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保障获得视角透视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
2020-08-19
(皖江工学院 水利工程学院,安徽 马鞍山243002)
一、引言
在城市定居是农民工城镇化进程中的向往目标,农民工如何能够融入到城市之中,需要政府制定精准有效政策。假设该群体在城市没有居住的地方,那么会引发系列治安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构建[1]。正因如此,学术界对农民工居住问题进行系列相关研究。如:部分研究者将农民工的住房消费置于中国城镇化建设中,探讨住房分配机制向住房市场转型过程中如何影响农民工群体城市定居决策[2];还有学者从社会建构视角分析农民工城市定居选择,提出城市居住作为一种消费行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住宅使用差异体现了社会阶层隔离、种族隔离以及贫富隔离[3]。对农民工定居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已有较多成果,如:个体因素,包括其人口特点变量的年龄、性别、婚姻状态、户口类型以及受教育程度[4]等;农民工家庭特征方面:如家庭的社会资本拥有度、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考察等[4]。纵观已有研究,社会保障对城市居民住房已经产生显著影响,但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影响关注较少,尤其是从社会保障总体视角与分类视角探讨对农民工定居的影响。因此,从社会保障获得视角透视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是值得关注的课题,故文章运用CSS2011调查数据,分析农民工社会保障获得对其城市定居意愿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文章采用的是CSS2011调查数据①,研究对象是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文章中的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在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劳动者,再排除不合格样本量,得到有效样本量为3784个,文章构建定量模型,拟用STATA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二)变量选择
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实证分析,所研究的对象是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城市定居意愿关联。因此,被解释变量是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核心解释变量是社会保障获得。具体相关变量处理过程如表1所示:
第一,被解释变量(Y)。模型的被解释变量是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被解释变量选取及操作化过程为“您家有定居打算吗”,回答的答案有:“打算一年内购买”,“打算两年内购买”,“打算三年内购买”,“有定居的想法,但暂时不打算购买”,“没有购买住房的想法”以及“不好说”等,由于文章关注的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答案为“不好说”不在研究范围之内,故应删除。选项为“打算一年内购买”,“打算两年内购买”,“打算三年内购买”以及“有定居的想法,但暂时不打算购买”操作化为愿意定居,用“1”表示,“没有购买住房的想法”选项操作化为不愿意定居,用“0”表示。
第二,解释变量。文章核心解释变量是社会保障获得,文章试图从两个层面进行操作化,一个是从总体层面,另一个是从分类层面。总体层面:操作化为社会保障拥有度,通过6个问题进行测量:“您目前有没有下列社会保障?”,选项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如果有则赋值为“1”,没有则赋值为“0”。由于社会保障拥有度是复合型变量,因此需要通过主成分分析由这6个题目得到社会保障拥有度指标,于是本文通过使用SPSS软件的因子分析功能来进行研究。结果显示,KMO值为0.79,且Bartlett球形度检验的P值小于0.01,由此可知这6个变量可以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出仅有一个大于1的特征根,由此可知主成分的个数为1,由成分矩阵可得特征向量,从而得到主成分得分系数矩阵,为便于分析,根据极值点和均值点将变量社会保障拥有度离散化所得到变量进行如下处理:当0<社会保障拥有度≤平均数的时候,赋值为“0”,表示社会保障拥有度低;当平均数<社会保障拥有度≤最大值的时候,赋值为“1”,表示社会保障拥有度高。分类层面:操作化为6个问题,分别是您是否拥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如果有则赋值为“1”,没有则赋值为“0”。
(三)模型选择
由于因变量是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是二分类变量,基于此,假定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是以自己效应最大化原则进行,文章建立二元Logit离散选择模型:
(1)式中y表示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xi表示影响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具体因素,γi是等待估计的参数项;μ是随机误差项。对等式两边取e的指数得:
(2)式中,eγi为发生比率(odds ratio),它提供了自变量变动一个单位时,发生比变动的倍数。即自变量变动一个单位所带来的发生比变动的百分比为(eγi-1)×100%,这对回归系数的解释较有意义。
三、结果分析
面对几个模型的实证结果做简要分析(如表2所示)。职业变量由就业形态和就业能力构成,从表2模型1中可以看出,农民工就业形态变量是由“自雇”和“他雇”构成,在控制其他不变的条件下,与农民工是“他雇”就业形态相比,“自雇”形态的农民工在城市定居意愿显著增加0.49倍(e0.4-1)④。社会距离感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也就意味着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社会距离感越大对其城市定居产生负面效应。身份认同也是社会距离感另一种呈现,身份认同变量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与身份认同为农村人相比,身份认同为城市人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定居意愿显著增加了1.43倍;总体来说,农民工对未来生活抱有乐观想法的人,对城市定居意愿有显著影响⑤。模型2中,从社会保障作用机制上看,如果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越完善,将有利于农民工抵御未来不确定因素导致预期收入减少,从而对农民工群体城市定居意愿产生正向激励作用。该论述也在模型2中得到验证,如果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相对于社会保障拥有度低的农民工群体而言,社会保障拥有度高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定居意愿显著增加1.19倍。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 社会保障获得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估计结果
(二)分组样本估计结果与解析
在表3模型3到模型8表示农民工社会保障获得类别对其家庭城市定居意愿影响。各控制变量的系数与模型1基本保持一致,体现模型的稳健性。从模型2中验证了社会保障拥有度越高就有利于农民工抵御未来收入减少、预期支出增加风险,对农民工城市定居选择呈现正相关,但从表3模型3到模型8中估计结果总体上来看,有无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定居选择没有显著影响,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这两项险种覆盖率低、保障力度不足,从表1中也可以看出,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均值为0.287,近七成农民工都没有参与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参与率更低,其均值为0.031。失业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定居虽没有显著影响,但该变量系数为负数,意味着农民工如果处于失业状态多数不会选择在城市定居。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变量预期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产生负面影响,但估计结果与预期影响方向相反,也就是说,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与没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相比,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显著下降,这一现象可能解释是,医疗保险参与中存在逆向选择,多数身体健康农民工不愿意参加,从表1中医疗保险均值为0.125也能得到体现,反而农民工感知身体状况较差会积极参加医疗保险,从而出现上述现象。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变量系数为-0.39,且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前提下,与没有参与工伤保险农民工而言,参与工伤保险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显著下降了0.33倍(1-e-0.18),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农民工群体工伤保险的参与率较低,在表1中可以看出,参与工伤保险的均值为0.051;二是农民工群体多数工作在建筑行业,工作面临意外风险较大,其单位愿意为该群体购买工伤保险,多数参与工伤保险农民工群体从事高危工作,面临风险更高,预期收益不确定性和可能医疗支出增加,从而抵消了工伤保险正面效应,对城市定居产生了负面影响。农民工拥有最低生活保障变量对其城市定居选择影响与预期方向一致,拥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工会显著减少城市定居动机。
表3 社会保障获得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分组估计结果
四、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文章采用CSS2011调查数据,运用Logit选择模型,考察农民工社会保障获得对其城市定居意愿影响。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总体来说,农民工生活水平预期提升,对其在城市定居有显著的正向推动作用,而生活水平预期为最低对城市定居有负面效应。同时发现,就业能力强、城市居民身份认同、社会距离感等控制变量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有显著影响。第二,从社会保障总体获得来说,农民工社会保障拥有度越高对其城市定居意愿产生正面效应,而社会保障拥有度越低不利于其城市定居。第三,从社会保障分类层面来说,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有显著影响,而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对其城市定居没有显著影响。
文章从农民工社会保障获得角度研究其城市定居选择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并把社会保障从总体层面和分类层面进行细分来研究对农民工城市定居影响,是对农民工住房保障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入和发展。当然,本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一,定居意愿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复杂的变化过程,而文章从CSS2011数据出发,难以控制具体流动经历、社会保障获得路径以及变动对农民工城市定居的影响,现实生活中,更强的城市定居意愿并不意味着必然有实际的定居行为,因此,对于农民工城市定居选择行为进一步研究空间较大,有待于对相应跟踪调查数据的收集和解析。第二,文章对于社会保障分类采取的是常规的测度测量指标,相对来说比较相简单,为进一步探讨社会保障对农民工城市居住选择的影响机制,应该考虑进一步丰富社会保障测量的指标,同时,CSS2011数据也缺少住房公积金测量,这需要进一步展开研究。第三,随着进城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比例日益增高,且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的进城动机和目标已经产生了变化,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从代际差异视角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工城市定居选择影响。
注释:
①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 (Chinese Social Survey,缩为CSS),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起的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型连续性抽样调查项目,目的是通过对全国公众的劳动就业、家庭及社会生活、社会态度等方面的长期纵贯调查,来获取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变迁的数据资料。调查采用概率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在全国的128个县(区),256个街道(乡、镇),512个居(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每次调查全国样本量约为7000-8000个家庭。
②就业形态变量是“自雇”和“他雇”构成。问卷中测量方式是:“您现在的就业身份属于哪一种?”答案选项包括雇员、工薪收入者、雇主/老板、自营劳动者以及家庭帮工,将雇主/老板和自营劳动者视为“自雇”,将雇员、工薪收入者以及家庭帮工视为“他雇”。
③社会距离的测量是根据博格达斯社会距离量表,我们选择本地居民是否愿意与农民工交往来考察本地居民与农民工的社会距离,具体测量问题是:“您是否愿意与农村人成为朋友?”答案选项为很愿意、比较愿意、不太愿意、不愿意以及不好说,故文章把社会距离的变量操作化为虚拟变量,当受访的本地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时赋值“0”,表示社会距离小。不太愿意、不愿意或者不好说时赋值为“1”,表示社会距离大。
④为了进一步证明职业变量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有影响,文章用另一个测量变量是就业能力,通过在就业单位中的职位来反映农民工就业能力,问卷选项是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低层管理者以及普通职工,前三项操作化为管理者,后一项操作位非管理者,该变量均值是0.061,在模型1中可以发现如果农民工是管理者的岗位,则显著影响其城市定居意愿。
⑤具体来说,生活水平预期上升变量系数为0.61,且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前提下,相对于生活水平预期下将的农民工而言,生活水平预期上升农民工定居意愿显著增加了0.84倍(e0.61-1)。同时在模型1中也发现,生活水平预期略有上升和生活水平预期中等的农民工对城市定居都有显著正向影响,生活水平预期提高不仅给农民工带来积极绩效反馈,同时农民工自身也在奋斗中获取自我肯定以及对自己未来有乐观的预期,从而有利于城市定居意愿。但是生活水平预期略有下将变量对农民工城市定居虽没有显著性影响,但该变量的系数为-0.45,系数为负,原因是生活水平下降对农民工产生了非常消极的情绪,降低城市定居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