伐战争。周作人在当年4月23日《语丝》第125期发表《裸体游行考订》予以反驳。文中写道:“《顺天时报》是日本帝国主义的机关报,以尊皇卫道之精神来训导我国人为职志的,那么苟得发挥他教化的机会,当然要大大利用一下,不管他是红是黑的谣言……”令人痛心的是,北平沦陷之后,为中国文化界寄予厚望的周作人竟堕落而为日本帝国主义的工具,这与失去长兄鲁迅的指引教诲不能说毫无关联。所以,周氏兄弟失和的负面影响,已经超出这一家庭变故的本身,不能不引起研究者的关注。
风波迭起的八道湾十一号
老北京北沟沿有一条曲曲弯弯的胡同,时宽时窄,左拐右拐,虽不止拐八个弯,但名叫八道湾。1919年2月至1920年1月,经过多番周折,鲁迅从一个姓罗的房主手中买到了八道湾十一号这个跨院。一番装修改建后,于1919年12月29日将母亲及三弟一家从绍兴接到了北京,想圆一个三代同堂、阖家和美的梦想。鲁迅是长子,1912年5月5日已到北京政府教育部供职;经他托关系,二弟周作人也于1917年4月1日莅京,在北京大学等校任教;三弟周建人从小体弱,在北京大学当旁听生。这个聚族而居的大家庭连同佣工共有近20口人。
购置和改建八道湾十一号花费了四千多块大洋,包括购房、装修、中介费用及房产税。约四分之一的款项来自于变卖绍兴老宅所得,其他多由鲁迅跟二弟周作人分摊。但具体事务主要由鲁迅操办,选址看房就历时半年,接着是买方卖方共同赴警察总厅报告,到市政公所验房契、交预付款、办新房产证、交余款、验收房,而后再到警察局申办修房手续、验新房契,赴税务处交房产税。八道湾十一号旧宅只有九间房,显然不够居住,需翻新扩建。改建方案都是鲁迅亲自设计的。进大门绕过影壁就是一个阔大的院子,有小学操场那样大的一块空地。鲁迅当时无子,但二弟有一子二女,三弟有一子一女,鲁迅为了孩子们能欢乐地玩耍,实可谓煞费了一番苦心。在鲁迅为购置新房而操劳的一年当中,二弟周作人不但坐享其成,而且乘机将老婆孩子送到日本探亲,1919年四五月去了一趟日本,七八月又去了一趟,不仅接回了老婆、孩子,而且把小舅子也帶到中国来了。据我所知,除掏了一份钱之外,周作人为新家所作的贡献就是于1919年9月6日下午到北京市政公所去领回了一纸购房凭证。
八道湾十一号占地2600多平方米,可分为前院、正院和后院。前院有一排三间一套的南房九间。鲁迅的书房和卧室开始在中院西厢房三间,后来为了安心写作,改住前院前罩房中间的一套房子。正院的正房供鲁迅的母亲居住,他的原配朱安住在正院西头,中间的堂屋是餐厅,还有三间西房是周氏兄弟共用的书房,鲁迅主要的书籍都收藏在这里。后院有九间坐北朝南的后罩房,建筑质量最佳,周作人与周建人每家各用三间,东西三间用作客房。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到北京就住在这里。
在八道湾十一号这座原本不起眼的院落里,发生了一些重大的文化事件,留下了很多名人的足迹。享誉世界的鲁迅小说《阿Q正传》就诞生在这里,著名的《文学研究会宣言》也是周作人在这里起草的。自从周氏兄弟乔迁至此,八道灣十一号可以说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就在周氏兄弟合住的那三年多时间里,这里留下了刘半农、郑振铎、孙伏园、马幼渔、朱希祖、沈士远、沈尹默、钱玄同、许寿裳、郁达夫等著名学者和作家的足迹。1920年4月7日,27岁的毛泽东还专程到八道湾来拜访周作人。其时周作人成立了一个“新村北京支部”,每周五及周日下午会客,热情宣传日本的“新村主义”,引起了对各种主义求知若渴的毛泽东的兴趣。
但从那时到后来,八道湾十一号也发生了一些鲜为人知的事件。第一件事发生在1936年12月,时逢鲁迅母亲鲁瑞八十寿辰。周建人从上海赶到北京为母祝寿。鲁瑞虽住在鲁迅留下的阜成门寓所,但寿宴设在八道湾。当周建人正在向母亲行礼时,其子周丰二突然手持军刀从里屋冲出向其父砍去,幸亏亲友奋力夺刀才避免了这场弑父的悲剧发生。第二件事发生在1939年1月1日元旦。那天上午,有刺客冲进八道湾西屋客房,开枪后车夫张三身亡,客人沈启无左肩中弹,但子弹却射到了周作人毛衣的纽扣上,仅擦破了他左腹的一点皮。行刺的是天津一些学生组织的“抗日锄奸团”的成员,想对周作人的附逆行为进行惩治,结果打死了一位无辜者。第三件事发生在1941年1月1日,也是元旦,此时周作人正式出任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教育总署督办,配备有持枪卫兵。他回家后,侄儿周丰三夺过警卫放在桌上的枪自杀,“以死相谏”,抗议周作人附逆投敌的行为。以上这些事虽然都耸人听闻,但为人们长期关注的还是1923年7月发生的周氏兄弟失和事件。
周氏兄弟失和是突发事件
曾经有人从思想观念和经济纠纷分析过周氏兄弟失和的原因,各有其道理,但根据现存鲁迅日记和周作人日记,周氏兄弟失和完全是一起突发事件。1923年7月中旬,古都北京多雨,周作人同年7月19日日记,有“函鲁迅”“夜大雷雨”的记载。鲁迅当天日记:“上午启孟自持信来。后邀欲问之,不至。”这封信函就是周作人写给鲁迅的绝交信,“欲问之”说明鲁迅并不知其详,“不至”说明周作人不愿进一步当面解释。经过当晚这一场“大雷雨”,兄弟怡怡的美梦终于顷刻化为了噩梦。
根据周氏兄弟日记中记载的他们交往的情况来看(日记详见《纵横》杂志2019年第11期—— 编者注),从1923年初至失和前夕,二人一直维持着正常关系,并无感情破裂的明显迹象。
羽太信子其人
对于兄弟失和的责任,在鲁迅看来,首先应该归咎于羽太信子,而周作人的问题则主要是“昏”,即偏听偏信。这有鲁迅的笔名“宴之敖者”为证。“宴”从“宀”,从“日”,从“女”,意为家里的日本女人。敖从“出”,从“放”,驱逐之意。很明显,鲁迅认为他是被羽太信子这个女人从八道湾赶出来的。
羽太信子(1888年—1962年),日本东京人,父亲石之助,染房工匠,入赘于羽太家。原有兄妹五人,她是家中长女,后二妹羽太千代和五弟羽太福均夭逝,只剩下了三弟重久和四妹芳子。因家境贫寒,她很小就被送到东京一酒馆当“酌妇”。1908年4月,鲁迅、周作人、许寿裳、钱均夫、朱谋宣迁居到东京本乡西片町十番地吕字7号,因五人合租,故称“伍舍”。这房子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旧居,南向两间、西向两间,都是一大一小,拐角处为门房,另有下房几间,因面积大,雇了一个“下女”打扫,这人就是羽太信子。周氏兄弟在“伍舍”住了半年多,可能房租太贵,1909年一二月间就搬迁了。1909年3月18日,周作人跟羽太信子正式在日本登记结婚。鲁迅母亲因干预长子的婚姻事与愿违,对老二、老三的婚事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周作人跟羽太信子相识相恋到结婚前后仅十个多月,实可谓神速。周作人曾写诗回忆过他的三个恋人,但文章中无片言只语涉及他跟羽太信子的婚恋经过。
婚后,周作人夫妇在日本生活两年半,有点乐不思归的意思,留下了“远游不思归,久客恋异乡”的诗句。这期间,周氏兄弟出版了合译的《域外小说集》,但这是一部“赔钱赚吆喝”的书。周作人夫妇虽然又从东京西片町搬到了房租更加便宜的麻布区森元町,但生活都需要归国教书的鲁迅的接济。迫于无奈,鲁迅只好于1911年5月到日本催他们回国。1911年9月夏秋之交,周作人偕羽太信子回到了故乡绍兴赋闲。1912年5月,周作人的长子周丰一出生,羽太信子以坐月子需人服侍为由,把年方十五的妹妹芳子也接到了绍兴。周作人直到1912年6月才在浙江军政府教育司谋了一个差事,干了不到一个月又因病辞职,负担家族的担子长期落在鲁迅一个人身上。
我们不能因为崇敬鲁迅就将羽太信子妖魔化。我采访过八道湾十一号的居民张淑珍大妈,她说羽太信子信佛,乐善好施,是个善人。但无论如何,羽太信子是一个歇斯底里症患者,因此性格难免暴戾怪异,有异于常人。
歇斯底里亦称“癔病”或“精神性分离障碍”,可能是先天遗传,也可能源于后天的创伤性经历。患者以自我为中心,情绪多变,狂躁易怒,耽于幻想,言辞夸大,发病时伴有抽搐和昏厥,事后又经常失忆。这类病易于发作,难以断根。最早撰文披露这一情况的是许寿裳,他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写道:“作人之妻羽太信子是有歇斯底里性的,她对于鲁迅外貌恭顺,内怀忮忌。作人则心地糊涂,轻听妇人之言,不加体察。我虽竭力解释开导,竟无效果。”许寿裳在合居“伍舍”时期就结识了羽太信子,他的回忆当是可信的。
信子长期患有癔症的权威证据是周作人日记。在周作人日记中关于信子癔病的记载时断时续,有记录当视为确证,“拟不再记”并不意味着没有犯病。其犯病的表现为:“大哭”“昏晕”“不食”“狂易”“无端易作”“故意寻衅”“如遇鬼祟”“语无伦次”“如遇獬犬”“梦呓不止”“噩梦昏呓,不堪入耳”……周作人晚年日记中一方面说他跟信子“素无反目事”,另一方面又说“临老老吵架”,反映了他矛盾复杂的心态。
周作人夫妇的感情虽然没有被信子的癔病所“消灭”,但并不能认为对彼此感情丝毫没有伤害。“拔掉钉子墙上会留一个坑”,这是众所周知的生活常识。因此受到伤害的必然会波及包括鲁迅在内的其他亲属,虽然信子本人也是癔病的受害者。在现存周作人日记中,我们的确找不到周氏兄弟失和跟信子癔病直接相关的证据。1923年7月15日,周作人日记中出现的“池上来诊”是因为周建人的女儿马理子(周鞠子)生病,但16日、17日中的“池上来诊”并没有说明治疗的特定对象,周作人也未必把信子的每一次发病都原原本本写在日记上。
鲁迅与周作人失和应该源于鲁迅跟羽太信子之间的一场冲突。作此推断的证据是鲁迅1923年7月14日日记:“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饭,自具一肴,此可记也。”周氏兄弟在八道湾合居的时候,鲁迅的母亲爱吃家乡菜,所以鲁迅的原配朱安照顾婆婆在中院吃饭,而鲁迅干脆在后院入伙,跟周作人一家同吃日本餐。羽太信子则是家政的主持者。鲁迅7月14日晚独自开伙,显系跟羽太信子发生了冲突,不能再在后院搭伙。但周作人未必知情,所以他在18日的绝交信中才会出现“我昨日才知道”的句子。7月18日的昨日即7月17日,周作人给鲁迅写绝交信,肯定是在听了羽太信子一番话之后,他此前的日记并无特殊记载。
羽太信子嫁到周家之后还做了一件缺德的事情,就是撮合乃至引诱其妹芳子跟鲁迅的三弟周建人成亲。信子嫁到中国后,开始语言不通,生活寂寞,又想掌控周家的财政大权,便将妹妹芳子接到绍兴来做帮手。芳子于1914年2月与周建人结婚,其时周建人26岁,芳子17岁。周海婴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中谈到这场婚事时说,是羽太信子先用酒灌醉了周建人,再把芳子推入他的房间,造成既定事实。鲁迅对许广平说,这是“逼迫加诈骗成局”。芳子成婚之后,羽太信子把芳子当成下女使唤。周建人到上海谋生之后,羽太信子又阻挠芳子跟丈夫共同生活,造成两人长期分居,导致夫妻离异、父子反目。
新中国成立前,芳子的生活长期靠鲁迅和周作人接济。1950年,53岁的芳子开始学习新式接生,以此谋生。她曾救活过一个出生后窒息的女婴,其父母感恩,赠她20个鸡蛋,芳子念及女婴家穷,又送还了鸡蛋。1965年,芳子病逝。在她68年的生涯中,有40多年是独身,她姐姐信子就是这一悲剧的制造者。
1962年4月6日,羽太信子重病,被送到北大医院抢救,周作人当天日记写道:“灯下独坐,送往医院人们尚未回来,不无寂寞之感。五十余年的情感尚未为恶詈所消失,念念不觉可怜可叹,时正八时也,书此志感。”周作人的以上感慨发自肺腑,读之令人心酸。
失和之后的亲属反应
周氏兄弟失和之后,八道湾的其他亲属作何反应?
鲁迅母亲鲁瑞感到事发突然,不明真相,鲁瑞历来厌恶羽太信子的霸道,也认为周作人对这位日本老婆过于迁就。鲁迅迁居砖塔胡同之后,鲁瑞经常前来探望,有时就住在砖塔胡同。但凡有些可口的食品,鲁瑞就会自己送来,或让女仆潘妈送来。特别是她生病的时候,都是由鲁迅陪同赴山本医院就诊。鲁迅购置阜成门西三条寓所之后,鲁瑞就干脆搬过来跟鲁迅居住,直到去世。在鲁瑞眼中,八道湾的住宅已变成了“羽太寓”,是日本人的天下,只剩下周作人一个中国人了。可见鲁瑞的情感倾向是十分鲜明的。
鲁迅迁居砖塔胡同时,朱安面临两种选择:其一是回到绍兴娘家,其二是跟鲁迅一起迁出八道湾。朱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丝毫也没有觉得鲁迅乱了人伦。
远在上海的周建人对八道湾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他在上海商务印书馆的工作是鲁迅写信给蔡元培,蔡再转托王云五安排的。为了养家糊口,他不得不远行。鲁迅跟周作人失和之后,鲁迅成为周建人跟原配芳子之间的联系人。芳子缺钱并不去找她的姐姐和姐夫要,而是自己找鲁迅或通过鲁迅母亲找鲁迅。比如,鲁迅1923年8月13日的日记记载:“母亲来视,交来三太太笺,假十元,如数给之,其五元从母亲转借。”可见,鲁迅从八道湾搬出后,自己连一次拿出十元都有困难。鲁迅跟周作人绝交之后,周建人跟周作人也很少交往,周作人堕落为汉奸之后,双方即断绝了关系。
有关亲属谈鲁迅跟周作人失和
在周氏兄弟的親属中,对他们失和事件直接发声的是鲁迅夫人许广平、鲁迅独子周海婴和周作人长子周丰一。
许广平的《鲁迅回忆录》中有《所谓兄弟》一节,许广平认为兄弟失和的根子在经济问题。那时周氏兄弟月薪约600元左右(鲁迅300元,周作人240元),由周作人之妻羽太信子当家,而信子是一个由“奴隶”(下女)演变为“奴隶主”(当家太太)的人物,日常生活挥霍无度。鲁迅对许广平感叹说:“我用黄包车运来,怎敌得过用汽车带走的呢?”信子有癔病(歇斯底里),一装死,周作人就成了软骨头,宁可牺牲与大哥的友好来换取家庭安静。
许广平的上述说法应该得之于鲁迅。信子在八道湾当家时,仅雇用的仆人就多达十余人:男仆有管家、厨师、车夫、杂役;女仆有的洗衣服,有的看孩子,有的打扫卫生;一旦家人生病,不是请日本医生上门诊治,就是雇汽车去日本医院就诊。虽然周氏兄弟收入不菲,但八道湾的开支却经常入不敷出。不过,经济因素虽然有伤鲁迅跟弟媳之间的感情,但却未必是引发兄弟失和的导火线。
周海婴《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中有《兄弟失和与八道湾房产》一章,他把周氏兄弟失和的缘由概括为“沐浴事件”。他用日本民俗理念进行分析:
我以为,父亲与周作人在东京求学的那个年代,日本的习俗,一般家庭沐浴,男子、女子进进出出,相互都不回避,即是说,我们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的所谓“男女大防”,在日本并不那么在乎。直至临近世纪末这风俗似乎还保持着,以致连我这样年龄的人也曾亲眼目睹过……再联系当时周氏兄弟同住一院,相互出入对方的住处原是寻常事,在这种情况之下,偶有所见什么还值得大惊小怪吗……我不为长者讳,但我倒认为据此可弄清他们兄弟之间“失和”的真实缘由。
周海婴的上述分析,即使正确,毕竟也是一种推测。信子本是日本人,周氏兄弟又有留日背景,他们会为这种偶发事件闹得反目成仇吗?
说得最为奇特的是周作人的长子周丰一。1989年2月20日,他在致鲍耀明的一封信中,对周作人递交鲁迅绝交信进行了解读:
(一)所谓“我昨天才知道”。“住在北京八道湾内宅日式房间(只是一间,外一间是砖地)的我们的舅舅羽太重久,亲眼看见‘哥哥与弟妹在榻榻米上拥抱在一起之事,相当惊讶。因为第二天把那件事这样说出来,就是指发生的‘我昨天才知道这件事。其实兄弟二人留日之时,出生在穷人家的长女信子正于兄弟二人租房的时候,作为雇佣女工来工作。虽然与哥哥有了关系,但是作为在老家婚后来日的哥哥,不能再婚,因此把信子推介给弟弟并让他们结婚,弟弟一直被隐瞒着,因此不知道这件事。”
(二)“过去的事”这句话是指留学时代哥哥与信子这位已经成为弟弟妻子的女人之间的关系。
我以为周丰一的说法存在明显的漏洞。周丰一出生在1912年,父亲与大伯失和时他只有11岁,当年应该不会对此事有什么直接印象和正确判断,他提供的证人是舅舅羽太重久。但周氏兄弟失和于1923年,当年重久却远在日本,怎能成为大伯与弟妹在榻榻米上滚床单的目击者?羽太重久跟鲁迅关系一直友好,十分敬重鲁迅的人品。这有鲁迅博物馆保存的羽太重久致鲁迅函为证。如果他真目睹了八道湾“乱伦”的那一幕,绝对不可能对鲁迅留下如此良好的印象。至于说大伯与弟媳原是情人,从1909年至1923年的14年中又未曾反目,何至于一夜之间就转化而为仇敌?
周作人晚年在《知堂回想录·八七》中这样回忆他跟鲁迅在日本留学的情况:“我始终同鲁迅在一处居住,有什么对外的需要都由他去办了,简直用不着我来说话。”周作人在此处虽然是说明他一直没有好好学习日语的原因,但至少另外透露了两个信息:一、他一直跟鲁迅同住,兄弟几乎没有单独跟其他女人相处的机会。二、同住期间,鲁迅负责对外联络,留下周作人在住处学习。这样一来,鲁迅跟下女单独接触的机会肯定少于周作人。如果鲁迅跟信子确有私情,周作人怎会长期失察,直到信子进谗言之后才如梦初醒?
此外,还有一个疑点,如果信子不但婚前失去贞操,而且对于丈夫长期隐瞒,那她会存在一种愧疚之感,特別是在向丈夫说明真相之后更会觉得有把柄和短处被丈夫捏在手心。但信子在丈夫面前却丝毫没有感到在道德上居于劣势,反而妒火熊熊,怀疑周作人1934年东游日本时曾有外遇,“冷嘲热骂,如噩梦昏呓,不堪入耳”。这种表现是悖于常情的。所以,我认为周丰一的说法的确是迷雾重重。
周作人在婚恋问题上的言与行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前驱者中,周作人可以说是对妇女问题关注最为持久、论述最为全面,性观念最为开放的第一人,一直想在道德的世界上做一个光明的使者。他比较系统地研读过蔼理斯、福勒耳、勃洛赫、鲍耶尔等人的性学专著,成为中国女性学的倡导者。他认为,妇女问题主要有两件事:一是经济解放,二是性的解放。社会文化愈高,性道德就愈会宽容,性生活也会愈健全。评价一个学者见识的高低,看其女性观即可了然。
为了宣传新伦理新道德,周作人跟那些伪君子、假道学,以及冥顽不灵的军阀政客进行了不知疲倦的交锋。
他赞成女子剪发,赞赏女人天足,批驳把女性的生理现象视为“不净”的迂腐观念。当时四川督办杨森枪毙“犯奸”的学生,湖南省省长赵恒惕为祈雨而与妻子分居,京师警厅要将公开接吻的男子处40元罚金,周作人都进行了揭露和声讨。当守旧者把汪静之的情诗《蕙的风》和章衣萍的随笔《情书一束》视为“淫书”要求查禁时,周作人深刻指出,被旧道德视为“不道德”正是情书的精神,希望人们能划清情与淫、裸体画与春宫画的界限。他甚至跟钱玄同、常惠共同发起收集猥亵歌谣,刊登于《歌谣周刊》。在周作人眼中,女性既非妖魔,亦非圣母,应该在性科学的基础上观察女性,用合乎女性的性道德标准评价女性。他强调男女之事是极隐秘的私事,跟宇宙之存亡、日月之盈昃、家国之安危、百姓之生死全无关系。
在贞操、洗浴这类敏感之问题上,周作人都发表过十分开放的言论。
周作人跟鲁迅都赞赏日本女诗人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周作人是这篇文章的译者,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一文中进一步阐释了该文的观点。与谢野晶子认为,有肉体上的贞操,也有精神上的贞操。比如夫妇之间精神冷淡,仅存同居关系,这种贞操并无意义。有些女子婚前失行,可能是由于异性的诱惑,或是污于强暴,或是自己招引,社会上认定这是失节,极严厉地予以谴责,这是不公正的。对于女性的要求,同样应该适用于男性。与谢野晶子不把贞操视为道德,只认为是一种趣味、一种信仰、一种洁癖。周作人认为这种观念极进步、极真实、极平正。
周作人不认为女子结婚时是否保持了处女之身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他的继祖母蒋氏曾被太平军掳过,被视为“长毛嫂嫂”,是否失身成了疑点,一生被他人(包括丈夫)歧视。周作人对此深表同情。1925年2月2日,他在《语丝》第12期发表《抱犊谷通信》,对继祖母深表同情,并表示他对22岁的女儿是不是处女并不知道,也不过问,因为这是无意义的事情。1924年5月13日,他还曾在《晨报副刊》发表过《一封反对新文化的信—— 致孙伏园》,表示他“最厌恶那些自以为毫无过失,洁白如鸽子,以攻击别人为天职的人们”。他说他宁可与有过失的人为伍,因为他也并不是全无过失的人。
至于男女规避,周作人认为是野蛮民族的做法。1927年6月30日,周作人在《语丝》第139期发表《关于擦背》一文。当时日本人操控的中文报纸《顺天时报》既谣传武汉举行裸体游行,又宣称武汉女人洗澡叫男伙计擦背。周作人质问,日本澡堂不是有“三助”这个名词吗?“三助”就是不分男女助人擦背,这跟贞操并没有重大关系。周作人反对用这种事侮辱中国、奴化中国人,同时也表现出他对洗浴不避男女,持一种开放态度。早在1925年4月,淞沪警察厅曾查禁十岁上下的女孩入男浴室。周作人也在当年4月7日在《京报副刊》第111号发表《风纪之柔脆》一文,批判这种变态的性心理,认为只有颁布这种禁令的道学家才有这种“嗜幼”的倾向。
然而,在处理家庭问题上,周作人似乎并没有做到言行一致。比如周作人认为性爱并非不净,即使纯粹的性行为也是一种善。他强调缺乏爱情的婚姻不道德,如果夫妻双方失去了爱情,离异就成了一种必然的选择。然而鲁迅因爱情跟许广平结合,周建人因爱情跟王蕴如结合,周作人跟羽太信子却一直鄙视,多次将许广平、王蕴如称为“妾妇”,并支持鼓动羽太芳子告周建人重婚罪,结果败诉。如果周氏兄弟决裂跟男女之情有关,那依据周作人的观点,反应为什么如此激烈呢?这也是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选自《纵横》2019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