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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养老”模式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2020-08-17陈炀林欣燕

电子商务 2020年8期
关键词:老龄化互联网

陈炀 林欣燕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人们也越来越关注“互联网+养老”领域。“互联网+养老”模式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互联网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不均、新模式可持续性不足、缺乏行业统一标准和信用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养老”模式的可行性,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发展对策,为互联网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互联网+”;老龄化;养老服务平台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18SJA0128)。

引言

近年来,借助互联网技术来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着力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2015年,“互联网+”行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初次出现,随后相关部门提出要把“互联网+”与养老市场相结合,着重发展与养老相关的大数据、物联网等“互联网+”新型养老产业[1]。

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人们也越来越关注“互联网+养老”领域。“互联网+养老”模式具有互动性、一体化、个性化、产业化等特点。相较于传统的养老模式,借助互联网的技术和优势,将为养老产业注入新的活力。现如今,日益壮大的养老群体对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要求在不断提升,因此,有必要正确分析“互联网+养老”模式目前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发展对策,为我国互联网养老服务业的科学发展打好基础。

1、“互联网+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1.1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老年人对于智能手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互联网成为老人生活的新伴侣。通过互联网平台,老年人可以轻松的获取各类新闻资讯,便捷的享受到购物乐趣。“互联网+养老”产业已涉及居住、医疗等多个方面,衍生出一系列养老功能配套和生活配套服务[2]。

智慧养老项目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3]。随着智慧城市的发展,许多电商内部人士也纷纷布局养老电商战略,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打造专业的养老电商平台。如“中国养老电商平台”专注于“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专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用品、老年旅游、护理养老、养老地产、养老金融、健康体检、文化娱乐、信息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之外,满足老年人休闲、娱乐、健康等多方面的需求[4]。

1.2 国家和个人资金的支持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方案提出要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提高至3.5%,进一步均衡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方案的发布有助于推动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5]。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也需要提倡老年人应当自立的观念,最主要的还是经济上的自立。经济自立包括退休金、个人储蓄等。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存房+养老”模式对于养老群体来说是一次很好的经济自立的探索。该模式通过将个人房产资源进行盘活,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为养老提供资金补充,从而让养老群体能够享受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

1.3 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2015年,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目标[5]。

2018年,民政部發布《“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提出要开展“推动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多主体参与、资源共享、公平普惠的互联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互联网+”典型应用服务,以实现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真正结合[6]。

2、现存问题

2.1 互联网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不均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全国有上千个养老服务平台,但主要都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较为滞后。而且观察分析已建成信息平台的城市名单,东中西部三个地带内部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也存在明显差异[7]。因而可知,互联网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区经济水平、科技进步与发展上的差距[8]。

不仅如此,“城市多农村少”也是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的一个特点,究其原因,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发展水平、相关基础设施等都较城镇低是一个方面,农村养老群体对互联网养老服务的整体购买能力不足又是另外一个方面。

2.2“互联网+养老”模式的可持续性缺失

互联网养老业属于前期投入多、技术门槛要求高、专业人才需求大、回报周期长的行业,上述特点就需要提供服务的企业主体具有稳定的、低成本的、大容量的金融通道,这样才能适应互联网养老产业的发展,但现实是互联网养老企业往往存在着主要依靠政府输血,主营业务单一,增长潜力十分有限等问题。综观整个行业,中国的互联网养老仍处于探索阶段,大多数养老项目缺乏盈利能力,其运营也主要采用企业运营、政府埋单的形式。虽然政府采购是很好的模式,但“定期招标采购”的购买服务形式,易导致互联网养老服务盈利的不可持续性。

2.3 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与有效的监管机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养老平台的建设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然而由于我国在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方面缺乏统一有效的标准,不仅使得养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无法保障,而且还会造成相关养老服务资源的浪费,进而制约互联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互联网+养老”模式从提出发展到现在,其线上平台监管制度仍然不完善,线下的订单服务跟踪也存在着明显的漏洞。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建立与平台相适应的用户有效反馈机制,也缺乏对平台加盟者的有效监管。而老年人的身体与心理数据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他们又对服务的反馈评价不足,最终导致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运营信息系统。

2.4 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完善

为满足养老群体日渐增多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传统养老必须顺应时代潮流,逐步向“互联网+”方向迈进[9]。但是目前的互联网养老服务市场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服务水平不一、售后服务保障难等诸多问题,各种不诚信现象屡屡发生,严重阻碍了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庞大的市场需求与较低的行业规范化水平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互联网养老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3、发展对策

3.1 加大“互联网+养老”模式的推广力度

“互联网+养老”模式是目前应对“银发浪潮”的有效途径。为了使该项目的覆盖范围更宽、更广,政府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针对中西部发展较落后的地区,一方面,要在资金投入上给予支持,通过将地方养老事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要在政策上向这些地区倾斜,政府可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相关养老企业和组织向中西部地区靠拢。其次,政府应主导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并试点到具体的市、区(乡、镇),再通过总结经验和媒体宣传,使条件相似的市、区(乡、镇)可参考借鉴。再者,可通过政府购买农村智能养老服务的手段将其应用于农村养老服务中,既可进行智能养老服务的口碑营销,又能让农村养老群体享受到智能养老。

3.2 鼓励促进“互联网+养老”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互联网+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大企业大资本家就需要注入模式中,这些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能力来整合线上线下的资源,同时具备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等。之后,在政府的引导下打造集智能硬件、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对接于一体的养老体系形成闭环,才能达到养老产业的真正可持续发展。

总之,市场收入是养老产业的发展或者说养老产业中企业生存的最佳社会经济依靠,提高资本运作、资源分配也需要提出一个较复杂的商业模式,如此才能达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3.3 积极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的标准化建设

养老产业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在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随着互联网养老产业的壮大,目前的法律标准已经不适应它的发展,在很多方面显示出漏洞。因此,一方面,政府应该制定统一的标准来规范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为互联网养老的每个环节提供规范化的标准。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建立健全互联网养老的评估机制,以及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以保障互联网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

3.4 构建“互联网+养老”信用体系

针对目前我国电商信用体系的发展远落后于蓬勃发展的电商产业现状,也为了保证老年人享有值得信赖的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养老企业可以与电商平台合作来共同建立实名制体系,此体系类似于淘宝信用评价体系,即让消费群体直接评价企业和企业的服务,并将评价反馈给养老企业,养老企业据此作出更好地调整。同时,政府也要继续推动“互联网+养老”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社会信用约束,对失信的养老企业和电商平台都要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4、结语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面临的形势也日益严峻,在养老领域引入“互联网+”,是缓解传统养老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等难题的重要之举。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互联网与养老是两个行业,要解决目前“互联网+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就必须利用二者的优势,这就需要在政府部门牵头带领下,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共同发力,才能给互联网养老服务业提供广阔的前景。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EB/ 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7/04/ content_10002.htm.

[2] 蔡子畅,朱建君,薛屹峰,等.城市既有住区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标研究[J].建设科技,2018(21):43-51.

[3] 許基伟,马欣,苗通.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江苏省智慧城市发展评价[J].建设科技,2019(15):70-75.

[4] 陈恬恬.基于“互联网+”视角下智慧养老模式的构建研究[D].南昌大学,2017.

[5]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9-04/04/ content_5379652.htm.

[6] 民政部.民政部印发《“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EB/ OL].http://xxzx.mca.gov.cn/article/zcwj/201807/ 20180700010370.shtml.

[7] 张丽雅,宋晓阳.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业中的应用与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5(5):170-174.

[8] 吴龙恩,马欣.绅士化研究及对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议[J].建设科技, 2019(15):83-86.

[9] 王斌,聂元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消费者行为模式探析[J].电子商务,2015(08):42-44.

作者简介:

陈炀,南京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住房保障;

林欣燕,南京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在校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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