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暴受害者一个温和的良夜
2020-08-20张英
张英
2001年,中国首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播出并迅速爆红,它深刻地刻画了家暴的恐怖及其恶劣的后果——从肉体到精神的反复摧残,对婚姻和家庭的毁灭性打击。剧中男主人公对妻子动辄拳脚相向,暴虐的镜头成为不少人的童年阴影。
这部影视剧在当时刷新了人们的观念。因为很长时间内,家暴都只是社会中的一个“隐疾”,当事人不声张,外人便难知晓。同时在公共管理领域,“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理念也羁绊着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之前,家暴一直属于“民不告官不理”的状态。当家暴以艺术表演的形式呈现,人们直观感受到了其可怕之处,也因此了解到竟然有这么多人处于家暴的困境之中。
全国妇联曾公布過一项数据:中国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因家暴自杀的妇女数量占每年妇女自杀总数的60%,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而反家暴法出台之后,国内家暴离婚案数量迅速上升,毫无疑问,正是该法的出台给遭受家暴者带来了一线曙光,鼓励他们寻求外界的援助。
将家暴纳入有效的法律干预之下,既是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应有之义,也是家庭暴力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这一现实背景下的社会基本诉求,同时也意味着家暴不再是家庭内部问题,不再被道德化看待。今年6月下旬,一则新闻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浙江义乌市下发《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婚恋对象可查阅对方是否有家暴记录,以达到预防和减少家暴的目的。
舆论对这一新闻的反应是普遍叫好,之所以能够收获如此良好的社会反响,除了人们对家暴的反感之外,还有对“在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应有其他手段进行辅助,防患于未然”的前置性保护措施的认可与支持。国内一家妇女权益机构做过一个调查,除却婚姻家庭中的暴力,社会对实际高发的追求暴力,恋爱或同居时的暴力监测不够,而这些暴力隐秘性更强,伤害性也并不亚于婚姻家庭中的暴力。也就是说,家暴的半径其实并不局限于婚姻和家庭,非婚亲密关系也应纳入其中。若从这一层面来看,“事前查询”制度可谓是个体的一种风险成本控制,一旦知晓对方曾有过家暴行为,便可及时止损。
家暴一般会产生两种后果——受害者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被家暴致死是个悲剧,但还有另一种悲剧,那就是遭受家暴者积压的怒气突然化作戾气,转而杀死施暴者。这样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无论是受害者被长期施暴,还是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两种悲剧都是需要避免的,这就给法律提出了一定的防范要求。
在目前的相关司法实践中,囿于观念及法律制度本身的不足,家庭暴力案件仍然有一些问题尚不能获得根本解决,如何补足短板成为相关制度探索的关键。最重要的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受暴者寻求帮助,勇敢发声,公权部门理应给予回应,无论是事后救助还是事前预防,都应纳入回应范畴。也正因此,“婚前查询家暴”具有非常积极的社会意义。
在家暴造成的伤害事件中,道德谴责并不能给施暴者多大的约束力,让施暴者有所忌惮、不敢再施暴才是解决这一社会“隐疾”的根本办法。婚姻和家庭不应带伤前行,社会也不应让家暴受害者在暗夜独自哭泣,而有社会的援助和法律对施暴者的严惩,才能给家暴受害者一个温和的良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